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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杀“孟母堂”能弥合教育两极分化吗?
8月23日,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张文明确否定了早些时候在上海诞生的全日制私塾“孟母堂”的教学形式。这也是“孟母堂”事件以来,来自教育部的首次回应。张文称,最近在京、沪等地出现的打着传播中华传统文化名义的全日制私塾违背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在如此封闭的家庭环境之中,是学不到许多爱国主义的教育内容,也不能保证学生军训等活动,更重要的是,许多需要孩子在学校里养成的自立以及与人相处等能力都将会缺失,这对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8月24日《东方早报》)
教育部此次回应全日制私塾“孟母堂”的用意很明显,一方面再次确认了新《义务教育法》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另一方面也是政府从政策角度对出现全日制私塾现象以明确的反驳。试图以次为契机,从而全面、有效的遏制因为阶级分层导致的、分歧愈来愈严重的教育不公。张文说的很明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广泛征求人民意见的产物,对于其中的具体内容,即便是反对者也必须遵守,“不论家长再有本事,也必须进学校。”
某种意义上说,“孟母堂”的出现是顶了义务教育的软肋:它试图脱离目前义务教育的管辖范围和教育模式,走向未成年人教育自主决定的全面个性化和个体化。教育部从教育公平、公正方面考虑,作出封杀“孟母堂”的决定也不无道理。但这里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封杀“孟母堂”能够拯救教育愈演愈烈的两极分化吗?
如果说“孟母堂”还处在义务教育范畴的对立面,那么,择校费的存在,则属于义务教育体制内的问题了。某种意义上说,后者实际造成的教育不公,已经成为导致目前事情教育不公的“罪魁祸首”。它加剧了区域范围内资金、教育资源的分配失衡;资金和教育资源的“富积”式流动,已呈现了“马太效应”,区域间教育资源的分配的断裂式差距,也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而择校费的出现,实质上已经成为政策、体制范围内出现的对政府倡导的“教育公平”的最大挑战。
在这方面,政府已经采取了诸多的措施加以遏制,比如择校费的出现、取消重点学校的称谓和头衔等(比如“择校费”在很多地方已经演变成“捐资助学费”)。但这样做的实际意义有多大呢?不言自明。在升学率等还是地方政府政绩工程明在或潜在的考核标准的一部分,并且它们依然是教育集团的既得利益者的时候,所谓的措置,很多时候只会成为这些重点学校改头换面、掩人耳目的工具。
一个很明显的表现就是,那些曾经的重点学校现在仍然享受着“特权”,经费来源丰富。如果是大学的附属学校,将会得到财政部和教育部的直接拨款。据有关人士称,这些学校的资金来源可能是教育部、外办,地方政府的直接拨款(除教育经费以外),还会得到各种奖学金基金会的支持,并且更容易申请国家级课题的基金。
这一切都表明,义务教育两极分化问题,已经积重难返。
类似的问题,在义务外教育那里表现的更加明显。据8月2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调整后,重庆1个重点高中学生一个学期的学费将超过当地1名吃低保者5个月的收入。重庆市教委解释说,调高高中学费是解决制约该市高中教育发展的困难和问题的需要,造成如此格局的重要原因是,教育经费投入整体不足。截至2005年底,重庆普通高中欠债达23亿。
这所有的问题,也许都可以归结在教育经费投入整体不足上。众所周知,教育公平不应仅仅是一句口号,教育公平包括就学、升学机会上的公平,也包括教育财政上的公平。政府有义务为那些不同出身、个体差别的人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更应该为不同层次、地区的学校提供均等的教育资源和教育经费,使它们平等、均衡发展。某种意义上说,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和动力。如果这些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单纯的靠封杀“孟母堂”来弥合教育的两极分化,注定是不切实际的。它很可能使公众关注的视线扭曲,类似的做法,也可能和起初的美好的设想和期望背道而驰。
http://news.sina.com.cn/c/2006-08-24/03379831183s.shtml
http://news.163.com/06/0824/02/2P8PRNM8000120GU.html
(这篇竟然上了今天的南方都市报,默默欣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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