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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与日月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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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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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09:5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与太史公夜饮(续)
看看你身后那些孤独终生的伟大灵魂吧:陶渊明,李太白,杜工部,苏东坡,张宗子,曹雪芹……还有那个荷兰人凡高,渴望生活的激情犹如向日葵狂放无际的金黄,可是他的短暂生命里没有这样的怒放,有的只是无边的孤独。太史公,你这筝曲结束之音足以碎金裂石!来来来,让我们为了饮尽那些孤独而浮一大白!太史公,我想我懂得,即使你最终接受了那令你抑郁余生的屈辱,可抉择的过程和肉体死亡之前的漫漫岁月里,你依旧难以坦然而安然的。“轻如死,重如生!轻如死,重如生!……”是谁在我耳边一遍遍地呼喊?我四处寻觅,寻觅这阐明轻和重的人,蓦地发觉,你和你身后的黑暗一同缓缓后退……太史公,你又要沉入那个吞噬你的黑暗空间了吗?举杯为你送行——你要去的,正是属于你的世界,囚禁你的肉身却释放你才智与激情的世界。而在我生活的这个世界里,你所说的另一对“轻”与“重”已经成了很多人的价值准绳——“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太史公,生对你而言是沉重而必须的,你最终谜一般的死亡也必须用这样的词句来概括——重于泰山。而且,你在我,在许多人心中是最伟岸的男子汉。如你所愿,你在〈史记〉的光芒中得到永生。

二千年后还有位叫陈寅恪的学者拾起了这一点薪火,你的灵魂殊不寂寞。太史公的悲剧早年诵习司马迁《报任安书》,深为太史公的不幸遭遇悲愤难平。近来重温旧史,读到《史记》、《汉书》中李陵案的相关记载,掩卷遐思,不禁又生出些许新的感慨来。太史公因李陵之祸而惨遭腐刑,身心遭受巨创。按太史公的说法是“祸莫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而诟莫大于宫刑”,“最下腐刑,极矣”,实在有锥心刺骨、痛不欲生之念。然其之“所以隐忍苟活,幽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是因为未完成乃父的临终嘱托:“无忘吾所欲论著矣。”此“论著”便是司马迁后来完成的鸿篇巨制《史记》。遥想斯情斯景,怎能不令人感佩!《汉书》记载:李陵为汉代名将李广之孙,骑射有乃祖之风。

武帝天汉二年(前99年),李陵率兵五千,深入匈奴之境,激战十余日,歼敌过倍,但终因寡不敌众,全军覆没,兵败投降。李陵败降一事传至汉廷,上下哗然。武帝为之“食不甘味,听朝不怡”。当汉武帝就李陵败降一事向群臣“征询”意见时,司马迁出于对武帝的“拳拳之忠”坦陈己见:李陵事亲孝,与士信,一向胸怀报国之心。他此次带领五千士卒,吸引匈奴全国的兵力,且杀敌万余人,最后虽然战败投降,但其功可以抵过。他还推测李陵并非真心叛降,很可能是想活下来找机会回报汉朝。
太史公如此不识时务,在武帝气头上为李陵辩护,遂招致飞来横祸,迎来被送进“蚕室”的悲惨命运。大凡历史上有作为的政治家,做事自有主见,尤其是像汉武帝这样有雄才大略的大政治家更是功过赏罚分明,断不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首鼠两端,以循私情而坏纲纪;否则,也就无所谓昏君与明主之辨了。武帝时的汉王朝,定儒家思想为一尊。儒家至圣孔子讲“杀身成仁”,亚圣孟子讲“舍身取义”。可在什么样的情形下需要如此举动呢?只有在两种情形下才必须如此:一是为了保护国家人民的利益;一是为了护卫自身的人格尊严。为挽救民族危亡而勇于牺牲,或为保持独立人格而宁死不辱,这些都是高尚的道德行为,是不容置疑的。孔子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这是儒家标明的道德准则。武帝要求李陵的是“成仁”,而李陵败降则是“害仁”。如此一来,坠君命,挫国威,使民族蒙羞,个人失节,汉家天子失颜面,实有悖于忠孝之道,其罪不可赦。太史公对此应有非常清醒的认识,而他却曲为李陵辩护,结果就是自陷囹圄。


李陵变节投降,这案是不能翻的。太史公为之辩护,这个短也无须讳言。用今天的话来说,太史公是“政治上糊涂”!其悲剧命运也就不可避免。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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