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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母堂”被叫停的反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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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5 12: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孟母之爱的伟大,就在区别与舔犊、护犊这类动物本能的母爱。她爱得深沉,爱得有远见,爱得能让儿子成就大业、可持续性发展。她懂得因人施教,懂得人与环境的关系,懂得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些今人还在浑沌的教育法则。于是她抛家别舍,离乡背井,毅然三迁,终于造就了继孔子五百年后的另一个圣人——孟子。这恐怕是中国最早一个成功教育的案例。“孟母”这二个字,在中国也就成了一个品牌,用她来命名学校,无疑是很吸引望子成龙、盼女成凤家长们眼球的。

上海最近就有一所新型的私塾——孟母堂。2005年9月,几个志同道合的家长在上海松江区的一幢别墅里,悄然办起了一所名为“孟母堂”的全日制私塾。教材是《易经》等经典经书13部左右,也包括4至6部英文经典名著,同时阅读大量的中外名著。在孟母堂里,学生要做的,除了背诵经典还是背诵经典。学生在这里学习3至5年时间,数理读经教育内容涉及微积分等高等数学内容,还以瑜伽和游泳来代替一般小学的体育课。据报道,舍弃普通学校,送子女来“孟母堂”的家长大致有两类:一类是教师,另一类是商人。每个孩子的收费大概一年两三万元。目前,孟母堂有12名4至12岁的学生,有4名专职负责教学的老师。  尽管不少家长闻讯后对孟母堂表示出极大的兴趣,甚至跃跃欲试也想把孩子送来读书,但上海市教委和松江区教育局对其亮出了红牌。  上海市教委认为,孟母堂分别违反了办学许可的有关规定、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和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学堂举办者应到所在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经审批、登记获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办学,但该学堂未提交任何办学申请材料办理申请,更未获得办学许可,属违法办学;家长把适龄子女送到该学堂接受教育,而未按规定把子女送到经国家批准的教育机构接受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孟母堂的“读经教育”内容和方式,与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不符;孟母堂未经有关物价部门审核,擅自向学生家长收取高额费用,亦属违规收费。  孟母堂发起人吕丽委认为,孟母堂并没有违背国家的义务教育方针,因为教授给学生的知识完全达到了义务教育的要求。“当然,由于初创,孟母堂的确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她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更多的发展空间。面对教育主管部门的全面否定和“必须马上终止”的要求,孟母堂方面表示他们不会停止办学,并将以适当的方式给予回应。  对此,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顾晓鸣认为,对于全日制私塾这种教学方式,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善加引导,进行有力监管。“简单禁止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不利于弘扬民族文化。”

到底是名牌大学的教授,说出来的话既站在历史的角度又符合国际潮流。可我们的政府官员好象也没错,你未获得办学许可,就属违法办学,叫停也是理所当然了。孟母堂是即刻关停还是继续发展,这是办学人与政府间的事了。或许是好事多磨,或许是夭折于襁褓之中,那是后话。但孟母堂的出现,让我这个搞了近三十年基础教育的教书匠感受到了一种冲击波,或者说危机感。反思起这三十年来误人子弟了没有,思忖起多年来的教学经验是否还管用,掂量起手头的教材有多少含金量,琢磨起应付上级各类检查的手段还灵验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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