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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则徐在禁烟斗争中注意保护正常海上贸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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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00:4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谁该对中英正常贸易断绝与鸦片战争爆发负责

道光十九年五月二十七日(1893年7月7日),酗酒的英国船员在尖沙嘴登岸闹事,殴伤住在该处的商人林维禧,至林翌日死亡。林则徐要义律交出凶手,由中国方面审讯惩处。而义律坚持要由他自己组成的法庭审理,邀请中国官员旁听。中国官员不承认这治外法权。义律自行审理称查不到真凶,只对5名闹事参与者进行了象征性处罚。为此双方进行了多次文书往来的争论。[xxvii]由于义律拒不交出凶手,加上如本文前部分所述义律于6月11日公然来函称禁止所有英商船进黄埔贸易的原因,林则徐以澳门只为来广州经商的外商提供居住为理由,于1939年8月16日把义律及其所有英国人逐出澳门。“义律率其眷属及澳门英人五十七家同迁出澳寄居尖沙嘴(香港对岸)货船。”[xxviii]随后,义律转请驻澳葡人调停,继续中英的正常贸易谈判,并愿去除“人即正法”一句后具结,答允清官员上英商船检查有无夹带鸦片,作为恢复正常贸易条件。林则徐则认为逐船检查难以实际操作,坚持原有具结条件,具结者进入贸易,不具结者扬帆离开。[xxix]九月初八日(10月14日),满载合法货物的英商船“担麻士葛”号无视义律的禁令,遵式具结,翌日进入黄埔港贸易。11月3日,又一艘满载合法货物的英商船“罗压尔色逊”号欲效法“担麻士葛”号进入黄埔贸易,但是义律这次却不允许这些“可恶”者挑战自己的权威,命令有18门大炮的“海阿新”号英舰向“罗压尔色逊”号船首开火,阻止它进入珠江。英方史料称4艘试图为该商船护航的清廷水师帆船被击毁。而中方史料称英舰“帆斜旗落”遁去。[xxx]不少史籍把这一战看作是鸦片战争爆发的首战。根据当时珠江口中英战舰装备情况,英军应占优。从英军实际拦住了“罗压尔色逊”号商船、而中方无法保护这艘遵式具结的守法者进黄埔港这一实际战斗效果,说英方打赢了这一小仗也不为过。重要的是,从这一战,可以得出以下三点结论:

1、所有人都已经很清楚地看出了谁应对断绝中英正常贸易和挑起鸦片战争负责,那就是企图在中国行使英国法律的、代表新兴资本主义势力实施侵略扩张政策的英国商务监督义律,其职权已远远超出了商务监督的范围。客观地说,在林则徐禁烟初期,虽然林则徐施加了巨大压力,一些英商还是拒绝交出鸦片,义律以英国政府名义,通知英商按林则徐要求交出鸦片:“本总监督特别警诫所有旅居广州的女王陛下的臣民,不论是英国人所有的货主,或是托管人,如在本日(1839年3月27日)六时以前不将该项鸦片缴出,本总监督即行宣布对该英商所有的鸦片不负任何责任。特别需要明了的是:英商财产的证明以及照本通知乐于缴出的一切英国人的鸦片的价值,将由女王陛下的政府随后规定原则及办法,予以决定。”[xxxi]而这意味着义律自行代表(因当时没有电报、电话)英国政府承担了“赔偿这些滞销鸦片的义务”,[xxxii]因此英商很快缴齐鸦片,使林则徐完成了震惊世界的虎门销烟。5月26日林则徐去函嘉奖义律“诚实居心,深明大义”。[xxxiii]林则徐不知道的是——义律在动员英商缴出鸦片的同时,于1839年4月3日致书英外交大臣巴麦尊,报告了广州的情况,称“强迫缴出英国人的财产就是一种侵略”,“应该出之以迅速而沉重的打击,事先连一个字的照会都不用给。”“应该使用足够的武力,并以西方国家对这个帝国所从来没有过的最强有力的方式进行武力行动的第一回合。”[xxxiv]义律在回应林则徐禁烟措施所表现出的变化无常,实际上就是等待英国派出的远征军。中断了中英正常贸易的责任在义律,直接派出远征军侵略中国的责任在当时的英国政府。

2、在义律的高压下,仍有两只英国商船愿意遵式具结进港贸易,说明林则徐在中外互利角度坚信禁绝鸦片后外商在广州的正常贸易仍能获大利的分析是正确的,林则徐为此后进一步杜绝鸦片贸易而要外商签署的甘结,并不过分,完全可以被外商接受。

