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圣约翰是公认的中国学英文的最好的大学。林语堂在圣约翰期间全力以赴学习英文,打下了坚实的英文基础。后来更用纯熟美妙的英语创作了一系列轰动欧美文坛的著作。像《吾国与吾民》(My
Country and My
People)仅在1935年九月至十二月的短短四个月中,就印刷了七次,并进入畅销书榜首。《生活的艺术》(The Importance
of Art)在美重印达四十版以上,并被译为是几种不同的文字,成为欧美各阶层老少的“枕边书”。而像《京华烟云》(Moment In
Peking)这部名著,由美国约翰黛公司出版后,立即成为畅销书,先后被翻译为数国文字。据统计,1939-1947年八年间,《京华烟云》在美国已销25万册。后来,京华烟云更四次荣获诺贝尔奖提名,足见林氏在国际文坛声誉之高。说到张爱玲一般读者都只知道她是一代天才作家,但只局限于中文创作。其实早在1943年张爱玲就在上海《二十世纪》英文月刊上发表了散文Chinese
Life and
Fashions(更衣记),并附自作插图多幅,被誉为“有能力向外国人诠释中国人”。而后来张离开大陆来港,就写了第一本英文小说The
Rice Sprout
Song(秧歌),仅外语版权就卖出了二十三种,还被美国及东亚一些大学列为中国文学课程的必读书,甚至被选为教材。接着张爱玲又写出了赤地之恋的中英文版。赴美后,张爱玲据Pink
Tears(粉泪)改写成The Rouge of the
North,中文名叫《怨女》。对于张的英文,纽约《图书馆杂志》称之为“文笔精炼,令我们许多英文母语读者大为钦羡”。而张爱玲好友,当年美新处处长麦卡锡说“读完《秧歌》头两章,我大为惊异佩服,我自己写不出那么好的英文,我既羡慕又嫉妒她的文采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张爱玲与林语堂是二十世纪中国屈指可数的杰出双语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