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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思成林徽因故居成保护单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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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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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01: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今天早间的新闻报道,梁思成和林徽因在北京的故居被被保留了。这真是舆论的胜利。记得前些天有报道说北京市的文物局在这个问题上态度不太明晰,说这里不是文保单位,一时舆论翁起,都对北京文物局批评。北京东城区北总布胡同24号院原是一座两进小四合院,1931年至1937年,梁思成、林徽因夫妇在此租住(当时的门牌是3号),他们的小儿子梁从诫也在这里出生。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院内垂花门被拆,建起一座三层小楼。院内的东厢房后来也被拆除。今年5月,一纸“通告”贴到了24号院的西墙上,其中称一房地产公司于2007年9月30日,依法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在北总布胡同、前赵家楼胡同、先晓胡同及弘通巷部分门牌进行商业项目建设,并实施拆迁工作……”落款为“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未加盖公章。而在此前的2005年,国务院即批复了《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其中明确规定“合理调整旧城功能,防止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目标,强化文化职能;保护北京特有的‘胡同———四合院’传统的建筑形态;停止大拆大建。”但24号院门楼及西厢房还是被先后拆除了。有关资料显示,这一地区要建的商业项目早在2003年就开始实施拆迁。在北京市发改委的网站上,该项目房地产开工计划时间为2006年,建筑面积152306平方米,定位为公寓及商业办公项目。据媒体报道,这一建筑高度70米、共23层的商业项目,由于拆迁难度大、成本高,已经数次转手,至今仍未完成拆迁。居住在院内北侧平房内的居民介绍,这里大概有居民十余户,因为拆迁搬走的并不多,这个“黄金地带”拆迁补偿开发商给的是5万/m2,但居民认为绝不止这个价钱。媒体上大家的舆论不在补偿经费多少上,大家集中在文化遗产保护在城市建设中的地位,矛头对准地方政府,最后经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梁林故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文物的界定,应该由地方文物部门向同级政府申报公布为文保单位,依法严格保护。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开辟名人纪念馆等纪念设施与保护名人故居是两个概念,属不同范畴。把名人故居列入文保单位,并非必须“专门腾出做纪念馆”,完全可以不影响故居的“正常使用”。

北京是首善地区,知识分子的声音还能有点力度,早年曾经有开发商想动北京动物园迁移的念头,后来媒体上一通热议,相当多的人反对,动物园迁移这事后来被否定,可是其他地区就没有这样好的结局了。媒体的声音在这方面很弱,政府在和开发商做交易的时候文化部门根本没有话语权,具有文物价值的建筑拆了又拆,整个城市都是新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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