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25|回复: 0

石氏文化研究信息(第一期)

[复制链接]

948

主题

6534

回帖

7482

积分

百家姓状元

积分
7482
发表于 2009-8-23 02: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氏文化研究信息
(第一期)

一、石氏厦门文化研究会正式成立。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石氏厦门文化研究会在会全体宗亲的强烈要求和共同努力下,在厦门聚得乐酒店正式成立了。来自厦门岛内外的宗亲共有6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石景主持,青赉同志代表筹备小组介绍了本会的筹备工作情况,大会通过了石氏厦门文化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大会全会通过聘任了名誉会长。最后新当选的会长石家有同志简要介绍了石氏渊源的有关情况,并对石氏厦门文化研究会今后的工作作了重要的讲话。特别强调要充分认识成立本会的重要意义;要把团结和谐作为本会建设的重中之重;要求会员之间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促进、共同进步;要遵守法律,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加强和完善本会的制度建设;要加强本会的班子建设。大会开得很好,开得很成功。

会议最后决定,每年农历八月十五之前的最后一个星期六作为全体会员的活动日,即召开全体会员大会。

石氏厦门文化研究会成立后,举行了多次有益的活动,一是于本年4月3日至6日由石景、石家有、石青赉、石根平、石训池、石志超、石决明、石永城等组成,代表本会参加了龙岩武平中堡的祭祖活动,该活动来自全国各地几百人,就中餐人员就有70多席,可谓规模宏大,气势非凡。本会成员通过参加此次活动,结识了不少宗亲朋友,也让更多外地宗亲了解到了厦门己经成立了宗亲会。二于本年4月13日是由石青赉、石家有、石志超、石训池、石泉等组成,代表本会专程前往同安的辽野走访当地居住的石姓宗亲,并与他们亲切交谈,受到了当地宗亲们的欢迎和好评,加深了宗亲之间的友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所有这些活动的费用全部个人自理,并计划农历的本年四月初六再组团前往南安参加宗亲的祭祖活动。
二、石氏厦门文化研究会章程。

厦门石氏文化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厦门石氏文化研究会(下称本会)。

第二条、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
“八荣八耻”思想,积极宣传发动与海内外石氏家族社团联系,沟通信息,互通有无,相互帮助,相互促进,增进友谊。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三条、本会在条件成熟时,报厦门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厦门市民政局批准。

第四条、本会住所:暂定厦门市


第五条、本会业务范围:积极开展石姓文化渊源的研究,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美德。为石姓宗亲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天下石姓是一家,只要是姓石,来自五湖四海皆称为宗亲,不分男女、职业,只要本人自愿,都可以参加本会。但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热心公益事业的发展、进步。单位会员是指在各地的宗亲会等。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写会员登记表;经常务理事会批准。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4.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的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荣誉,维护石姓宗亲的合法权益和荣誉;
3.按规定缴纳会费;4.接受并努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5.关心本会建设;6.积极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会员退会应书面告知本会。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出本会。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降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人事任免

第十条、本会设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本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

第十二条、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理事会的职权是: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誉会长可以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也可由理事会决定聘任。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报告;5、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7、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8、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三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必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四条、本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五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本会会长为合法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2.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3.签署本会有关重要文件;4.提出副会长、秘书长人选,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十六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3.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4.提名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5.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七条、本会经费来源;会员交激的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其他收入。

第十八条、财务收支制度:设立会计、出纳人员,凭证报支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批准人四个岗位人员签字,并及时进行公布。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条、本会章程经2008年 4月30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本会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的理事会。

暂定于农历每年八月十五日之前的最后一个星期六集中活动一次,经费在会费中开支。

2008年4月30日
三、大会选举产生石氏厦门文化研究会领导成员名单。
1、名誉会长:石景、石锡伍、石瑞锦。
2、会长:石家有。
3、副会长:石青赉、石根平。

4、理事:石景、石家有、石青赉、石根平、石志超、石训池、石伯圣、石松、石小玉。

本会拟设立秘书处(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会务、文字纪录、文件收发、档案管理等;信息资源部,具体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发布及相关事宜;外联公关部,负责外交、联络等工作;文化学术研究部,负责文化研究,编辑工作;会员管理部,负责会员发展、登记管理等工作;网络管理部,负责网页的设计制作,日常管理等工作;财务部,负责财物收支管理,账务处理等事项。各部负责人具体安排如下:
秘书处:石志超(兼)。
外联部:石小玉。
学术研究部:石伯圣。
网络管理部:石松。
财务部:石训池。
信息资源部、会员管理部人员暂缺,工作暂由秘书处负责。
四、捐资芳名。

