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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大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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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00: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孤鸿飘渺独往来

《鲁迅和林语堂如何变成仇人》
《林徽因与冰心是如何成为仇敌的》

题目如此耸然的文章,大概会吸引不少人的眼球,但我是不看的


夺妻之恨,杀父之仇,这两句话在少时的读本里常常看见,现在倒不多见了。受这种影响,我根深蒂固地认为,人与人之间若能成仇,一定是要见血的,否则何必说“血海深仇”。


如果有人打了你的右脸,你再把左脸伸过去让人打。我赞同。

如果有人杀了你的父亲,你再将仇人的父亲杀了。我不反对。

我心里很清楚,如果有人杀了我的家人,纵然我是一个女子,我也一定是要动刀子的。

没有伤筋动骨,不为伤

至于伤心伤神,非人恃外力强加,你可以不伤心伤神的,若真的伤了心伤了神,纯属个人自找,我一概忽略不计。
在这一点上,我很务实。


至今,我的父亲我的姐妹兄弟都好好的,我尚没有机会与人结仇。

我也不曾上过战场,不曾经历过你必死我才能活的险境,所以,也没有敌人。


人人手里都有一只麦克风,大多数时候,人人都在自说自话而已。是非争论,最多只是伤和气,只要不是以武力作结案陈词,口诛笔伐倒不失为一件雅事。要那么和气干嘛?如果不破了这和气,你永远看不明白另外一些事情。我看这样的争论,都是闲人看逸事的态度。若自己是当事一方,也照样把自己当猴子看,看伤心了,那也是自己想不开,与人无涉。



最近我伤心过几天几夜,无可排遣的时候,倒是把林语堂的《大荒集》看完了。要知道这很不容易,影印本的《大荒集》不仅是竖排的繁体字,而且那字如蝇头小楷,远观爱死人,近看看死人。


这样青黛色的封面,这样的蝇头小楷,这样恍如线装本的模样,拿在手里,便能肯定,这样的风格不会是鲁迅。


鲁迅是大字报的风格,抬手仰面一杯酒就咕噜入肠,无须下酒菜,喝酒就是喝酒;林语堂是商女,一杯酒得分几口几口地抿,抿一下得费十筷子菜。


所以,林语堂的字也极得养生之道,连骂人都是一句带过,在他的翻版《查拉图斯如是说》里有很多条这样骂人的话。但他很懒,很少作长篇累牍的檄文向人叫阵单挑。他批评的对象多为复数,不是针对某一个人,是针对一类人,是针对一个国家,甚至是针对整个人类。


这符合他的批评观。林语堂认为一个社会的思想昌明,取决于大众的批评能力。真正的批评家,必以爱情妇的心理去爱真理,不会搬入家庭中处于姨太太身份,屈事正室。


林语堂的批评于是显得颇不合国情,让哪一方看了都觉得他是谁也不爱,而鲁迅多少还是爱一方的。所以林语堂办《人间世》时,不仅受到了左派的指责,同时也遭到了右派的攻击。



硝烟味在林语堂的文字里是闻不到的,批评好象是他的副业,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生活。他译易卜生的情书,写剧本、与人讲大学的宗旨,向人介绍英文学习及读书的方法,私塾先生似的,热衷于授业解惑。鲁迅却每以“性灵”二字相嘲,很是瞧不起他的小情调。


“鲁迅与我相得者二次,疏离者二次,其即其离,皆出自然,非吾与鲁迅有轾轩于其间也。吾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大凡以所见相左相同,而为离合之迹,绝无私人意气存焉。”在鲁迅病逝后的第四天,林语堂写下这样的文字。


他们是彼此的存照,若没有争论,便是一幅黑白的影子,有争论,才现色彩。一个人去了,另一个人底片也没了。


《大荒集》这名词,因为含意捉摸不定,不知如何解法,或是有许多解法,所以觉得很好。由草泽而逃入大荒中,大荒过后,是怎样个山水景物,无从知道,但是好就在无人知道,就这样走,走,走吧。


我走我的路,一日或二三里或百里,无人干涉,不用计较,莫须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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