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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国防思想初探(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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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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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19: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七、外交谈判与御敌三术

“外交”是国家为实行其对外政策,而进行的诸如访问、谈判、交涉等活动,是实现其对外政策的重要手段。就北宋而论,“国家”也即皇上、朝廷“既定”的对外政策是“屈志、增币、求和”,所以,从皇上到使臣,都在为“实现”这一政策而展开“外交周旋与谈判活动”。而实际上的局面,却始终是军事上被动,外交上软弱,惟“贿和之币”在一年一年地增加。

在欧阳修则基于国防战略的“积极防御”观点,始终把外交、谈判、交涉,视为对敌斗争的一种手段和方法,即使在朝廷和议或明或暗的进程中,他也不断地提出种种“抑敌”、“拒和”的方案,甚至于在“接待”敌国来使的“规格”、“态度”上,都有自己的策略安排。同时,他在处理外交事务上也坚持做到有理有节,不失“诚信”。

比如庆历三年中,朝廷同“西贼议和未决”的时刻,本来韩琦等正在“奉命巡边”,“防其攻寇,要为御备”,“边上机宜,正须处置”,忽然朝廷“降中书劄子,抽回韩琦、田况等归阙”。欧阳修认为在此“胜败之间,安危所系”之时不应调韩等离开“西边”,有韩琦在,表明“边防有备,朝廷不须怯畏”,谈判中“自可以持重,不须屈就”。若将韩中道召还,则是使贼知朝廷“意在必和,自先弛备”,那样一来,敌人就会在谈判中态度强硬起来,提出更多的无理要求。所以,他即时地上奏《论乞宣抚使韩琦等经略陕西劄子》,要求:“抽回”“旧阙”的指示,令韩琦继续在“西边”“经略”。

比如,庆历四年西夏元昊在内部发生激变,外部征得契丹支持,“主动”向北宋提出和议的过程中,欧阳修从始至终反对与西夏通和,前文已作过深入分析,但由于朝廷既定方针,指使“和议”依然进行下去,北宋既要给西夏增币数倍,又要“感谢”契丹“促和”也再增币;对此,欧阳修仍不遗余力地提出种种“绝和”、“解和”、“罢和”的办法,也相对地使北宋在谈判中因“有理”可争,抵制了对方很多无理的苛求。

其一,在《论西贼占延州地劄子》中,欧阳修洞悉敌情“元昊近于延州界上修筑城垒,强占侵地,欲先得地,然后议和,故(敌使)杨守素未来,而占地之谋先发”,他告诫朝廷“今若纵贼于侵地立起堡寨,则延州四面更无捍蔽,便为孤垒。其贼尽据要害之地,他时有事,延州不可保守。若失延州,则关中遂为贼有。以此而言,则所侵之地不可不争”。他要求“遣一使往延州,令(边将)作庞籍力争,取昊贼先取之地,不令筑城堡寨。若缘此一事得绝和议,则社稷之福也”。
其二,上呈《论乞与元昊约不攻口角
口厮啰劄子》。口角
口厮啰是北宋西边与西夏接近的地方,人民有口角
口厮啰、摩旃、瞎旃族,世代接受朝廷的封爵,父子为藩臣,犹如西部屏障,自然受到宋廷的帮助与保护。现在元昊来请和,“不止与北虏通谋共困中国,兼欲诈谋款我,并力以吞口角
口厮啰、摩旃、瞎旃之类诸族,地大力盛,然后东向以攻中国尔。”“今若讲和,则不得攻此数族。且攻此数族,是贼本心所贪,闻我此言,必难听约,用此为说,亦可解和”。

其三,有《论与西贼大斤茶劄子》。是说朝廷“西贼来议通和,朝廷许物数目不少,内茶一色元计五万斤”。因为议和大臣失职没有言明“斤”之大的。因为,“中国茶法大斤小斤不同”,一大斤是为六小斤,“五万斤大斤,是三十万斤小斤之数”。他指出:“三十万斤之茶,自南方水陆二三千里,方至西界。”“只此一物,可使中国公私俱困”,况且,契丹若是知道西夏“小邦”得数“与彼同”,还会要求增添。足见,茶之大斤小斤之别,潜在利害极大。因此,希望“两府和议大臣”,在对西夏应坚持“小斤”付给,若其要“大斤”计数,即可借“此一事,尚可罢和”。

