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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故事连载之作者司马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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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09: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司马迁的老爸司马谈,是大汉王朝的太史令(有点像今天领导的秘书兼档案管理员,但职位要低)。司马迁幼承父训,博览群书,后因他老爸工作关系移居长安。司马迁年轻的时候就已读万卷书,可还没行万里路。一个人老在家读书憋得慌,也撑得慌,为了消化满肚的学问,他在二十岁之后就开始出去漫游,到过很多地方。


三十五岁那年,父司马谈去世,这让他不再是无业游民。我们知道,大汉王朝是刘家的天下,那时候的法律带有明显的家族色彩。刘氏律令规定:父亲死后,儿子可以接班。于是太史令这个职位可以算是司马家族的铁饭碗,正所谓“一碗在手,全家无忧”。在司马谈去世后的第三年,司马迁继父职,任太史令,从此入编,有了正式的工作。


四十二岁时司马迁开始写《史记》。这时他写《史记》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完成父亲遗愿,主观性不是特别强。改变他命运的是一个原本与他并无多大联系的人。


那时候大汉集团和匈奴集团经常有利益纠纷。大汉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彻为了提拔自己的小舅子李广利,就派汉名将李广之孙李陵配合李广利率兵和匈奴人打群架,结果李陵因为人少败而受降。刘彻为此事茶饭不思,最后咨询秘书司马迁。司马迁与李陵交情不深,但认为他忠心卫国,搴旗斩将,立下汗马功劳,很爷们,是个男人,就替他辩护,说了几句好话。司马迁当时年岁尽管不小,但还没有受过什么挫折,很有愣头青的耿直,不会拍马屁,见风使舵,这就冒犯了他的顶头上司刘彻。刘彻认为这事与我小舅子的声誉有关,你替李陵说话,就是损我小舅子。你司马迁吃我的喝我的,不过是一条供我驱使的狗,不替我吆喝,倒为别人鸣不平了,令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于是刘彻金口玉牙一张,司马迁就被停发工资,收监候审。


司法机关受理这个案子的是当时名声很臭的酷吏杜周,杜周严刑审讯司马迁,司马迁忍受了各种肉体和精神上的残酷折磨。面对酷吏,他始终不屈服,也不认罪。杜周处理这事很老成,揣度领导的意思,判司马迁一个五星级的罪——宫刑,让他永远当不成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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