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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未成年人保护法》     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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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5 12: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制讲堂
第一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徐雷


大家好,我是五年级的《品德与社会》老师徐雷老师。今天很高兴给大家介绍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情况。
要想了解未保法,首先要理解一个概念,那就是什么是未成年人?根据国家的规定,凡年龄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属于未成年人,都应该受到未保法的保护,也就是说,我们这里所有的同学都属于受保护的对象。
接下来我们再来说说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专门设置一项法律来保护呢?
原因有二
其一: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其二: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对未成年人考虑得不够。这两方面原因导致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重视不够。
因此,在1992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根据规定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4个方面。
一、家庭保护
家庭保护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的保护。这种保护包括在生活上的关心照顾和思想上的教育培养。应该做什么呢?《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长和监护人提出了限制性的要求。主要有3条:
(1)不许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2)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
(3)不得迫使未成年人结婚和订婚
二、学校保护
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包括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等等
三、社会保护

社会保护是指各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包括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与健康,保护未成年人的荣誉权,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保护有特殊天赋和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公共场所优惠开放等等。
四、司法保护
司法保护是指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少年犯管教所等劳动改造执行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专门保护。
提到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我们还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来解释一下,义务教育对于受教育者和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得随意剥夺其权利也不得随意拒绝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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