比如,他在《论元昊来人不可令朝臣管伴劄子》中,对如何接待敌国来使的“小事”上,也提出原则性的见解。他分析当时敌我双方的情势时指出,在西夏元昊派人来,“全无好意,不敢称臣,索物太多,其志不小,乃是欲以强相迫协尔”。我方不会答应,“朝廷既不能从,则待其来人不可过分。至于礼数厚薄,赐与多少,虽云小事,不足较量,然于事体之间,所系者大。”他又指出:“凡兵交之使来入大国,必须窥伺将相勇怯,观察国家强弱。若见朝廷威怒未息,事势未削,则必内忧斩戮,次恐拘留,使其偶得生归,自为大幸,则我弱形未露,壮论可持。今若便损国威,过加厚礼,先为自弱,长彼骄心,使其知我可欺,则议论愈难合矣。”他认为对待来使,“若能先薄其礼以折之”,亦是挫敌锐气的一个“我自转强”策略。
不过,在往来交涉方面,欧阳修认为还存在一个“诚信”问题,此有两事可证:

英宗年间,有一个契丹的夷降者,名叫韩皐谟的人,自称是契丹国太叔派来的使者,传达太叔的话,说太叔打算密谋推翻现在国主,取得国家政权;要求“中国出兵为应”。于是,宰执和枢密二府“会议其事”。当时会议主张支持太叔的人说得头头是道,于会者大都倾向这样做。但是欧阳修不同意,他争辩道:“中国得夷狄,宜以信义为本,奈何欲助其叛乱?使事不成,得以为辞。”可是,欧阳修的意见不但未引起与会人员的重视,主持会议的大臣还讥笑他是“迂儒”之见。但欧阳修仍然“力争之不己”,申述了种种反对理由,剖明其中利害,总算“遂止”没有形成“出兵”的决定。没过多久,就了解到这位“虏中太叔”举事不成而死,从而避免了一场国家危机。

在《论契丹求御容劄子》中,论述了外交事务中一个重要的原则观点:即“大凡为国谋事者,必先明信义,重曲直,酌人情,量事势,四者皆得,然后可以不疑”。当时,契丹国派使臣为求“御容”而来。既然去年已经答复给人家,现在又推三阻四,迟迟“拒而不与”,引起“中外之议”。其实,两国通盟四十年之久,对方为了表示“信好”,“自表殷勤”,求皇上御容画像,答应了人家,今又“欲食言而中辍”,是“彼以推诚结我,我以不信得之。失信伤义,甚非中国待夷狄之术。”如果,再三“沮之”,使其“怀耻蓄怒,何所不为”;“失于逊顺”,造成两国“衅隙”,“则为后患”。况且,“今虏主虽弱,而中国边备未完,庙谋未胜,未可生事”,万一“起戎而结祸”,“量我事势,又未能必沮之”。所以,欧阳修认为“勿沮其善意,无失我信言”,应及早地“告以如约”,并说明“今冬”一定派人将“御容”画像送去。外交无小事,一幅画像“上系国家利害”,考察欧阳修在处置外交事务上的所作所为,深感庄子之“凡交,近则必相糜应以信,远则必忠之以言”所论非虚。
下面我们来讨论“御敌三术”。

面对着“四五十万之兵连年坐而仰食”造成“国力疲困”的局面,以及“关西之地物不加多,关东所有莫能运致”,“改法权货,而商旅不行”种种具体问题的存在,他在《通进司上书》中提出著名的“御敌三术”来解决。“所谓通漕运,尽地利,权商贾,三术并施,则财用足而西人纾,国力完而兵可久,以守以攻,惟上可使”。