3、针对义律禁止英商签约,林则徐既坚持了原则,又体现了通融,包括耐心等待,并对英商实行“奉法者来之,抗法者去之”的策略是正确的。但是林则徐却没有足够的军事实力去为守法者护航,致使义律在珠江口封锁正常贸易的阴谋得逞。维护一个国家的主权和权益,不仅需要正确的政策,更需要有足够的军事实力。

此战后,林则徐于十月十六日(11月21日)拟就《英兵船阻挠商船具结并到处滋扰叠被击退折》上呈皇上,报告了战况,并提出继续实行自己来广州后行之有效的政策的建议。但这些建议被道光皇帝逐条批驳:就林则徐建议对英商应“苟知悔悟,允许回头。”批示“不应如此,恐失体制。”;就建议对军事挑衅应“坚垒固军,静以待之,亦自确有把握,”批示“虽有把握,究非经久之谋。”;就区别对待夷商“奉法者来之,抗法者去之。”批示“所见甚是,而所办未免自相矛盾矣。”;就被英舰截下的“罗压尔色逊”号商船建议“臣等饬属查明下落,护带进埔。”批示“恭顺抗拒情虽不同,究系一国之人,不应若是办理。”[xxxv]
十一月初七日(12月12日),皇帝正式下旨,“着林则徐等酌量情形,即将英吉利国贸易停止。所有该国船只,尽行驱逐出口,不必取其甘结,其殴毙华民凶犯,亦不值令其交出,噹啷一船,毋庸查明下落。并着出示晓谕各国,列其罪状,宣布各夷,俾知英夷自绝天朝,与尔各国无与,尔各国照常恭顺,仍准通商。”[xxxvi]林则徐在十一月二十九日(1840年1月3日)收到由驿站递回的这份皇上批谕的,即正式断绝英吉利贸易,并驱逐船只出口。[xxxvii]此前的十一月初一日,(12月6日),林则徐停止英国贸易,但仍准已具结英船进埔贸易。皇帝的谕令使林则徐不可能继续进行对英贸易的谈判。

林则徐只得继续巩固与其他各国的海上贸易,并注意巩固海防备战。他从美国人那里买下了“一千零六十吨的”、“装有三十四门英制大炮”的美国商船“甘米力治”号,加强清军水师,[xxxviii]沿江加固了炮台。同时团结行商、依靠民众结成联合阵线,随时准备抗击英国可能挑起的武装入侵挑衅。道光二十年四月十三日(1840年5月14日),林则徐等奏《请准洋商捐缴三年茶叶行用银两以为收烟防夷经费折》称:“兹据洋商……呈称:‘商等服贾海隅,安生乐业,仰荷皇仁优渥,报称末由。上年夷人呈缴鸦片烟土,盘运销毁,其船脚等项所费已多,嗣因英夷桀骜不驯,驱逐防范需用更复不少。伏思商等与夷人交易货物,向照估价每两应得行用三分,以资办公。今通行公议,将茶叶一项应得行用银两,自具呈之日为始,捐缴三年,按卯解缴关库,听候调用’等情前来。臣等察其情词恳切,洵为踊跃急公,相应仰恳天恩,俯准捐缴,以遂其报效之忱。如蒙俞允,俟该商等捐缴年限届满,再行核明总数,奏恳恩施,量加奖励。”[xxxix]又据《防海纪略》谓:“公(林则徐)知夷人极藐我水师,而畏沿海枭徒及渔船蜑户,于是募丁壮五千,每人月给费银六两,赡养银六两。其费则洋商、盐商及潮州客商分担。”[xl]行商们还起着翻译和提供情报的作用。如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三十九辑·林则徐:》,中就收有《洋商译呈英夷弯喇船遵例不敢夹带鸦片结》;[xli]又如在1840年,英国远征军抵达珠江口后,攻粤不成,挥军北上,六月初五日(7月3日)林则徐得到由行商从美商中知悉而提供英军北上的情报后,马上奏报北京。[xlii]“8月8日,道光皇帝颁布饬令,下令采取有力行动抵御英国人;8月9日,英国舰队出现在渤海湾,声调就变了。皇帝任命一位国戚、世袭侯、直隶总督琦善前去安抚夷人。15日,巴麦尊的照会送达琦善手中,皇帝指示琦善接受,不管照会可能会有什么失礼。21日,皇帝收到一份至少是处理过的照会文本,向广州的林则徐发出一道严厉申饬的上谕,叱责林则徐‘无非空言搪塞,不但终无实济,反生出许多波澜,思之曷胜愤懑。看汝以何词对朕也。’”[xliii]
是年九月初八日(1840年10月3日),道光帝下令:“谕内阁。前派林则徐、邓廷桢在广东查办鸦片,乃时逾两年,不但未绝根株,转至该夷赴近畿呈诉冤抑,成何事体。已将该督等误国病民办理不善之处,降旨宣示。兹据吏部遵旨将该督等议以革职,实属咎有应得。林则徐、邓廷桢均着照部议革职。林则徐着即折回,邓廷桢亦着迅速前赴广东,以备查问差委。”[xliv]其后的鸦片战争进程和中英贸易变化过程,本文就不多说了。历史已经证明林则徐有功无罪。

