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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生平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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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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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19: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平欧阳修幼年丧父,在寡母抚育下读书。仁宗天圣八年(1030)欧阳修成为进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阳)留守推官,与梅尧臣、尹洙结为至交,互相切磋诗文。景佑元年(1034),召试学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馆阁校勘。景佑三年,范仲淹上章批评时政,被贬饶州。欧阳修为他辩护,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

康定元年(1040),欧阳修被召回京,复任馆阁校勘,后知谏院。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提出了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庆历五年,范、韩、富等相继被贬,欧阳修也被贬为滁州(今安徽滁县)太守。以后,又知扬州、颍州(今安徽阜阳)、应天府(今河南商丘)。至和元年(1054)八月,奉诏入京,与宋祁同修《新唐书》。

嘉佑二年(1057)二月,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主持进士考试,提倡平实的文风,录取了苏轼、苏辙、曾巩等人。这对北宋文风的转变很有影响。

嘉佑五年(1060),欧阳修拜枢密副使。次年任参知政事。以后,又相继任刑部尚书、等职。英宗治平二年(1065),上表请求外任,不准。此后两三年间,因被蒋之奇等诬谤,多次辞职,都未允准。神宗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实行新法。欧阳修对青苗法曾表异议,且未执行。熙宁三年(1070),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这一年,他改号“六一居士”。熙宁四年(1071)六月,以太子少师的身份辞职。居颍州。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闰七月二十三日,欧阳修在颍州(今属安徽省)的家中,留下一万卷藏书、一千卷集古录、一张琴、一局棋和一壶酒,溘然长逝。苏轼评价其文时说:“论大道似韩愈,论事似陆贽,记事似司马迁,诗赋似李白”。欧阳修卒溢文忠。


文学创作欧阳修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袖。他的文学成就以散文最高,影响也最大,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继承了韩愈古文运动的精神,在散文理论上,提出:“道胜者,文不难而自至”(《答吴充秀才书》),“道纯则充于中者实,中充实则发为文者辉光”(《答祖择之书》)。他所讲的道,主要不在于伦理纲常,而在于关心百事。他认为学道而不能至,是因为“弃百事不关于心”(《答吴充秀才书》)。他反对“务高言而鲜事实”(《与张秀才第二书》),主张“言以载事而文以饰言”(《代人上王枢密求先集序》)。他取韩愈“文从字顺”的精神,大力提倡简而有法和流畅自然的文风,反对浮靡雕琢和怪僻晦涩。他不仅能够从实际出发,提出平实的散文理论,而且自己又以造诣很高的创作实绩,起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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