其一,“通漕运”。就是要贯通关东至关西的水运,使关东的物产能源源不断地运往关西前线。

他说,“今京师在汴,漕运不西,而人之习见者遂以为不能西”。其实在“秦、汉、隋、唐其都在雍,则天下之物皆可致西也。山川地形非有变易于古,其路皆在,昔人可行,今人胡如不可?”接着他举出历朝开辟漕运的例子:比如汉武帝“益修渭渠,至漕百余万石。隋文帝时,沿水为仓,转相远置,而关东、汾、晋之粟皆至渭南,运物最多”,而且“其遗仓之迹往往皆在”。至于“三门险”,也有唐裴耀卿“于三门东、西置仓,开山十八里,为陆运以避其险,卒溯河而入渭,当时岁运不减二三百万石”。如今“江淮之米岁入于汴者六百万石,诚能分给关西,得一二百万石足矣”。如果“按求而通之,则武昌、汉阳、郢、襄阳、梁、洋、金、商、均、房、光化沿汉之地十一二州之物,皆可漕而顿之南阳。自南阳为轻车、人辇而递之,募置递兵为十五六铺,则十余州之物日日入关而不绝”。于其让州县的物资远运输到京师,再“转冒艰滞”到关西,岂如从南阳“皆使直输于关西”,可以缩短了大半的路程。“其迂曲简直,利害较然矣”。此中,他还举了一个实例来说明当前关西运输困难的情状:“前日陛下深恤有司之勤,内赐禁钱数十万以供西用,而道路艰远,辇运逾年,不能毕至。至于军装输送,多苦秋霖,边州已寒,冬服尚滞于路。其艰如此。”就此,欧阳修庆历元年有《晏太尉西园贺雪歌》其断章云:“主人与国共休戚,不惟喜悦将丰登。须怜铁甲冷彻骨,四十余万屯边兵。”也道出了关西兵士冰天雪地里苦待“军装”棉衣及而不得的实情。

其二“尽地利”。就是把“久废”、“弃耕”的荒地重新耕作起来,采取优惠政策把“离田”“去农”的“游手”“乡兵”召回到农业生产上来。

欧阳修说:“昔者为民,赋税而已”。故其不足,则铸山煮海,权酒与茶,征关市而算舟车,当有可为之法以苟一时之用。自汉、魏迄今,其法日增,其取益细,今取民之法尽矣。昔者赋外之征,以备有事之用。今尽取民之法,用于无事之时,悉以冗费而糜之矣。至卒然有事,则无法可增。不过,还有一件事“独有可为”,那就是游手好闲的人很多,不垦之田也还很多。可以说是“民有遗力,地有遗利,此可为也”。

他仍然从历史上说起,“历视前世,用兵者未尝不先营田”。像汉武帝时,由于“兵兴用乏”,赵过用人拉犁耕田的办法,得使足用。后汉曹操屯兵许下,强敌围在四面,按讲战争的危急时刻存在,不可能去做“营田”的事。然而,他采用橐祗、韩浩之计,建置田官,招募农民耕作驻军近处的田地,结果一年就可以得到百万石的粮食,“其后郡国皆由,积榖无数”。像这样的例子,“隋广田制尤广,不可胜举”。

接下来他感慨地说道,如今天下不重视耕田、不愿去耕田的人太多了,我不需要去说全国的情况,仅举近于身边的地区来说明一下吧:自京以西田地荒芜而不耕者,不计其数;并不是因为土地贫瘠被放弃的,主要是人不愿意种田,和因夫役太重而逃离了田地。现在,如果能“督之使勤,与免其役,则愿者众矣”。关于“乡兵”的问题,我早已闻知这个乡兵之制度不利于民,各方面都有议论。一些不安于农业劳动和游手好闲的人,只要到乡兵里充个数,就“遂弃农业”,借学习军事为名,聚在一起喝酒赌博,把家里的钱都拿完了,也无法管教,家家都视“乡兵”为祸害。像京东、京西的这些乡兵,平时“不足以备盗”,而到水旱灾荒社会混乱的时候,反而“足以为盗”。这样的情况,“而今三夫之家一人,五夫之家三人为游手,凡十八九洲,以少言之,尚可四五万人,不耕而食,是自相糜耗而重困也”。如果,能使这些人都返回土地上去,官府借贷种子给他们,再少收他们的“课税”,“则民顾田者众矣”。当年“太宗皇帝时,曾常常借给农民钱,去买牛耕田”;“真宗皇帝时”,亦曾“买牛湖南而治屯田”……“且乡兵本农也,籍而为兵,遂弃其业。今幸其去农未久,尚可后驱还之田亩,使不得游而饮博,以为父兄之患,此民所愿也。”“使四五万人皆耕,而久废之田利又数倍,则岁榖不可胜数也”。

不过关于这个“开荒屯田”和“乡兵归农”的提出,还具有两个层面上的意义值得研讨;一方面这个见解是欧阳修一贯的思想观点,在他的很多奏议中多有提出;并且,在庆历四五年间,欧阳修经营河东、河北,均曾付诸实施,且取得了预期效果,增强了御敌的能力。一方面这个问题的“提出”,恰恰是对由开国皇帝赵匡胤创建的,并被历朝皇帝视为“祖宗家法”执行近百年的“养兵”制度的质疑与否定。故而,欧公此论不可等闻视之,也绝非仅仅针对关西战事御敌之术,实则亦改革“养兵”固疾之治本“药石”也。

