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726|回复: 0

子女应可随母姓

[复制链接]

42

主题

129

回帖

171

积分

百家姓举人

积分
171
发表于 2008-4-27 20: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22日,《联合早报》一则新闻:“儿子改姓氏引纷争,男子状告前妻及教育部”。

  令人深思和慨叹的是,据报道:“工程师的前妻没有抗辩。”结果是:“法庭在上个星期三已经接受诉方律师陈国祥的申请,裁定工程师胜诉。”而且,“据了解,工程师的儿子目前已恢复原姓,洋名也已被除去。”

  但是笔者丝毫看不出这位女士理亏何处?

  她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期间充满艰辛和痛苦;她哺育孩子,无微不至;她料理儿子的生活起居,医疗教育,她承担起生育和养育的责任,尽了为人妻人母的义务,却没有相应的权利,哪怕是如此卑微的要求,却被指责,被告诉?

  为什么?据报道:“根据新加坡法律,不论工程师的前妻有没有向法庭申请到儿子的抚养权或照顾及管教孩子的权利,她都不能单方面改变儿子的姓名。”

  另据《联合早报》在4月20日的报道《法律不能一成不变-377A反映立法者没与社会脱节》,即将担任律政部长的尚穆根,以刑事法令377A为例,说:“可是,如果你采取的是‘永远不作改变’的方针,我说的不只是377A,那么你的法律就过时了,而人们也会不尊重你的法律。”

  刑事法典(修正)法令让成年男女之间的口交和肛交成为合法行为,但依旧保留第377A条文。那么,是否可以说,子承父姓的法律也不该一成不变。

  首先,我们来看文中这位男子的理由,“律师也指出,华人有子承父姓的习俗与传统,孩子的姓氏象征了他跟父亲及祖先们的宗族关系。工程师因此拥有保留孩子姓氏的权利。”

  是的,事实如此,看来合情,却已不再合理。
  首先,孩子随父姓是父权社会的遗留产物,那时的妇女,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经济能力,需依赖于男人才能生存,那么她所生的孩子,自然也是属于男人的,所以烙上男性的标记——父姓。
  试看今日的新加坡,妇女当仁不让,在经济、文化、政治各个领域担当重任,各行各业都有她们不可或缺的身影,同时,她们还担负起了生养,照料下一代的重要使命。白天和男人一起打拼,晚上回来还要围着锅台再转一遍,其艰辛局外人难以体会。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妇女能顶半边天。

  其次,祖宗之成法也应该与时俱进。如果事事以祖宗成法不可变来作为理由,如果我们一味地用习俗束缚我们的行为与思想,那就谈不上变革,更谈不上进步了。

  我们知道,人类社会早期,曾经历母系氏族阶段,那时的人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不知其父,何谈父姓?不谈父姓,何以继承?所以,子承父姓并不是天经地义的。

  有个伟大的思想家曾经说过,妇女的解放是社会进步的尺度。

  今日的新加坡,电脑普及、法律严明,因为无需蛮力的较量,广大妇女从精神和物质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解放。在这个妇女高度解放,文明富足的社会里,却存在这样一条对妇女不公的法律,连那位勇于给孩子改姓的妇女,也勇气殆尽,选择默默承受。

  试比照同文同种的中国,法律规定子女可随父姓,亦可随母姓。那么,我们是否也有检讨这条法律的必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百家姓论坛

GMT+8, 2026-7-13 20:11 , Processed in 0.036906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