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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颉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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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 18: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古代有副对联,叫做“欲无后悔须律己,各有前程莫妒人”。

  有一篇有关心理健康的文章中说道,嫉妒是心灵的地狱。嫉妒的人总是拿别人的优点来折磨自己。别人年轻他嫉妒,别人长相好他嫉妒,别人身材高他嫉妒,别人风度潇洒他嫉妒,别人有才学他嫉妒,别人富有他嫉妒,别人的妻子漂亮他嫉妒,别人学历高他嫉妒……德国有一句谚语:“好嫉妒的人会因为邻居的身体发福而越发憔悴。”所以,好嫉妒的人总是40岁的脸上就写满50岁的沧桑。

  由此想到仓颉造字时对女性的偏见太深了,为什么把“嫉妒”二字都加上“女”字偏旁?嫉妒是一种心理阴暗的表现,没有性别的区分。

  传说因为仓颉是汉字的创造者,因此人们对仓颉很是尊重,并在历代的传说中把仓颉神化了,说他“生有双瞳四目”,并且把他尊为“文圣”,但是翻开新华字典看看,我就有了一种感觉,仓颉的封建思想严重到了极点,因为在汉字中,凡是带有“女”字偏旁的字眼,没有几个赞美的,除了“好”字之外,而“好”字还在女字旁边加了“子”字,当然这“子”字是古称男子的意思,看来在仓颉的眼中,没有男子是不会“好”的。

  再看看带有女字旁的汉字:奸、嫖、嫌、奴婢、妾、嫉、妒……当然这些坏事有的是没有女性就不能够办成的,譬如嫖,但是像“奸”字,这奸诈之人不乏男性,这奴婢也有男性,历代最典型的奴婢莫过于太监了,太监当然都是男性——只不过没有了男性的某项功能。还有“嫌”字,这“嫌疑”并非女性专利,特别是“嫉妒”二字,更是没有性别的区分。而且有时候男性的嫉妒远远胜于女性,妒火中烧时感情冲动做下触犯法律的案例中,就有很多男性的身影。

  这些字眼中,最能够伤害他人的,就是“嫉妒”二字,偏偏这两个字都是“女”字偏旁,不知道仓颉当时的真实思想,但是他歧视女性的行为就体现在这两个字上,铁证如山,不可能翻案了。  (啜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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