其三“权商贾”。就是在国家宏观掌控之下,对于一些生活、生产物资实行让利与商,“与之共利”政策,从而把大商小商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市场活跃起来,使物流畅通起来。

他仍从历史、从源流谈起:“臣闻秦废王法,启兼并,其长侵公利,下刻细民,为国之患久矣。自汉以来,尝欲为法而抑夺之,然不能也。盖为国者兴利日繁,兼并者趋利自巧,商贾坐而权国利。其故非他,由兴利广也。然今议者,方欲夺商之利,一并归公上而专之。故夺商之谋益深,则为国之利益损。前日有司屡变其法,法每一变,则一岁之间所损数百万。议者不知利不可专,欲专而反损,但云变法之未当,变而不已,其损愈多。夫欲十分之利归皆归于公,至其亏少十不得三,不欲与商共之,常得其五。”今为国之利多者,茶与盐耳。“夫茶者生于山而无穷,盐者出于水而不竭,贱而散之三年,十未减其一二,夫二物之所以贵者,以能为国资钱币尔,今不散而积之,是惜朽壤也,夫何用哉?大大商之能蕃其货者,岂其锱铢躬自鬻于市哉?必有贩夫小贾就而分之。贩夫小贾无利则不为,故大商开始,贩夫之分其利者,恃其货博,虽取利少,货行流速,则积少而为多也。今为大国者,有无穷不竭之货,反妬大商之分其利,宁使无用而为朽壤,何哉?”“故大商之善为术者,不惜其利而诱贩夫,大国之善为术者,不惜其利而诱大商。此与商贾共利,取少而致多之术也。”这段话的大体意思是说,由于官商把货物都“权禁”起来,“统”的太死,使商人无利可图,影响通商交流,有的商家甚至把积存的货“弃而焚之”。如果国家不直接去经营,或不要统死,让利大商,大商又让利小商,如此一来市场就活了起来,物流也加速了运转,国家可以不劳费那么多,反而收效更大。在这里欧阳修根据现实情况,阐述了一个“无商不活”的简单道理;同时,也对活跃市场经济,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其中所涉及的大商蕃货、小贩分销、取少致多、钱币流通等观念,不惟对关西边地的一偶,亦对全国范围的商业经营方式转变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开拓创新的指导作用。连同对后来包括王安石“市易法”在内的商业改革,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实在也是今日市场经济学家值得深入研讨的一个极有价值的课题。

最后,他充满信心地告诉朝廷:“若夫坚守以捍贼,利则出而扰之,凡小便宜,原且委之边将。至于积榖与钱,通其漕运,不二三岁,而国力渐丰,边兵渐习,贼锐渐挫,而有隙可乘,然后一举而灭亡,此万全之策也”。

据考,写此“书”时之欧阳修时年34岁,谪蛰夷陵三载,刚刚回京师“充馆阁校勘”之职,其在朝廷也才取得“发言”的微浅资格,而竟能如此胸怀天下,忧思国防,坦议朝政,纵论民生,显示出他深厚的经世学养和为政的崇实风格,令朝廷刮目相看。故明茅坤《文钞》卷一评曰:“览此书,反复利害,洞悉事机,欧阳公少时已具宰相之略如此,不可不知”。于是,这位当年在西京留守府为幕,“平时罢军檄”,只管草拟一些军事文稿的“推官”,从此,进入了议政参政的行列,跨出了参赞朝政、协理军机的第一步。
“三弊五事”与富民强国

庆历二年五月,欧阳修根据自己对历史的了解,结合多年在基层为官和在朝任职一年多的考察与思考,写出长篇论奏《准诏言事上书》之章,针对西夏元昊连年举行军事侵犯,宋军主将或被俘或战死阵上,官私庐舍被焚,人民和牲畜被屠掠无数,而朝廷“并九洲之力讨一西戎小者,当无一人敢前”,又“北戎违盟而动”无端索要瀛、莫二州,竟于边地侵地立寨的国防严峻形势,和“欲御边,则常患无兵;欲被贼,则常患无将;欲赡军,则常患无财用;欲威服四夷,则常患无策;欲任使贤材,则常患无人”的国内破败僵局;提出了革弊救时的谏议,也即“三弊五事”。

