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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接受“嗟来之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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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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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5 12: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孟子在《孟子
鱼我所欲也》里,阐述了“舍生取义”的思想:“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一思想千百年来一直是仁人志士激励自己的人生准则。孟子身上洋溢者一种充塞于天地之间的浩然正气,是一个“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他生活在白色笼罩的革命岁月,他一定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革命家。

在“鱼我所欲也”里面,孟子假设了这样一个例子: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按照孟子的逻辑,以及孟子本文中的思想,假定孟子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他会不会受之呢?答案应该很明显,孟子死也不会接受的。可是,在《孟子
告子下》里却透露了这样一个信息:孟子不会为“呼尔”、“蹴尔”这样的轻慢、侮辱行为而拒绝可以得生的食物!

《孟子 告子下》里面记载:
任人有问屋庐子曰:“礼与食孰重?”
曰:“礼重。”
曰:“色与礼孰重?”
曰:“礼重。”

曰:“以礼死,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亲迎,则不得妻;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
屋庐子不能对,明日之邹以告孟子。

孟子曰:“于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应之曰:‘紾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紾,则不得食,则将紾之乎?踰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


这篇谈话是说,任国有个人问屋庐子道:"礼节和吃饭哪样重要?"


屋庐子说:"礼节重要。"


那人又问:"娶妻和礼节哪样重要?"


回答说:"礼节重要。"


那人又问:"按照礼节求饭吃,却吃不上而饿死;不按礼节求饭吃,却吃上了饭,那么也一定要按礼节行事吗?按亲迎礼娶亲,却娶不到妻子;不按亲迎礼,却能娶到妻子,那么也一定要行亲迎礼吗?"


屋庐子不能回答,第二天就到邹国去,把问题告诉给孟子。


孟子说:"回答这个问题有什么困难呢?不度量原来基础的高低,只比较它们的末端,那么寸把长的木块也能使它高过尖顶的高楼。金属比羽毛重,难道是就一只金属带钩和一车子羽毛相比来说的吗?拿吃饭的紧要情况同礼节的细小情况相比,礼哪里有吃饭重要?拿娶妻的紧要情况同礼节的细小方面相比,礼哪里有娶妻重要?你去这样回答他:'扭住哥哥的胳膊夺他的饭吃,就能得到饭吃;不扭就得不到饭吃,那么就该扭他吗?翻过东边人家的墙头,搂住那家的闺女,就能得到妻子;不去搂抱,就得不到妻子,那么要不要去搂抱呢?"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孟子在对待“礼”的问题上,没有僵化,比较灵活。他认为,在生活中讲究“礼义”应该注意比较孰轻孰重。如果“礼”不如一顿饭重要的话,就可以不讲“礼”了;如果“礼”不如娶老婆重要的话,就可以不讲“礼”了。这虽然有些好笑,却真实得可爱!

通过孟子的这番话,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当孟子面临“呼尔”、“蹴尔”的轻慢、侮辱与“得之则生,弗得则死”的“一箪食”、“一豆羹”的二难选择时,肯定认为维护“大丈夫”的面子(尊严)不如活下去重要!因为,这“一箪食”、“一豆羹”是“食之重者”,“呼尔”、“蹴尔”是“礼之轻者”。

孟子这种灵活,不失为一种机智,实际上也是一种“韧的战斗”。借此可以保存自己,发展自己。我不清楚,孟子比较礼轻礼重的具体标准;但是,我相信,孟子绝不会像一些“识时务者”一样,分不清孰轻孰重,只认为活着是天底下最重要的事情,只认为死亡是天底下最可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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