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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忠君误国”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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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19: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欧阳修忠君误国》一文,立论于清代《啸亭杂录》的牵强比附之言,断章取义率意曲解欧阳修“劾青”史实,武断地给欧阳修戴上“忠君误国”大帽子的做法,不敢苟同。

该文(以下简称“官文”),望文生义借题发挥中,涉及欧阳修“不知道爱惜军事人才”,并起到“教唆”秦桧陷害岳飞的恶果,以及欧劾青之后,“没有人站出来为狄青说公道话”……种种虚夸不实之词甚多;我们本着用史料说话,依事实辩证的原则,辨明“劾青”实为“保青”之本意,从而揭示出这桩历史公案的真实面目。


一、狄青虽枢府位崇,却始终处于朝廷“忧戒”之中

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以发动兵变登上王位,并统一全国之后,出于对唐末五代军阀分裂割据“武人跋扈”,致使兵革不息,百姓涂炭,历史教训的汲取,确立了“偃武修文”国策。

把“偃武修文”说成是“重文轻武”也好,或说成是“崇文抑武”也好;总之它是北宋极其突出的施政方针,非一朝一帝、也非一时一地的权宜之计。再加上“将从中御”的配合,逐渐演释出“以文驭武”的局面。

可见,就大背景、大环境而言,北宋武将始终处在被限制、被疑惧的“偃”、“轻”、“抑”的地位,非对狄青所独然也。

狄青出身黥面兵卒,拜枢密使之职,行伍而至此高位者一人。然则,他也从一开始就处在朝廷“争议”和皇帝的“忧戒”之中。
先说朝廷争议:

早在皇祐四年(1052)狄青被提升为枢密副使时,御史中丞王举正、左司谏贾黯及御史韩贽等人便纷纷反对,甚至还列出由于狄青出身低微,四夷因此轻蔑朝廷,大臣耻于为伍及破坏祖宗成规等“五不可”的理由;当狄青最终进入枢密院时,还是遭到朝廷大臣所蔑视,被呼为“赤枢”。
再说皇帝“忧戒”:

“初,青既行,帝每忧之曰‘青有威名,贼当畏其来。左右使令,非青亲信者不可;虽饮食卧起,皆宜防窃发’。乃驰使戒之。

这里的关节在“左右使令,非亲信者不可”。需知自赵匡胤“黄袍加身”后,除实施“收回兵权”等措施之外,尤忌将帅身边的亲兵死党炮制“兵变旧事”。故多采取京卫或边兵互调办法,致使“兵不常将,将不常兵”,以防“兵将一体”。甚至还特下诏书,严禁京师将领和沿边监军武臣挑选骁勇士兵为亲兵卫队。现在宋仁宗对狄青“非亲信不可”的状况,自会“心生忧戒”加意提防。“驰使戒之”,不就是搞现场监视吗?


二、欧阳修一生爱才荐贤,也同样关爱帮助狄青

欧阳修一生爱惜人才,举荐贤能不计其数。为人乐道者如曾巩、苏洵、苏轼、苏辙、王安石,皆拔于“布衣屏处,未为人知”之时。其对鼎鼎大名包拯的“一荐一弹”,尤能说明他待人既彰显其优长,亦批评其缺失的坦诚作风。
先说对包拯。

一“荐”。至和三年(1056),欧阳修上奏章,荐举包拯等四人,他说包拯“清节美行,著自贫贱,谠言正论,闻于朝廷”,“名迹已著,伏乞更广询采,亟加进擢,置之左右,必有裨益”。

一“弹”。就是《论包拯除三司使上书》。嘉祐四年(1059)三月,时任御使中丞的包拯,连续上本,参掉张方平、宋祁两位三司使(财政长官),宋仁宗却委任由他来继任,而包拯没有谦让就接受并准备上任了。欧便写了这篇奏章,批评包拯“逐其人,自居其位”,“此所谓蹊田夺牛,岂得无过?而整冠纳履,当避嫌疑者”。又谅其“素少学问,朝廷事体或不思”,“但其学问不深,思虑不熟,而处乖当,其人亦可惜也”。

欧阳修对包拯既“赏识与敬重”,又“保获与爱惜”的与人为善的风范,之于狄青,尤为明显。

其一,《论乞不勘狄青侵公用钱札》。庆历三年(1043),边臣张亢为“过公用钱”受到调查,牵连到狄青。为此,欧阳修认为
“臣料青本武人,不知法律,纵使有过公用钱,必不是故意偷漫,不过失于检点,致误侵使而已”,“其狄青纵有干连,仍乞特舆免勘”。

其二,一论,再论《水洛城事乞保全刘沪札子》。庆历四年(1044)此为“狄青与刘沪争水洛城事”。简单地说,为二大将争执,朝廷派人“枷禁”了刘沪,在边关内外引起震动。欧阳修了解到此争理在刘沪,按常规应把狄青“调移”原职,但欧阳修认为这样做将会影响狄青的“威信”,就建议朝廷采取“两全之策”,一方面让狄青自己去开释刘沪,另一方面再告诉刘沪你违抗狄青的指挥是有罪的,现在狄青赦免你,即“青使赦汝”,以后双方不要再争执了。