“何谓三大弊?一曰不慎号令,二曰不明赏罚,三曰不责功实。此三弊因循于上,则万事驰慢废坏于下”,而且,这三大弊端,在国防军事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例如,不慎号令。由于“出令之初,不详审”盲目颁布,朝令夕改,致使有令不行,观望等待,或疲于奔命,或应付搪塞,“至于将吏更易,道路疲于送迎,符牒纵横,上下莫能遵守”;令人哭笑不得。例如不明赏罚。由于赏罚不明、不公,使无功的得到恩赏起不到鼓励作用,无罪的受到责罚又使人不服。尤其在关西前线,数年来是非不分,赏罚不当,无功者依旧得好官,谁还肯立功呢?而那些畏敌不前,失于战守者,本当斩首重罚,却只给予此处暂时免职,马上在另处又作安排,既然“有罪不诛”,那么兵将们谁还肯奋勇向前,“用命”拼杀呢?例如不责功实。“略言其一二,则其他可知”。一如“数年以来,点兵不绝,诸路之民半为兵矣,其间老弱病患,短小怯懦者不可胜数,兵额空多,所用者少,是有点兵之虚名,而无得兵之实数也”。又如,“新集之兵,所在教习,追呼上下,民不安居,主教者非将领之材,所教者无旗鼓之节,往来州县,愁叹嗷嗷,既多是老病小怯之人,又无训齐精练之法。此有教兵之虚名,而无训兵之实艺也”。再如,“诸路州军分造器械,工作之际已劳民力,辇运般递又苦道塗,然而铁刃不刚,筋膠不固,长短大小多不中度。造作之所,但务充数而速了,不计所用之不堪,经历官司又无检责。此有器械之虚名,而无器械之实用也”。这样“以草草之法教老怯之兵,执钝折不堪之器械”,其结果“百战百败,理在不疑”。欧阳修毫无隐避地提示出景祐、宝元间用兵西夏屡屡败衄的原因,希望朝廷引为前车之鉴,更要求仁宗皇帝负起“慎号令、明赏罚、责功实”的责任来,“若一旦赫然执威权以临之,则万事皆办”。

然而,又如何救世补阙呢?欧阳修认为应从兵、将、财用、御戎之策、可任之臣等“五事”入手。

关于兵。欧阳修说“攻人之谋不以力,用兵斗智不斗多。前代用兵之人,多者常败,少者常胜。”这样的战例有“汉王寻等以百万之兵遇光武九千人而败”。又有“符坚以百万之兵遇东晋二三万人而败”。还有“曹操以三十万青州兵大败于吕布,退而旧许,复以二万人破袁绍十四五万”等等。“况于夷狄,尤难以力争,可以计取”。接下来他触及到招兵之弊:“但务添多,耗国耗民,积以年复,贼虽不至,天下已困”。一来“兵多”训练不精,又有老弱虚数,则十人不当一人;二来“军无统制,分散支离”都是“兵法所忌”。所以,兵要“精加训练,去其老弱”使之“以一当十”;将要集中兵力,统一指挥。

关于将。他首先指出问题的症结是“国家求将之意虽劳,选将之路太狭”。朝廷指示近臣推举将官而限以资品,地位低下之英豪之士就无法得到。况且,考核将材主要的方法,限制以弓马一夫个人技能,使那些具有智略足以统领万人的指挥人才都遗漏了。那些没有官职地位的平头百姓“山村奇杰之士”满怀热情地前来应诏,却因“贫贱而薄”,受到极不公正的待遇,虽然“考核”合格,也无非给个偏卑小职或临时职务,致使这些有真本领的人“怏怏而去”。用这样的办法去选拔将才,当然是天下再大,也无人可用了!至于按资排辈上来的,那怕是“癃钟跛障庸懦暗劣之人,皆委以要地,授以兵权”,照这样搞法,“天下三尺童子,皆为朝廷危之”。“革去旧弊”的办法是什么呢?那就是,对贤豪之士,智略之人,不应以地位高下取人,更不可因贫贱而轻视人。更重要的是皇上必须改变选将观念,“能以非常之礼待人”,那么“人臣将以非常之效报国,又何患于无将?”

