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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千年一圣(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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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5 12: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孟子,千年一圣(四)
集十年之功研究
恳请方家指正





孟子研究并回答了这个问题,建立了人性内在超越价值观,对儒学发展的历史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这就是他创立的“性善论”。他认为,在婴儿素朴的心性中存在着能够成为人而“异于禽兽”的“良知”、“良能”,有可以萌发“仁、义、礼、智”四种道德的种子,即“善端”,“仁义礼智根于心”,这是人之心性所独具的可塑性,对价值规范的可接受性。这是人格得以完善的可靠的内在根据。人以外的动物,尽管有与人相似的求生谋食、趋利避害、繁衍生殖的本能和欲求,但是它们的本性中绝对没有像人那样的“善端”。现实中人的行为有善与不善之别,这并不是由于人性有善与不善之分造成的。“性善论”认为,人人都有“善端”,其所以有人“为不善”,不是因为他的“材性”预定有原罪,而是由于时势迫使他舍弃了自己的善性。孟子看到了人不同于动物的根本特征,就在于人具有思维理性,“心之官则思”。他认为,从这个意义上说,“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因此要“尽其材”,“尽心”,充分发挥人的理性自觉,最大限度地扩充自己的善性,才能完成内在的超越。

一般说来,恰恰在此点上,长久以来我们是作为主观唯心主义的典型论调,予以批判的。不可否认,孟子这里确有在理论思维上的不足之处:他把人的自我完善和内在超越的能动性夸大了。但是,在人的观念与行为之间,只有当人们把社会的价值体系作为自我完善的内在需要,而不是作为强加于自己的束缚和负担时,才能真正成为支配人们行为的坚强信念。这正是孟子人性内在超越价值观中所包含的合理因素和积极意义。

人之所以为人,人的存在价值,究竟如何估量呢?以其实际表现出来的符合于时代精神的善性和善行来确证!黑格尔和恩格斯都曾经承认,恶也具有推动历史进步的作用。对于这一论点的理解,必须从两个方面加以限制,才是正确的。一是恶对历史的推动作用,是在特定条件下产生的;二是这种直接表现为恶的行为和力量,最终必须以善为归宿,也就是说以更高形态的善为终极价值。孟子在中国社会形态大转变的时期,对善恶问题的关怀是放置在人性价值本质层次上的一种终极关怀。这就使得孟子的人性内在超越价值观具有了现代意义,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仍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孟子人性本善的观点,一开始就是在与告子的一场争论中提出的。这场争论何以两千多年不见最后的分晓呢?原来告子所指的性与孟子所指的性有着不同的内涵。

“性”是什么?《论语》“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句下,魏何晏注云:“性者,人之所受以生者也。”梁皇侃疏云:“人禀天地五常之气以生曰性。性,生也。”宋邢……疏云:“天之所命,人所受以生是性也。”《论语》“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句下,皇侃疏云:“性者,人之所禀以生也。”邢……疏云:“性谓人之所禀受以生而静者也。”《荀子·正名》说:“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庄子·杂篇·庚桑楚》:“性者,生之质也。性之动谓之为。”《中庸》“天命之谓性”句下,郑玄注云:“天命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连朱熹《诗集传序》提到“人生而静”的时候,也说是“天之性也”。以上这些说法,给“性”所下的定义是一致的,即性是先天的、与生俱来的、不假人为的,与告子所说“生之谓性”、“食色性也”相合。

但是孟子在“性”里注入了道德的内涵,并且也说成是先天的。“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这就产生了歧义。

于是宋儒对“性”进行曲解。程颐在《近思录》中说:“盖生之谓性,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也。”朱熹接着发挥:“人生而静以上,是人物未生时,只可谓之理,未可名为性。所谓‘在天曰命’也。”也就是说,他们把性说成理,而把不是性的说成了性。同一个朱熹在为《论语》“性相近也”作注时又说:“此所谓性,兼气质而言者也。气质之性,固有美恶之不同矣……程子曰:‘此言气质之性,非言性之本也。若言其本,则性即是理……’”曲解固然是曲解,但他们把性分为两说,却为我们认识这个问题找到了门径。即他们所认为是“理”的“本然之性”才是孟子所说的“性”。但是宋儒偏说孟子与告子辩论的,都是本然之性,后儒所谓有善有恶的或善恶混的才是气质之性。

