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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的民祭司马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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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09: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次修建,历时七年,是祠墓修缮史上工期最长、耗资甚巨、工程量最大的一次修建。翟世琪在其碑文中写道:“享殿、门坊越六年而不竣,四可等耻之,独远近募不倦。犹不足,乃重诣本镇绅耆,请卒成盛事。”为了筹集资金,杨四可等人所历艰辛,令人敬佩。翟知县接着写道:“工成付余剩银二两,使转付工书立碑,且求将前后辛劳一一叙明,碑后人不致废坠。余以太史庙与渎祀不同,凡募助者姓名皆不可不记也。”翟知县为这次重修立碑撰文,并将捐资者姓名镌于碑阴,其目的是要将芝川民众崇祀史圣的可贵精神传诸后世,百世流芳。

建成祠墓,已功莫大焉。但从长远计,芝川士民还为祠墓捐赠了“祭田”,以其地租及其利息支付日常守护和维修费用。像明万历年间曾官至南京户部尚书的芝川镇人张士佩,就曾于万历三年(1575年)捐祠坡下水田二亩五分,捐祠坡上中等旱地十亩九分五厘(见《汉太史公世系碑》碑阴《施腴田记》)。清康熙十四年(1675年),芝川诸士绅又量力捐资,加上以前祭田租金本息,又新增祭田十一亩六分三厘(见《增广太史公祭田记》)。此后历二百余年,祭田“经主持耕种,或典或卖,镇人不得而知”。在此情况下,镇人“按碑细究,履亩追寻,遂得水旱地十亩有零。”于是于清光绪六年(1880年)重新立碑,以志不朽(见《重立祭田碑记》。

司马迁祠位于芝水之阴、司马故道之旁。司马故道为昔日韩城通往县南的必经之地。为了利于交通,方便祭祀,芝川人又于明隆庆年间在祠下芝水上修起了五孔石砌的芝秀桥;明末芝川镇人张斗宿曾募金重建;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芝川“镇之绅耆,同舟谊殷,绸缪虑切……盖一倡群和争先云涌者也……以石铺水底,系以铁锭,自西徂东,凡四丈,阔六丈有奇……自季春经始,至仲秋告竣”(见清乾隆《韩城县志·卷十三》)。经过这次重修,芝秀桥更加坚固雄伟,成为司马迁祠墓风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有些人却在文章中提及芝秀桥时,说芝水以前无桥,是民国时期由杨虎城和陕西省长邵力子拨资修建的。事实是,杨、邵二人于1936年来韩时,见芝秀桥破旧,曾拨款予以重修,而非是芝秀桥始建于杨、邵。

司马迁祠墓民祭沿革
有祠则有祀。既然是芝川人创建了“汉太史司马迁祠墓”,那么对其祭祀,也就理所应当地始于芝川士民。

前文已述,明以前的祭祀,难以考稽。我们只能从韩城方志和司马迁祠墓的碑文中去探幽发微。据《奠汉太史司马公祭文碑》载:明隆庆五年(1571年)三月,时任河南道监察御史的芝川人张士佩偕邑举人马永亨、张邦敬等二十九人祭扫司马迁祠墓,并宣读了由张士佩所写的祭文。祭文全文为:

惟公学贯天人,道穷古今,百世文宗,万代良史。士佩等幸生太史之乡,默承斯文之佑。届兹清明,用伸祭扫。尚飨。

这次祭祀,应该说是有组织地民祭司马祠的滥觞。

古之祠祀分正祀、里祀、社祀。所谓正祀,即国家令典明载的祭祀,如祭孔。在举行正祀时,摆什么祭品,摆多少,怎样摆,祝文先读什么,后读什么,祝辞如何写,仪式如何进行,都有严格的规定和模式,各级地方志也都记载得十分详细。

里祀为地方性的祭祀,即乡里范围内的祭祀。这类祭祀的对象,大多是为地方作出了杰出贡献的名人。在韩城,被列为里祀的有大禹、韩侯、司马迁、左懋第、卜子夏等十一祠。在这十一处祠中,春秋时晋卿赵文子、汉典属国苏武也列祭其中,体现出韩城人对忠臣义士的崇敬。

社祀范围较小,属村社一级的祭祀,列入社祀的有县城内的祭城隍,县北的祭法王,县西南的祭后土等,共十六处祠、庙。

司马迁祠墓的祭祀先为社祀,即芝川古镇地区的祭祀。到了明万历六年(1578年),韩城知县刘从古向上级申报:“史臣烈士,万世之风教攸关,享祀以酬公德,礼制所不废也。汉太史司马迁、中郎将苏武二冢,俱在本县境内,相应申举,将各祠应祀牲仪品物支公费官银,载入祭祀项下,每春秋祭扫时,令本县掌印官主祭,永为定例。获准依拟动支备用丁银,春秋每祀具帛一、豕一、羊一、烛二,用银一两五钱六分,永为令典。”(见清·康熙《韩城县续志·祠祀志》,以下简称《续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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