关于财用。“天下财用困乏,其弊安在?起于用兵而费大故也。”解决的办法是:“惟有减冗卒之虚费,练精兵而速战,功成兵罢,自然足矣。今兵有可减之理,无人敢当其事;贼有速击之便,无将敢奋其勇,后时败事,徒耗国而耗民”。只要皇上认真“督责”把“精兵”、“选将”的工作做好,减冗费而足财用的目的,是指日可待的。

关于御戎之策。兵法有谓“上兵伐谋,其次伐实”。如何伐谋呢?欧阳修分析道:北虏与朝廷通好四十年未敢妄动,如今“发其狂谋者,其意安在”?这里因为看到元昊屡败中国,于是启动贪心,伺隙而动,想趁机得到好处。如果我们能“敕励诸将,选兵秣兵,疾入西界,痛击元昊,则可使我军威大振”,“而虏计沮矣”。如何伐交呢?面对北辽和西夏通谋,“欲并二国之力,窥我河北、陕西”的客观形势,宜乎各个击破,首选自然是西夏,因为“西夏地狭,贼兵不多”,而且其内部部族矛盾骤起,若彼一旦骤然被击,必求助于北虏;北虏“如兵助昊,则可牵制其南寇之力;若不助昊,则二国有隙,自相疑贰”。更由于元昊多年以来,幸而获胜,常有轻视我军之心,现在又看到我们北忧辽虏,必然认定我们不敢西出对他们主动出击。那么,我们正应当“乘其骄怠”,“出其不意”“疾驱急击”,将使“元昊苍皇自救不暇,岂能与北虏相为表里?”这样就破毁他们之“素约”,使两家“亲而离之”,也是兵法所言伐交之策也!由于他深知朝廷一贯因循犹豫,所以,他呼吁说“荀失此时,而使二虏先来,则吾无策也”。

关于可任之臣。可任之臣,比比皆是,“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何况今日大宋“文武列职遍于天下”,怎么能找不到可任之臣呢?原因是皇上“总治万机之大”,不能亲躬识选贤人,执政大臣因循“旧例”论资排辈,“不敢”擢拔贤人,“审官、吏部、三班之职”,只管应付“文薄差除而已”,也“不敢越次进贤”,这样一来,“上自天子,下至有司,无一人得进贤而退不肖者”。“所以贤愚混杂,侥幸相容,三载一迁,更无旌别。平居无事,惟患太多,一旦临事要人,常患乏人使用”。

这个问题在武将任用方面尤为突出,故,他提出的奏议尤多,“前后上章书百余”。不仅重视戍边主将,也对中下级武官在举拔、考核、任职、升迁等带有普通性的问题予以关注。比如他在《论班行未有举荐之法劄子》中指出:“朝廷选任百官,文武参用。文官在选者,各以举主迁京朝官,其间虽容有滥冒,然孤寒有才行之人,亦往往获进。惟有武官中近下班行,并无贤愚分别,一例以年岁递迁。自借职得至供奉官,须是三十余年,使贤愚同滞,而国家缓急,要人使用无由知其能否?”“此知制不立也”他要求对于“将近下班人,比类选人,别立举官之法”,应由枢密院“立定法制颁行”。所以,在他任职枢密院后,马上采取措施,“振举朝纲,革去旧弊,大考天下兵将,及三路屯戍多少,地里远近,更为图籍之法,对边防久阙屯守者大加蒐补,数日之内,机务浸理”。

对于“三弊五事”的提出,在欧阳修却自认为,于其时社会“三冗”“两积”百弊丛生的现实之下,它只是为了“应诏书所求”,“谨采当今急务”所言而已,尚“不能广引深违,以明治乱之原”。那么,什么是百弊之首、治乱之原、强国之本呢?在介绍欧阳修给出的答案之前,我们有必要先理清什么是“本”或“原”的问题。仍就国防军事上说起:

《孙子兵法》曰:“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可见,“打仗”打的是雄厚的经济、是富足的钱粮、是丰裕的物资、是先进的科技(如真宗时澶渊战中,辽军大将萧挞览就是中宋军“强弩”而死,致使其士气大挫)……概言之,打的就是综合国力。而在农耕社会的国民经济,生产与积累基本的、甚至可以说完全的依赖农业。所谓“财力”亦自当不言而喻。因此,农业的兴衰,关系着财用的足乏,维系国家的兴衰,影响着国防的安危,军事的胜败。故自古就有“国之兴者,农战也”本源之论,视“农战”虽二事实为一体也。而欧阳修所指的“之首”、“之原”、“之本”给出的答案恰恰也是三个“农”字,那就是:“农为天下本”、“节用以爱农”和“农为政之本”。

“故农者,天下之本也,而王政所由起也,古之为国者未尝敢忘。而今之为吏者不然,薄书听断而已矣,闻有道农之事,则相舆笑之曰鄙。夫知赋敛移用之为急,不知务农为先者,是未原为政之本末也。知务农而不知节用以爱农,是未尽务农之方也。”