应该承认林则徐思想和能力水平还有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1、
受封建朝廷影响,对西方自18世纪60年代开展工业革命以来所飞速提升的军事、经济、科技实力认识不足,对于西方列强侵略扩张的野心与危害也估计不足。因而不能用军事实力来为政治斗争作保障。虽然他来广州后,专门找了翻译人员翻译澳门的西文报刊,了解夷情。但从时间、范围和深度上说,这种了解都是远远不够的。例如,他在写信给英女皇劝说她支持中国政府查禁鸦片时,还以为英国法律也是禁鸦片的,实际却不是,只是义律个人的观点倾向于反鸦片。在林则徐被革职半年后,他的对手义律也被免职了,接替义律的璞鼎查更血腥,更富侵略性,更公然支持鸦片贸易。

2、受封建制度束缚而不能施展才华。本来林则徐在广州实行的禁烟与保护正常贸易政策,大部分是可行和有效的,如对英商的“奉法者来之,抗法者去之。”的分良莠政策,却被道光皇帝否定了。林则徐对待外商持谨慎态度,却被道光皇帝指责“不患卿等孟浪,但患过于畏葸不前”。而在英舰兵临京城附近时,道光皇帝却以毁灭自己亲自委派、并多次嘉奖的林则徐的仕途作代价,换取英军返回广州。在如此的封建腐朽制度下,即使再天才也难办成事、打赢仗。

3、
受封建皇朝的影响,没有看到自己国家与外国相比“不进则退”的经济与军事实力上的下降,仍以康熙盛世时的世界强国天朝自居,林则徐也在国与国间交往中表现出盲目自大。例如,他在致函英女王时称:“贵国王累世相传,皆称恭顺。”[xlv]他在广州任职期间,下属广州府官员致信义律时,就曾质问义律来函使用“两国二字,不知何解。”意即英国只是臣服于中国的小国,无权与中国并称两国。[xlvi]

一些外国学者把林则徐与当时中国政府的一些局限性,如外商不能进广州城,英商务监督要通过中国行商才能向中国官方传递函件,外宾见中国皇帝需磕头等,都说成是外国侵略中国有理的藉口,这其实是帝国主义强权侵略的理论。世界各国需要相互尊重主权。各国间的文化、风俗、政策上的差异而造成的矛盾冲突,只应通过和平沟通、和平谈判的方式去解决。一个国家不应用军事手段把自己的政策强加于人。对比起当时英国用军队强迫中国接受鸦片的极不道德做法,中国的文书与礼仪上的“不平等”就是小事一桩了。当年阻挠中英正常贸易和挑起鸦片战争的义律和英国政府已经被历史所谴责。而作为今天的中国人,认真记取历史上鸦片战争的失败教训,对于今后让中华民族更好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会是很有得益的。




注释:

[ii]
广东省地方史志编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清实录广东史料(四)》,广东省地图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第240页。

[iii]
1931年北平文化学社出版。第9~10页记述有:“则徐布告各国商人,凡商船入口者,皆须具结:‘有夹带鸦片者,船货没官,人即正法。’葡美诸国,皆具结,愿互市如旧。英领事义律愿削去‘人即正法’一语,余悉如约。时政府有令‘不患卿等孟浪,但患过于畏葸不前……’则徐乃严斥不许;并绝其贸易,断其日用薪蔬食物,迫令退出澳门,于是英商坐困。”


[iv]
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三十九辑·林则徐:》,文海出版社1973年出版,第31页。

[v]
林则徐全集编辑委员会:《林则徐全集》,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第3445页。“彼”,指外商。
“马头”,即“码头”。

[vi] 林则徐全集编辑委员会:《林则徐全集》,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第1260页。

[vii] 林则徐全集编辑委员会:《林则徐全集》,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第4610 页。

[viii] 洋商,指经清政府批准特许经营海上对外贸易的十三行洋行商人。

[ix] 林则徐全集编辑委员会:《林则徐全集》,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第 2403页。