你说你的性,我说我的性,于是乎两千多年聚讼纷纭而没有结论了。今天看这个问题,本来很明确,持先验论者可以认为道德观念是天赋的,持反映论者则必须承认道德观念是社会性的东西,是后天的。但是我注意到近今论者,既不便公然摒弃反映论者,而又要说人性是善的,于是便“必为之辞”,绕来绕去证明孟子的“四端”说不是先验论。对此,那可真是“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抽象的概念游戏容易流于随意性,最好是用事实来说话。但是很遗憾,自从亚当、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后,人类几乎一切的行为都是社会的行为,很难找到本能状态的行为事实来证明仁义礼智四端是“固有”的还是“外铄”的。不过《旧约·创世纪》上就说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能使人有智慧”。亚当、夏娃都吃了,“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裸体……”可见连基督教都承认智慧和认识能力以及羞耻心等等,是吃了禁果以后才产生的,即是后天的。如果认为道德是天赋的,倒退得便比宗教都远了。还感谢大自然,创造了几个狼孩,为道德并非天赋的提供了活证据。据说他们不理会仁义礼智那些玩艺儿。如果把他们推到一个礼仪隆重的场合,一定不会因领带系得不周正而不好意思的,哪里有什么四心和四端!这个问题该是需争论的。

即使羼入了道德内涵以后的“性”,也顶多能得出有善有恶的结论。前人之述备矣,似乎也无争论的必要。但近今论者仍引四端说以及“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作为人性本善的理由。殊不知人有仁义礼智四端的同时,也存在着违仁、弃义、毁礼、绝智的四端,“乃若其情”也是可以为恶的,乃所谓“恶”也!所以连程颐也不得不承认“善固性也,然恶亦不可不谓之性也”。为了坚持性善论,他们只得把孟子所谓的善性,说成是与“理”划等号的“本然之性”。他说:“性即理也,天下之理,原其所自,未有不善。”

我们应当加以探讨的,便是这还原到本然的性,究竟是善是恶。

性的本义即人的自然属性。固然人的本质包含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两个方面,具体到一个人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但在事理上说却可以分别加以探讨。这好比某些以两个原子而构成的分子形式存在于自然界的物质(例如氧气),我们却可以就其一个原子探讨它的各种性质;又好比某些以化合物形式或离子形式存在于自然界的元素(例如氯),我们却可以用人工方法把它从化合物中分离出来加以研究一样。况且探讨本然之性,是接着古人的话题来的。偏离了这个前提去研究性的善恶,便圆凿而方枘了。

回到人的自然属性,像动物一样靠本能生活,该是无可褒贬,无所谓善恶了吧?告子便是持这观点的。其实不然,像同是靠本能生活的动物,我们把它们区别为害虫和益虫一样,人的本然之性也应该能够区别其善恶。以什么为标准区别善恶呢?不是依人的主观好恶,也不是依某种崇高的宗教感情,而是以对人群、对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有利或有害为标准。直截了当地说,个人求食、求偶,说不上善恶,一旦妨害了别人求食、求偶的权利,便是恶了。

关于人性的善恶,孟子和荀子各有一段意思大致相同的话。孟子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在这里孟子所说的“禽兽”实际是恶的象征。不教便会自动地滑向禽兽,可见善是后天的、人为的,必须经过教育才能产生的。

荀子说得更具体:“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因欲求而争夺、而乱、而穷,于他人害孰大焉?这确实是人性之恶的表现。

人们也注意到,人类还有有别于“禽兽”的一面,即合群、互助、讲伦理、不争不夺的一面。但孟子以为那是“圣人有忧之”,荀子以为是“先王恶其乱也”之后,因而施教化、制礼义的结果。我们今天的人则认为既非因“圣人之忧”,也非因“先王”之恶,而是因为人们(人群中的大多数)在生活实践中意识到合群才能更好地生存和繁衍。为了能够共处于一个群体之中,于是约定俗成了许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并给它套上个正义和神圣的光环,命其名曰“道德”。总之,不论孟子或荀子认为的,或是今人认识的,都是后天的、人为的,离开了“凡性者,天之就也”这个前提,借用程子那句话说,“便已不是性也”。

