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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与《史记》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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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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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09: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刑余之身



被施以宫刑,从某种意义上讲,司马迁成了另类人,他成了男人的另类,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尽夫妻义务;他成了士大夫的另类,大家认为他已经不配做士大夫;成了知识分子的另类,别人觉得他不应该在归属知识分子的行列。这样就使得才高八斗的司马迁无法再融入到原来的群体,处处遭受排斥,时时遭受孤立,事事遭受指责。用司马迁自己的话说就是,“虽材怀随、和,行若由、夷,终不可以为荣,适足以发笑而自点耳”。


出狱后的司马迁,被汉武帝任命为中书令(相当于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之类的职务)。中书令一职一般由太监担任。这就使司马迁更深刻地理解了宫刑之耻。他说,“行莫丑于辱先,而诟莫大于宫刑”,“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箽楚受辱,其次鬄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支体受辱,最下腐刑。”


遭受如此打击的司马迁,“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如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霑衣也。”他把对汉武帝的强烈不满,对社会的深深怨墳,全部寄托在自己的笔尖之上,将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史记》的写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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