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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艳才女林徽因》一文被“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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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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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00: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绝艳才女林徽因》一文被“转帖”  昨天偶尔从一家网站看到我的文章——一《绝艳才女林徽因》被人“转帖”了。
此文分别于2005年11月22 日、2005年11月25日、2005年11月30日和2006年3月31日分别发表在红袖添香、我网、榕树下和新浪博客。该文被“转帖”的日期为2006年4月1日。
也许是沾了林徽因名气的光,此文得到了这些网站的推荐和许多网络朋友的好评。尤其是在新浪博客,4月1日被推上了新浪博客首页以后,点击达七千余人次,评论51条。  别人喜欢我的文字,是我的荣幸。如果能转帖到别的网站供人阅读我并不反对,而且还要表示感谢。只是应征得本人的同意,这一点在新浪我的博客里有公告。而且,转帖时应该在文题后注明原创作者的姓名,这是对原创作者劳动的尊重,也是转帖者的起码道德。如果将原文一字未改,又不注明原创作者的姓名,却大大方方地在作者一栏写上自已的名字,那只能算是剽窃了,这是不应该的。更为有趣的是,有一位新浪博友在此文被推上首页的当天,也将文章收进他的博里而忘记写上原创人的姓名。  现将我发表文章的链接地址和被人剽窃的文章链接地址分别列于下面,主要是为了说明我发文在前,不是我剽窃他人的作品,同时也提醒剽窃者戒。  我的文章链接地址为:  1,红袖添香文集:http://article.hongxiu.com/a/2005-11-22/971367.shtml  2,红袖添香论坛:http://bbs.hongxiu.com/view.asp?BID=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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