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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札记:枉议孟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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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5 12: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师重教,是儒家的基本道德之一。而这里,自己以农夫的无知与轻狂,却在上面说孟老先生不是一个乖学生,直斥其不尊师,想来拍砖者必多。所以,为自身安危计,还得找些材料,以供制作钢盔之用。说找材料,却性懒为常,就备一份吧:

三十三年,邹人孟轲见魏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曰:“君何必曰利,仁义而已矣!君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土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曰:“善。”

初,孟子师子思,尝问牧民之道何先。子思曰:“先利之。”孟子曰:“君子所以教民,亦仁义而已矣,何必利?”子思曰:“仁义固所以利之也。上不仁则下不得其所,上不义则下乐为诈也。此为不利大矣。故《易》曰:‘利者,义之和也。’又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此皆利之大者也。”

——《资治通鉴卷第二·周纪二》

就上面的两段文字,我们对孟子实在有许多的话可以唠叨。

首先来说说孟子的年龄。上述的“三十三年”,为周显王三十三年,即公元前三三六年,按公元前385或是372年孟子出生,此时孟老先生当是49岁或36岁。而这年,孟老先生已被一个在位已经35年的国王(此年为魏惠王三十五年)尊称为老人家了,那么,此老人家应该是多少岁了呢?三十六岁,应该不会可能被称为叟吧?《说文》:叟,老也。叟,自古以来,是对老年男人的称呼或是对年老男人的尊称。以一种理性的感觉,也可以认定大多数学者们认定的孟子生于公元前372年,并不是太可靠。当然,你可以质疑此记载不一定就准确,那么,它记载也未必就准确呀!唉,这就是历史。

再说说孟子的老师。一本《孟子》,虽居《四书》之末,但所占份量(指字数)却是最重的,“论语”也只有约三万字,而好像记得“孟子”有三万六千字左右吧。可是,在这么长的篇幅之中,却没有一处记载他老先生请益于老师之间的直接对话或事情,致使谁是他的授业老师至今阙如。“初,孟子师子思,尝问牧民之道何先”,证明此前孟子师事子思,且其请益言论也有份量有记载,却是表达得再明白不过了。所以,不管对错,偶是认定孟轲先生的老师,就是子思了。

在上述的两段文字之后,有一点评:“臣光曰:子思、孟子之言,一也。夫唯仁者为知仁义之利,不仁者不知也。故孟子对梁王直以仁义而不及利者,所与言之人异故也。”司马光先生以为两人的思想是一样的,只不过因人而有不同的说法而已,窃以为全然不是那么回事。而司马光先生不厌其烦地加上这段点评,只不过是为照顾孟轲的面子而讳且辩吧?

实际上,孟轲先生是将他老师子思曾经的教诲全然没有当一回事,甚至可以说是完全割裂了!孟轲先生将他老师昔日的谆谆教诲“我所谓利,正从仁义中来。且如上不仁,则必残害其民,而下民不得其所。上不义,则必以智术御民,而下民仿效,乐为诈伪。上下如此,必至危亡,其为不利莫大矣。所以《易经》上说:‘利者,义之和也。’言物惟有利,则各得其所,不相侵害,乃为义之和洽。又说:‘利用安身,以崇德也。’言施用利而身安,乃所以为崇德之资。这两句都是说仁义之利,乃利之大者,而非如富国强兵之小利也”全当耳旁风,将“义”“利”绝然割裂,完全对立起来。也正是孟轲先生这一“义”“利”之辨,害苦了中国的知识分子,害苦了中国!有些人人格因之分裂,虽然事实上一肚子在追求着利,却要强说谎言,标榜着自己不为利只为义;有些人因之损毁智商,坠入迷途,对“义”“利”必是截然对立信以为真,最简单不过的例子,就是“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伤了自己,更伤了家国。

孟轲先生裂割误导“义利”之辨,不只是忤逆了老师的教导,更是忤逆了儒家的经典。《易·文言·乾》:“‘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在这里,对义利的表述已经十分清楚明白:义利相融,最高的义与最高的利,是浑然一体的。而孟轲先生的义利之辨能够遗害千年,也足可以见后世的学人,实在也是浮躁得紧。

其实,我们只有仔细想一想孟轲先生当时的处境,想一想当时社会的状况,就可以想象得到,孟先生的这些言论,只不过是因为看到他人的人生风生水起,而自己怀揣满腹经纶与“贵胄”身份却穷途末路,心中窝了一肚子闷气,因此而发出的激愤之言。他的诸如“大丈夫”论、“居养”论等等对后世产生了很多或正面或反面影响的言论,实际上也只不过是他心中满腔不平怨气发泄的结果。

而在《孟子》一书中,孟轲先生不能将老师有关义利的教诲至少作为一家之言收入其内,不能对儒家经典《易》的义利观别说发扬光大至少并蓄入内,其所表现出来的狭隘与狂躁,也让农夫腹诽不已。

好在现在党和国家正在大力倡导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义利观”自然涵盖在科学发展观之下。今天,大家可以名正言顺地以自己的才智与财力去追利求利(这个自己,可以是一地一部门,也可以是一个人),不必再假惺惺地为义讳利,为所谓的“义”避利怕利伤利了!当然,那些小人们的追名逐利,不在此“利”的范畴之内。

呵呵,无知论有知,农夫议圣人,实在是一大笑话。枉议枉议,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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