这段话,是欧阳修《原弊》开明名义第一章。其渊源所自,灼然可见。“农为天下本”,乃古往今来安邦定国至关至要的前提和基础。其在以农立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封建社会,尤为重要。欧阳修写于景祐三年(1036)的北宋当时,自有其强烈的现实针对性。那就是为政者“知赋敛移用为急”,却“不知务农为先”,甚至视议论农业、农村、农民的事情为“可鄙”、“可笑”。当官作吏者只顾按帐本收缴百姓种种赋税,却对农业生产状况不屑一闻、一问、一顾。这种本末倒置、舍本逐末的做法,致使农村凋敝,农业衰败、农民贫困,国家“财用”也因失去本原而匮乏。

“古之为政者,上下相移以为济,下之用力者甚勤,上之用物者有节,民无遗力,国不过费,上爱其下,下给其上,使不相困。”“一夫之力督之必尽其所任,一日之用节之必量其所入,一岁之耕供公与民食皆出其间,而常有余,故三年而余一年之备”。如今:

“今乃不然,耕者不复督其力,用者不复计其入,一岁之耕供公仅足,而民食不过数月者,箕糠麸而食秕稗,或采橡实畜菜根以延冬春。夫糠檄橡实,孟子所谓狗彘之食也,而卒岁之民不免食之。不幸一水旱,则相枕为饥殍。此甚可忧也。”
又有:

“夫三代为国,公卿士庶之禄禀,兵甲车牛之材用,山川宗庙鬼神之供给,未尝阙也。是皆出于农,而民之所耕,不过今九洲之地也。岁之凶荒,亦时时而有,舆今无以异”。如今:“今固尽有嚮时之地,而制度无过于三代者。昔有用常有余,而今常不足,何也?其为求相反而然也。昔者知务农又知节用,今以不勤之农瞻无节之用,故也,非徒不勤农,又为众弊以耗之;非徒不量民力以为节,又直不量天力之所任也”。

“为众弊以耗之”,就是指农之弊本身已经十分严重了,其他的一些弊病还要来消耗它,故“农之弊”乃众弊之首,之原,故曰《原弊》。

“何谓众弊”?综合起来有三:即“诱民之弊”、“兼并之弊”、“力役之弊”;其中“诱民之弊”为害尤烈。

所谓“诱民之弊”,就是指以优厚的物质待遇与减免劳役、赋税等特权享受,吸引农村的强劳动力去为僧、曰“浮图之民”,为兵、曰兵戎之民;成为养尊处优的寄生虫,吞噬农民的劳动成果。还振振有词说“以浮图并用孔之事曰三教,不可以去;兵戎曰国备,不可以去”。其实浮图荒诞根本不可与周、孔相提并论;这个道理“不言而自知”,且不详细地去分析它。重点论析的是荒年招兵也即“乡兵”造成的恶果。如前文“御敌三术”之“尽地利”所述,“养兵”也即荒年招兵已成“家法定制”,一直延续到欧阳修生活的北宋中朝。“国家自景德罢兵,三十三岁矣,兵尝经用者老死今尽,而后来者未尝闻金鼓、识战阵也。一遇凶岁,州郡官吏倾巢出动,以尺度长短和壮健程度招募为兵,官吏招兵多还可以受赏,多多益善,尤陷冗滥。本来强壮的农民,一经为兵,便无所事事,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今卫兵入宿”,连被子都支使别人拿着,“禁兵给粮”,自己不扛反而雇人去干;这样“骄惰”之兵,怎么可能会冒辛苦艰险浴血奋战呢!这就无怪乎连年用兵,一触即溃,屡屡败北。这样的兵徒有虚名,只是在“耗农”罢了。再则,如果重视农业生产就应该保证有足够的强劳动力,使“长大健壮者皆在南亩”;而如今无休无止的招兵,把壮健者及其次者都招为禁兵或厢兵,“则所留南亩者,惟老弱也”。而留耕之老弱病残者,尽力耕作,“或不免于狗彘之食,而一去为僧、为兵即可终身安服而丰腴,则南亩之民不得不日减也”,农村劳动力的大量流失,必然给农业生产发展造成严重损失,财力之源几近枯竭,所谓之“综合国力”无疑会大大削弱!

