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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名媛之陆小曼和林徽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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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00:2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陆小曼和林徽因常常因为徐志摩而成为共同话题。人们在对两个才女和一个才子发生的传世故事品头论足的时候,通常会自然倾向于对两个才女进行好恶选择,就像《红楼梦》里喜欢黛玉的许多人骂宝钗虚伪,中意宝钗的许多读者说黛玉任性一样。对于陆小曼和林徽因,好像许多人讨厌陆小曼放纵的性格,负了王赓又好像负了徐志摩,而喜欢林徽因大家闺秀的气质。

陆小曼和林徽因代表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修养和性格。陆小曼是属于追求型的女子。她无法忍受婚姻里无爱的苦痛,那样的生活在她看来充满了斑驳的无趣。所以,她能够在日记里那样地表示对王的不满,甚至到了诋毁的地步。遇到了爱情,她可以抛弃一切,王赓和她跟王赓未出世的孩子,还有她作为女人的名誉。她能够为爱而超越道德底线,贡献出整个的自己,柔弱而又坚强的,自私而又高尚的。人们说她像交际花大概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对社会道德的这种蔑视吧!但她心中有自己固守的道德——爱情。她对爱情的追求如此强烈,以致到了与世俗不容的境地。她用自己的社会准则追求爱情,也用她捍卫爱情。徐志摩死后,陆小曼肝肠寸断,在悼念徐志摩的挽联中写道:多少前尘成噩梦,五载哀欢,匆匆永诀,天道复奚论,欲死未能因母老;万千别恨向谁言,一身愁病,渺渺离魂,人间应不久,遗文编就答君心。字字血泪!她下半生致力于保存出版徐志摩的文稿。到了晚年她和翁瑞午生活在一起,却说她是对得起徐志摩的,因为她的心中依旧爱他,事实也证明她的确是对得起徐志摩的。陆小曼对于爱情的大胆,真诚,对于爱情的与世俗对立真挚,热烈的理解,使她自己一生苦痛,还传开,传下了坏口碑。无论她对情感的理念,还是对感情实际行动上的勇敢执著,都是很难有人敢超越的。

而林徽因是很矛盾的女子,在传统文化的夹缝中追求着梦幻般的情感。她说她拒绝徐志摩是因为徐志摩错把她看成了诗歌中的“女神”而追求她。言外之意,她怕结合后徐志摩发现她的普通而令彼此伤心。但若徐志摩不是把她当成女神来追求,她会应承与他相守吗?恐怕不会吧!金岳霖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她太在乎,在乎这世上的道德,她不可能为了与徐志摩之间朦胧之爱而背上拆散人家家庭的罪名。但作为一个新式的充满浪漫情感的女子她又是渴望感情的,徐志摩对爱情的态度和行动太过跨越世俗,太过激烈,她担不起。所以,连徐志摩在凌叔华那里的信件她都要取回去,而且让胡适出面取,好像她自己只是被动的接受者。

林徽因会接受的是有限度的爱,像胡适对她的好感和金岳霖对她只死不渝的仰慕。如果她发现情感有可能出轨,她会马上刹车。但之后又会让这份情感活跃在一定范围内。因此,有人说她是最会拒绝追求者,然后又让他们再次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人。传说之中金岳霖很爱她,就在她家附近住了下来,可以隔过她家窗帘中看见她。当金岳霖受到林徽因的坚决回绝而快死心的时候,林徽因就拉开窗帘,穿着白色寝衣在房间里练字,使金岳霖更深地为她吸引。欲迎还拒?大概不是女人的虚荣心这么简单吧!她是爱金岳霖的,那样才思敏捷的一个人,但她也放不下梁思成啊,为了夫妻情爱和伦理道德。在这些情感之中百转千回,林徽因同时获得了生命中的红玫瑰和白玫瑰,一生在选择和不必选择中苦恼和幸福。

陆小曼和林徽因,同样属于才之大者,却是情之异者,命之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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