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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珺平:吃孟轲者为何害怕对民贵君轻施逻辑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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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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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5 12: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为,这段话中,“民贵君轻”属第1层次,但不是最重要部分。在这个层次,孟轲通过中间环“社稷”的转换,在将“民”作为第一重要因素加以肯定的过程中,最先否定了“诸侯”(君)的重要性。认为,诸侯(君)比社稷“次之”,和民比起来,更“次之”。在第3和第4层次,孟轲逐步说明了为什么诸侯(君)最不重要的原因:(1)它依赖于天子欢心。天子不喜欢,诸侯(君)不得立。(2)即使诸侯(君)已立,但如果它不听话而危及社稷,也可被“变置”。此时,“社稷”好像居于第二重要的地位了。但是,在第5层次,孟轲又毫不犹豫地否定了它。因为,如果它不听话,也仍然可以被“变置”。

注意,第3层次“危社稷”的社稷和第5层次可被“变置”的社稷,从如上对社、稷的分析来看,都有两个涵义:它既指诸侯(君)的社稷,也指天子的大社大稷。为什么?因为,诸侯(君)虽有社稷,但它由大社大稷“包茅裂土”而来,所以只能是分社稷或子社稷。它们好像是分立的,但在内容上和结构上却具有相似性和同一性。列维-布留尔“互渗律”认为:“这个和那个事件的发生,也是在一定的神秘性质的条件下由一个存在物或客体传给另一个的神秘作用的结果。”在列维-布留尔看来,“互渗律”不仅发生在两个以上不同事物之间,更发生在内容和结构相似或相同的多个事物之间。“互渗”无道理可讲,它往往只通过接触,甚至简单感应,就可发生一种远距离作用。这是原始思维的特点,但我认为,在科学不发达的宗法专制和中央集权制的古老中国,也一样遵循着这种思维。由此,诸侯(君)如果骄奢淫逸,“危”自己社稷,按照“互渗律”作用,也就同时“危”了天子的大社大稷;如果诸侯(君)敢于犯上作乱,直接对大社大稷构成威胁,那更是十恶不赦的罪责。

在第1和第3、4、5层次,孟轲分别否定了诸侯(君)和社稷的重要性,也说明了它们为什么不重要、为什么可被“变置”的原因,就只剩下了第2层次民和天子这一对概念。在这一对概念中,哪一个重要呢?孟轲毫不含糊地否定了民而留下了天子。孟轲云:“得乎丘民而为天子。”从字面看,“丘民”似乎还重要,无它不行,有它才能成为“天子”。事实也是如此!但要注意的是,“得到……而为……”这种句式,不管古代汉语还是现代汉语,前者都是工具而后者才是目的。如“得到金钱而为富翁”,“得到房子而为屋主”。由此可知,“丘民”的重要性也就仅止于此了。它只对天子的统治有意义,而不是对自身。

第1层次“民”等于第2层次“丘民”,它们都是集合名词。所不同者,后者更强调了其“小”的属性。孟轲的意思是,民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只有他们才使天子地位最终得以确立。也就是说,与民比较,更重要的是天子。如此,第2层次“得乎丘民而为天子”才能成立。从整体看,这段话的逻辑进境是,第1层次有两个比较:与诸侯(君)相比,社稷重要;与社稷相比,民重要。在第2层次,只剩下民和天子时,就是后者重要了。此后的第3、4、5层次,孟轲只须否定社稷和诸侯(君),并说明为什么天子最重要就可以了。

从“民贵君轻”开始,通过逐步否定诸侯(君)、社稷和丘民,最终达致“天子贵民轻”的结论,就是这段话的中心思想。它和《孟子》全书“尊天子贬诸侯(君)”趋向是一致的。顺便说一句,它也是后世所有儒家的思路。

孟轲通过偷换概念,达到了使“天子”尊贵使“民”成为工具的目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种偷换,是可以通过逻辑分析发现的。这就是为什么吃孟轲者害怕对“民贵君轻”施逻辑手术的根本原因。他们欺骗老百姓,希望它永远被奉为信仰,不准怀疑,从而使自己能继续吃下去,吃起来也更有滋味儿。这种靠欺瞒以维持研究对象的奴才心理,败坏的是自我良心、学术。不过这帮人是否有这两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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