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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上官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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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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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3 12: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早上起床的第一个电话是法院打来的,让我到立案厅取裁判书""""""

2004年,二爸在"政治斗争"中因为文凭太低(高中文凭),再就是"二胎"被所谓的"敌人"告到省委组织部,所以他下了""""""

在二爸没有事做的日子里,他买了个普桑,想跑跑营运,这样总比闲在家好呀!所以用我的身份证办理了这个车的所有手续.但在9月他又被安排上岗了,车所以又转卖了,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所以于今年10月23日在305国道出了交通事故,撞到两个妇女,送到医院医治无效.

现在死者家属找到我,要求我到法院走一趟,并且留下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所以今早就被传到法院的立案厅.

做笔录----按红指印----等开庭


到了所里,给所长和田馆长学了学,他们说没事,有你二爸呢,他会处理好的,无非就是罚你个不过户的民事附带责任,有他掏钱呢.还说我们三个都先后进过法院了,没什么事,给我宽宽心.我就说主要把人撞没了,如果撞伤就好了.田馆长说我这个撞伤和撞死人是一个概念,我把他们给混淆了""""""

还是不明白???

但愿 事情"平静"的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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