不仅如此,由于“吏招人多者有赏,而民力方穷时争投之”,招兵只求数量,又带来军队中“老弱病患、短小怯懦者不可胜数”的恶劣后果。“但务添多,耗国耗民,积以年岁,贼虽不至,天下已困矣”。种种弊政,更加重留耕南亩之老弱农民的负担,他们为了谋求生存,往往只好离乡背井,流走外地,有的沦为“浮客而有畲田”。一遇天灾,举债于人,寅吃卯粮;而大户坐享三倍之利,是为兼并之弊。也有的“幸而不役于人”,成了自耕农。而自耕之农除缴纳田赋外,还得承担小役、大役,以至“不胜”,到时又只好“贱卖其田,或逃而去”,是为“力役之弊”。三弊并作,民不聊生矣。

所以,欧阳修大声疾呼:当政者须“知务农又知节用”,节省开支,量入为出,量力而行,“节用以爰农”。一方面要积谷防荒,就是说连续耕种三年,就该储备一年的粮食,“三年而余一年之备”,遇到水旱,农民方可庶免为“饥殍”之患。另一方面,应该轻徭薄赋,坚持“以十抽一”的税法。国家要“量民力而制国用”,根据人民的实际承受能力来确定国家的财用支出。量入为出制定相应的赋税制度,才有可能使“在下尽力而无耗弊,上者量民而用有节,则民与国庶几乎俱富矣”。

欧阳修《原弊》中把“以农为本”,并把“务农”与“节用”作相互联系的辩证的分析,尤其是把众弊之重点的“冗兵”与农村凋敝、国家财用匮乏、国防战事屡屡败北的内在关系提示出来,当为震聋发聩的独到之见。与后来范仲淹在“庆历新政”中所提出“劝农桑”,其精神是一致的。

然而,欧阳修毕竟是文人。所以,我们得以看到他在景祐三年(1036年)作政论《原弊》之前六年也即天圣九年(1031),早已有《答杨辟喜雨长句》,观其内容,径直是一首诗体之《原弊》:
吾闻阴阳在天地,升降上下无时穷。
环回不得不差失,所以岁时无常丰。
古之为政之若此,均节收敛勤人功。
三年必有一岁时,九岁常备三岁凶。
纵令水旱或时遇,以多补少能相通。
今者吏愚不善政,民亦游惰离于农。
军国赋敛急星火,兼并奉养过王公。
终年之耕牵一熟,聚而耗者多于蜂。
是以比岁屡登稔,然而民室常虚空。
遂令一时暂不雨,辄以困急号天翁。
赖天闵民不责吏,甘泽流布何其浓。
农当勉力吏当愧,敢不酌酒浇神龙。

《原弊》作八年后庆历四年(1044),欧阳修代仁宗皇帝作《劝农敕》,其内容与《原弊》如合符契,但就中增加了这么一节:“望尔良吏,自今在官,有能兴水利、辟田荒、课农桑、增户口,凡有利农而弗忧者,有司具为赏格,当议旌酬。其或陂池不修、田野不辟、桑枣不植、户口流亡、慢政隳官,亦行降黜。”此敕“既出,天下翕然,人人传诵,王言之体,远复前古。”

综上可见,欧阳修所痛陈的种种弊端,“切于事实”,符合北宋时百弊丛生的社会现实;“中于时病”,切中其官僚政治因循保守,和国防军事“守内虚外”所造成的危害,揭示出“固疾”产生的根源;又进而提出改革的切实对策,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付诸实践,并往往获得成效。所以说这些意见和建议,不惟是加强国防的“应急之术”;尤为匡世救时的经国之本。故史有评曰:“天下国家之经略具焉,千秋万世之药石备矣。”“亦今当事者所宜知”。




清代思想家邓繹在历考数代前贤而得出的结论说:“汉、唐以来,文人知治礼而通兵略者,代有其人,唐之韩愈,宋之欧阳修,明之刘基、宋濂,皆其人也。”论定欧阳修为宋代知兵略者“一人”;诚哉,斯言!


2007年10月--2008年1月于阜阳




参考书目:《欧阳修全集》,李逸安点校,中华书局2001年3月第1版(凡本文所引欧阳修言论皆出于此全集)。

《欧阳修资料彙编》,洪本健编,中华书局1995年5月第1版(凡本文所引评论文字,除已注之外,皆出于此彙编)。
《欧阳修纪年录》,刘德清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7月第1版。
《欧阳修评传》,黄进德著,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1月第1版。
《中国史纲要》,翦伯赞主编,人民出版社1979年3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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