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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砸缸现代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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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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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10: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日,某地,某市场。一派繁荣气派景象。

马大光揉着惺松的睡眼,拖着踉跄的步子,向市场走去。拖鞋的底子与地面接触发出难听的嚓嚓声。他挠了挠乱蓬蓬的头发,顺便伸了一个懒腰。可以看出这个午觉睡的还不赖。


马大光习惯性地向裤兜摸去。“妈的,连烟也没了。”他嘟囔着。顺手将捏烂的烟盒沿着耳际向身后方向扔去。

“大光。”马大光回头一看,原来是李大头。李大头可是这一带有名的小混混,虽谈不上是杀人放火,欺男霸女的恶霸,可也是谁见了都要绕开走的地头蛇。

李大头和马大光还有另一层关系,马大光是个好吃懒做,又好面子又爱逞能的人。他不想每天累死累活的赚那么点钱,而是想跟着李大头过不用干活又有钱花的日子。


马大光见是李大头顿时惊醒了一半。忙点头笑道:“李哥,你找我。”

“噢,大光,你不是一直想跟我混吗?我也觉得你不错,可手下几个兄弟总说你是个秀花枕头--中看不中用。我每次都批评他们不会看人,这正好有个好机会能证明你的能力,也可以给我挣点面子。你呢也可以名正言顺的跟我了。”

马大光有些喜出望外:“真的吗?李哥,我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李大头笑着点了点头。

李大头于是向马大光介绍了此次任务,很简单,就是向买鱼仔杨小宝要钱。

矛盾的起因是一件马尾提豆腐——提不起来的小事。杨小宝把一盆带有浓郁鱼腥味的脏水泼到了李大头那散发着浓重劣质香水味的衣服上。而且这盆水做到了最大程度的节约。李大头自然不肯轻易作罢,硬要杨小宝赔给他两千元。杨小宝偏也是个倔的,就是不肯吃着哑巴亏。所以就有了李大头来找马大光这一幕。

马大光到达鱼摊时,杨小宝正忙得不可开交,一双手恨不得变成八只。哪里来的闲工夫来理马大光这个大闲人。马大光在旁边哎哎了半天,杨小宝连瞟都没瞟他一眼。

这使得马大光颇为没面子,余光看见李大头紧盯着自己,更觉得丢脸。遂指着杨小宝的脸吼道:“姓杨的,我和你说话呢。”“噢,是大光啊,对不起啊,人太多,你要买鱼?我给你挑几条大的。”杨小宝虽并不把马大光放在眼里,但打开门做生意没有必要的罪人。

“买鱼?哼,你白给我,我都不要。今天是给我李哥讨债来了。两千块一分都不能少。”

  杨小宝先是一愣,随即就明白了大光的来意。转而一笑道:“老弟啊,你要是想吃鱼,白拿上两条倒没什么,可你别在这开这种玩笑,还影响了我做生意。”
  “谁和你开玩笑,今天这钱我是要定了。”

“你要是这样就没意思了,要钱呢我是没有,要命呢我倒是有一条。”杨小宝的语气和神情都颇为气人。

  马大光没了主意,难道我就没有做恶人天分?不行,事到如此,已经没有退路可走了,李大头还在那看着我,如果失去了这次机会,可能就不会再有机会了。想到这,马大光壮了壮胆儿,走近杨小宝抓起他的衣领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你-道-底-给-不-给?”

  “不给!”杨小宝的回答很坚决。他挣开了马大光,退后一步,双眼紧盯着马大光。

  马大光只觉得有一股无名火直往上撞,他顺手抓起旁边卖肉摊上的一把大刀就举过了头顶。
  “你,给不给?”

  杨小宝看看他,笑了一下:“不给,你又怎么招?砍死我吗?你敢吗?小朋友,还是回家喝奶去吧!”

  马大光觉得自己的脑子变得一片空白,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手中的刀在空中划出了一道漂亮的弧线后,飞向了杨小宝的大脑袋。

‘砰’的一声,还没等杨小宝反应过来刀已牢牢的嵌在了他身后的门板上了,如不是马大光的准头差点,杨小宝现在恐怕就肝脑涂地了。

杨小宝登时傻在那,这是他始料未及的。没有什么比进入疯癫状态的人更可怕的了,杨小宝深刻的认识到了这一点。好汉不吃眼前亏,我惹不起,我躲的起。想着杨小宝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了出去。

马大光现在也是射出的箭,收不回来,遂有操起一把刀紧接着追了出去。

追至一胡同深出,突然没了杨小宝的踪影。马大光停下脚步静静的观察周围的动静。

“哎呦,救命啊!”一个声音忽隐忽现。马大光寻声望去,并不见人。于是他向声音的方向走了过去。待他走近一看,不禁笑了。

原来这杨小宝荒不择路,竟钻到了一直刚卸下来的烟囱管子里。没成想钻进去容易,出来可就难了。他越挣越紧,烟囱成了箍在身上的紧箍咒。

“好啊,我就你可以,钱你必须还。”

“行,行我给。”杨小宝现在只想快点出去,想都没想就满口答应下了。


马大光见他同意了,大喜。马上从手边见了一根大木棒,咣的一声把个烟囱击了个粉粉碎。

‘咔,咔’马大光只感到一种刺眼的光射向自己的眼睛,他条件反射的用手挡住了脸。光亮暗了下去,他刚要发作,却看到一张笑容好似向日葵的脸迎了上来。这张脸不光灿烂而且好看。


“你好,我是晚报的实习记者,今天走到这刚好看到了你就人的过程,我想对你救人的事竟进行一下报道。”向日葵扬着脸笑着说。这种笑让马大光毫无招架之力。他完全把李大头,杨小宝的事抛在了脑后,乖乖的随着向日葵走了。


第二天,马大光的事在晚报的一个小角落出现了,内容大概如下:


昨日,某小区内一男子不慎误入一烟囱内,出不来。幸被路过的马先生就出。建议大家,不要因为一时好奇,做出什么危险举动来。


这篇报道虽然没有宣传马大光救人的事,但对他来说也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他忽然觉得自己的形象高大,具体起来了。上了报,这可不是小事,自有报纸这种东西以来,他们家谁上过报啊?就他马大光这一号。他已不是一个普通人了,是和菜市场那群人有本质区别的。他一定要争取更大的荣誉,成为对社会更有用的人。


唉,这就是舆论的力量!可怜的马大光,连个全名都没出现。


从此,马大光稀里糊涂地走上了一条好人的路,虽然没有大成就,也没有更大的荣誉,但他也不亏,因为他成功地让那朵向日葵成了他的老婆。


后来又一次他们说起那件事,向日葵很无奈的说,她那天是实在找不出新闻了,就随便找了件事充数。现在想起来真不应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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