还是证之以事实吧。首先,《论语》中孔子两次说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当然仅仅好色也不就是恶,但在孔子认为总不太好,至少不如好德好。可是,放眼人世间,岂止好德与好色的对比是如此?一切的坏事都比好事做得自然,学得便捷,推行得容易。任何一个社会正面教育的力量总比负面蛊惑的力量大得多,但正面教育事倍而功半,负面蛊惑事半而功倍。吸烟用不了几次就能成瘾,养成读书的习惯就难了。耿介清廉的人品要几许修养的功夫才能成就?而腐败贪墨却是无师自通的,从古到今,从东到西,它像恶魔一样攫住一切民主和法制不太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再以封建阶级最最忌讳的男女之大防来说,文明进展到春秋时代,不算不久了,作为诸侯、君夫人来说,教育程度不为不高了,但是见于文字记载的,……其庶母、……其祖母者有之,淫其胞妹者有之。他们的乱伦行为为何不受道德规范的制约?这很难归之于“习相远”的结果,而是求偶的本性使然。孔子说:“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老夫子原来用带几分天真的眼睛看人,及至阅人既多,一次次打破了他的天真以后,才发出了以上的感慨。仅仅针对宰我一个人,不能说出概括性那么强的话。

为什么坏事比好事做得自然,学得便捷,推行得容易?为什么正面教育抵不上负面的蛊惑?就因为人之性恶,做坏事其势顺,“由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之”?

其次,从人类欲求的层次讲,物质生活的欲求总是先于精神生活的欲求。所以以扫为了一碗红汤可以换掉长子的名分。我这样说万万不要以马斯洛学说的拥护者相诋,早于他一个世纪的恩格斯就说:“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宗教等等。”而一旦人被置于特殊的生存环境,例如持续的对死亡危险的恐惧,长时间饥饿的煎熬等,那么,有的时间长些,有的时间短些,人们一切的道德观念、精神信条等等的堤坝终将被冲决。到时候最后起作用的,是生存的欲望,是本能。在这样的情况下,人类没有什么事是不肯做的。赵国邯郸被围期间,围困中的赵国人析骸为炊,易子而食,这在一般情况下禽兽都是做不到的。如果再进一步设想,在没有别人的孩子可易的时候,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吃掉自己的孩子?

实话不是轻易可以说出来的。比如我说了把人置于特殊的生存环境则在生存欲望与本能作用下,无所不能为,那么便会有人问:你本人是不是这样的?

答曰:余虽命途多舛,但尚未至于此极。所以只能说没有亲自体验,假设一旦置于此种特殊的生存环境,也是和一般人一样的。这没有必要唱高调。

或曰:这种说法对古往今来一切舍生取义的仁人志士不是亵渎吗?

答曰:否!因为介入各时代政争的人,在人群中仅占一定的比例;而失败被俘、被捕者,又在其中占更小比例;再从被俘、被捕者中减去哪怕百分之零点零零几的变节者,成仁取义者在人群总数中所占比例便更小了。这种说法表明这些仁人志士的成仁与取义唯其难能,所以才更可贵。

由上面这种种事实可以进一步推论,人类的行为尽管被或惊天动地,或缠绵悱恻,或哀惋凄绝的外衣笼罩而显得五光十色,但最后的驱动的力量是本能,是为个人或为包含个人在内的群体求生存、求延续。说到底是求食与求偶。求而不得则无所不能为,求而易得则生出更高的欲求。直到最终求而不能得,而最终还是无所不能为。这是个严酷的事实,我们在感情上很难承认这个事实,但又不得不承认它。因为它是客观的存在,承认不承认它都照样客观地存在着。通观整个封建社会的历史,总的印象是恶多于善,恶强于善,甚至恶的外包装美于善。《左传》、《国策》记载了无数最最美好的外交辞令,但是樽俎的折冲还得仰赖于战车的折冲,仰赖擒将、拔城。一方能轻易地消灭另一方时,不会浪费那些口舌的。也有消灭完对方以后再加一番巧言进行文饰的,那恰恰说明人类相残还不如野兽捕到猎物直接吃掉来得坦率,恰恰说明恶得透彻。

总是,孟子主性善,是以一双善良的眼睛看世界得出的结论。其提出的动机是出于救世之心,这是应该肯定的。可惜事实不像老夫子想得那么美好。在这个问题上,荀子的主张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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