[x]
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三十九辑·佐佐木正哉:》,文海出版社1973年出版,第176页。

[xi]
林则徐:《饬拿贩烟贩颠地稿》。内有“兹复据该府县等面称:‘闻得美利坚国夷人多愿缴烟,被港脚夷人颠地阻挠,因颠地所带鸦片最多,意图免缴。’等语。是该夷颠地成为首恶,断难姑容,合亟札饬拿究。”载林则徐全集编辑委员会:《林则徐全集》,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第2404页。

[xii]
道光十九年十月三十日(1939年12月5日)林则徐日记,载林则徐全集编辑委员会:《林则徐全集》,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第4607页。

[xiii]
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三十九辑·佐佐木正哉:》,文海出版社1973年出版,第214页。“师船”,指清廷水师船只。

[xiv]
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三十九辑·佐佐木正哉:》,文海出版社1973年出版,第164页。

[xv]
林则徐全集编辑委员会:《林则徐全集》,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第1314页。

[xvi]
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三十九辑·佐佐木正哉:》,文海出版社1973年出版,第162页。

[xvii]
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三十九辑·佐佐木正哉:》,文海出版社1973年出版,第163页。

[xviii]
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三十九辑·佐佐木正哉:》,文海出版社1973年出版,第194页。

[xix]
【英】弗兰克·韦尔什著,王皖强、黄亚红译《香港史》,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5月第1版,第114页。

[xx]
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三十九辑·佐佐木正哉:》,文海出版社1973年出版,第213~214页。义律函称:“惟念违禁贩卖一弊,误及正经贸易,而贻累人之家业。因之败坏者,不下数万之多。其害甚重,极须设法将此弊除于长久。如或大宪可许委员来澳,会同西洋总官及远职等妥议章程,其违禁贩卖之弊,则除绝也,可冀长远。……能以此事办理善妥,即可使本国商人,嗣后仍得来粤办理正经贸易,一体善妥也。”

[xxi]
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三十九辑·佐佐木正哉:》,文海出版社1973年出版,第216页。


[xxii]
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三十九辑·佐佐木正哉:》,文海出版社1973年出版,第217页。

[xxiii] 此次驱逐事件另见本文之“三”的记述。

[xxiv]
林则徐全集编辑委员会:《林则徐全集》,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第1345页。

[xxv]
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三十九辑·佐佐木正哉:》,文海出版社1973年出版,第209页。


[xxvi]
林则徐全集编辑委员会:《林则徐全集》,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第4608页。

[xxvii]
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三十九辑·佐佐木正哉:》,文海出版社1973年出版,第218,223,236页。

[xxviii]
萧一山:《清代通史·中卷》,商务印书馆1928年9月第1版,第872页。

[xxix]
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三十九辑·佐佐木正哉:》,文海出版社1973年出版,第244,245页。


[xxx]
【英】弗兰克·韦尔什著,王皖强、黄亚红译《香港史》,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5月第1版,第118~119页。“可恶”是义律自己在信中对“担麻士葛”号船的形容。还见来新夏编著:《林则徐年谱》,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7月第2版,第260~261,265页。

[xxxi]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第254页。

[xxxii]
【英】弗兰克·韦尔什著,王皖强、黄亚红译《香港史》,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5月第1版,第109页。

[xxxiii]
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三十九辑·佐佐木正哉:》,文海出版社1973年出版,第213页。

[xxxiv] 来新夏编著:《林则徐年谱》,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7月第2版,第223页。


[xxxv]
林则徐全集编辑委员会:《林则徐全集》,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第1345页。

[xxxvi]
广东省地方史志编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清实录广东史料(四)》,广东省地图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第227页。“噹啷一船”,指“罗压尔色逊”号商船。

[xxxvii]
来新夏编著:《林则徐年谱》,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7月第2版,第274页。

[xxxviii]
来新夏编著:《林则徐年谱》,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7月第2版,第274页。

[xxxix] 一史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二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98"101页。

[xl] 魏应麒编:《林文忠公年谱》,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115页。

[xli]
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三十九辑·林则徐:》,文海出版社1973年出版,第135页。

[xlii] 来新夏编著:《林则徐年谱》,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7月第2版,第294页。

[xliii]
【英】弗兰克·韦尔什著,王皖强、黄亚红译《香港史》,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5月第1版,第126页。巴麦尊为当时英国外相。

[xliv]
广东省地方史志编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清实录广东史料(四)》,广东省地图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第241页。


[xlv]
魏应麒编:《林文忠公年谱》,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102"103页。

[xlvi]
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三十九辑·佐佐木正哉:》,文海出版社1973年出版,第1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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