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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二年(1057)二月,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主持进士考试,提倡平实的文风,录取了苏轼、苏辙、曾巩等人。这对北宋文风的转变很有影响。嘉□五年(1060),欧阳修拜枢密副使。次年任参知政事。以后,又相继任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英宗治平二年(1065),上表请求外任,不准。此后两三年间,因被蒋之奇等诬谤,多次辞职,都未允准。神宗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实行新法。欧阳修对青苗法曾表异议,且未执行。熙宁三年(1070),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这一年,他改号"六一居士"。熙宁四年(1071)六月,以太子少师的身份辞职。居颍州。卒谥文忠。
文学创作欧阳修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袖。他的文学成就以散文最高,影响也最大,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继承了韩愈古文运动的精神,在散文理论上,提出:"道胜者,文不难而自至"(《答吴充秀才书》),"道纯则充于中者实,中充实则发为文者辉光"(《答祖择之》)。他所讲的道,主要不在于伦理纲常,而在于关心百事。他认为学道而不能至,是因为"弃百事不关于心"(《答吴充秀才书》)。他反对"务高言而鲜事实"(《与张秀才第二书》),主张"言以载事而文以饰言"(《代人上王枢密求先集序》)。他取韩愈"文从字顺"的精神,大力提倡简而有法和流畅自然的文风,反对浮靡雕琢和怪僻晦涩。他不仅能够从实际出发,提出平实的散文理论,而且自己又以造诣很高的创作实绩,起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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