三、突发的朝廷危机,使狄青陷入岌岌可危之境地

嘉祐元年京师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水灾,狄青一家避水徙迁大相国寺,有人看见他穿着意义非凡的黄袄,起居行止于大殿之上;还有人看到狄府夜晚奇光冲天,而这种光亮恰与取唐而建后梁的梁太祖朱温称帝前的景象惊人相似……种种讹言四起,引起朝野哗然,更增加了皇帝疑惧。

朝廷危机,社会舆论,大臣谏议,皇帝疑惧,种种严峻问题摆在面前,值此情急势危之下,进退维谷之际,权衡利弊:狄青“进”无可进之地,“留”必危及身家性命,唯有“退”是一条生路。


四、两奏论青之章,深含欧阳修保全狄青之良苦用心
就是在上述客观情势之下,欧阳修
“言人之所难言”地写了两论狄青的奏章。
全观两份奏章,有以下两点主要内容:

一、他用了过半的篇幅,综述了狄青“自初掌枢密,进列大臣,当时言者已为不便”的争议。但他强调指出,出现这些状况,并非狄青本心所为。

二、面对这些“流言”,欧指出“而青本武人,不知进退”(前亦有“青本武人,不知法律”之辩脱之词),此为欧阳修一贯为人,既为其开脱,也评其不足。此之狄青的“不知进退”与彼之包拯的“不知避嫌”,其用心,其言事,何其相似乃尔。


五、凭主观取舍历史事实,既“诬古人”又“误后人”

根据主观设立的立场观点来取舍事实,是不足取的。“官文”就存在不少这方面的毛病,这里摘其主要的问题来讨论:

一、“论据”的取舍。前面谈到,两份奏章的原文都与“官文”所引不同;看来只是拿《宋史》做幌子。经查所引《续资治通鉴》之内容,不足80字,与真正的奏折1282字相差很多。其实不难明白,如果引出奏折真正的内容,“官文”便失去立足之地。也作不出“误国”的结论。段玉裁在《经韵楼里》告戒我们:“不先正底本之是非,则多诬古人。不断其立论之是非,则多误后人”。正点到“官文”褒贬失当的“要害”。
二、“莫须有”与“未萌”之别。

查“辞典”:“莫须有”解为“也许有”,应属不确定语。源《宋史"岳飞传》;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而欧阳修奏折凡四次强调为“未萌”,就是连“萌芽”、“苗头”都没有,属确定语,意指十分清楚。况且,欧阳修反复指出那些指陈狄青的“流言”、“浮议”、“传说”、“外议”,虽“藉藉”、“恟恟”,但就狄青本人来讲是不存在的、没有形影的事。一是用“莫须有”致岳飞死罪,一是用“未萌”证狄青无辜,二者当为南辕北辙;毫无可比之处,岂可相提并论?所以,云:“贼桧得以诬陷武穆者,亦袭欧阳修故智也”。纯属妄议。
三、
“官文”云:狄青被“排挤”“去位而死”,排挤者谁?欧阳修也。

今查“词典”“排挤”解:利用权势或手段使不利于自己的人失去地位或利益。据本文上述,狄青既不是“不利于”欧阳修的人,二人也没有利害冲突,故欧阳修也不存在“排除”狄青的动机和必要。欧阳修当朝以文臣文章文采而名著天下,受朝野敬崇,绝无“排挤”青而觊觎枢府武位的可能。

四、“官文”问:欧阳修劾青之后,为什么没人站出来为狄青说公道话?

此言大谬!我们随手就可以提供二人。一个是清代魏禧,有《书欧阳文忠公论狄青札子后》长文,针对欧阳修劾包拯、劾狄青发表了不同见解。另一个是清代汪懋麟。著有《书欧阳公论狄青札子后》,特具针对性。不过,唯有官伟勋给欧阳修戴上了一顶“忠君误国”的大帽子,亦算得是千古一人了!
六、是君重于国,还是国重于君。

一种制度能“存在”二千多年,自有它“存在”的主客观“合理性”。如果官先生一定要欧阳修们把“君国”撕开来看问题,那是要人提着自己的头发升空。离开了一定的历史范畴论人论事,无任何实际意义。不是连官先生自己也说,即使在今天“共产党队伍中”,也还有“封建的君臣关系,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吗?”

所以,我们不能苛求古人必须有反对专制政治的超前意识,也不应让他们都去做推翻封建王朝的造反头头;在他们所处于的社会现实下,为维护朝廷(也即国家)的长治久安,谏诤直言,荐举弹劾,也是值得今人尊敬和效法的。对待任何一个历史人物,后人尽可以这样或那样的去评论,但有价值的评论,首先要对被评论者所在的客观时代背景,和所评论的具体事件,有一个合乎实际的了解;反之,建立在“误解”甚至于“曲解”基础上的任何评论,终究是毫无价值的。看来,我们在评价历史,臧否人物的时候,还应提倡“临文必敬,论古必恕”的文德文风。(原载《江淮论坛》2007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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