石氏厦门文化研究会的成立,完全靠全体宗亲的热心支持,可见大家的力量众志成城,以下芳名所列,可以说是本会的开创者,奠基人。现特列出芳名表彰如下:
1、捐资1000元人民币的有:
石和杰、石修造。
2、捐资500元人民币的有:
石青赉、石根平、石家有。
3、捐资300元人民币的有:
石志超、石训池、石伯圣、石小玉、石泉。
4、捐资200元人民币的有:
石松、石景、石水利(翔安)。石桥生、石岳成、石爱平、石春福。
5、捐资100元人民币的有:

石文琴、石根福、石标昌、石福泉、石耀辉、石良辉、石维文、石宪华、石金泉、石良文、石志才、石开璘、石永城、石秋安、石文忠、石双生、石胜标、石水利(同安)、石水斜、石添泉、石吾良、石万国、石礼周、石东龙、石福荣、石碌荣、石锦华、石远生、石晓灿、石火胜、石煜照、石水号、石可水、石翁、石清溪、石大国、石根枞、石决明、石元芳、石天苔、石修龙、石文昌、石成处。



五、附一:关于成立石氏厦门宗亲会的倡议书


为了加强石氏宗亲的团结协作,深入对石氏文化渊源的研究,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经研究成立石氏厦门宗亲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后在条件成熟时,拟将本会更名为“石氏文化渊源厦门研究会”报政府部门批准登记正式注册(正式的名称待认真集思广义最后予以确定)。天下所有姓石的人要亲如一家,来自五湖四海皆为宗亲。无论是祖籍居住在厦门的宗亲,或近期新定居在厦门的宗亲,或是外地在厦门工作生活的宗亲,或是在外地定居外地工作生活的宗亲,不分男女、职业,只要本人自愿,都可以参加本会。但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本会章程(章程草案另附);有加入本会的意愿;热心公益事业的发展、进步;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每人每年最少100元人民币,当年捐资200元以上(含200元)的列入本会捐资芳名永久存档,并在网上公布表彰,当年可以不再另交会费。参加本会的程序是:经筹委会委员推荐(本会正式成立后由常务理事会的常务理事推荐),填写会员登记表,报本会筹委会批准(本会正式成立后由常务理事会批准)。


参加本会具有重大意义,因为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我们要尽可能地整合社会的力量,做到一人有困难,大家来帮助。成立本会不能流于形式,要实实在在地为本会会员办实事办好事。本会拟设立秘书处、信息资源部、外联公关部、文化学术研究部、会员管理部、网络管理部、财务部,并开设专门的宗亲服务网站,根据会员的意愿,将能提供服务的宗亲的姓名、服务项目、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在网上公布。如:律师法律服务,医药保健服务,建安服务,各种设计装修服务,中介服务,商贸服务,运输服务,加工修理服务等等。这对个人、家庭、国家、社会都是大有好处的。因此,倡议石氏宗亲积极参加。
石氏厦门宗亲会筹委会



2007年10月28日
附二:石氏厦门文化渊源研究会筹备会议纪要

2007年10月28日下午,在厦门福满园家有的住处召开“石氏厦门文化渊源研究会”筹备会议,会议由根平、家有共同发起,到会的有石景、锡伍、根平、石松、水利、东龙、小玉、志超、训池、家有等。会议由家有主持,并向到会人员分发了,《关于成立石氏厦门宗亲会(即石氏厦门文化渊源研究会)的决定讨论稿》、《石氏厦门宗亲会章程讨论稿》和《厦门石氏宗亲会会员登记表》等。并对有关事宜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会上,每位同志都做了很好的发言。特别是锡伍和石景对会议的目的和意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认为成立本会很有意义,对整合资源、加强团结协作、构建和谐社会很有好处。开展对石氏文化渊源的研究,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的一个有效的补充,对国家,对社会是有利的。加深了与会同志对成立本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当务之急是先动员首批的会员,先把本会成立起来,先建立平台才能进一步发展。经研究成立石氏厦门宗亲会,成立后在条件成熟时,拟将本会更名为“石氏文化渊源厦门研究会”或“世界石姓文化渊源厦门研究会”报政府部门批准登记正式注册(正式的名称待认真集思广义最后予以确定)。天下所有姓石的人要亲如一家,来自五湖四海皆为宗亲。无论是祖籍居住在厦门的宗亲,或近期新定居在厦门的宗亲,或是外地在厦门工作生活的宗亲,或是在外地定居外地工作生活的宗亲,不分男女、职业,只要本人自愿,都可以参加本会。

会议还研究了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条件,要拥护本会章程(章程草案另附);有加入本会的意愿;热心公益事业的发展、进步;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每人每年最少100元人民币,当年捐资200元以上(含200元)的列入本会捐资芳名永久存档,并在网上公布表彰,当年可以不再另交会费。参加本会的程序是:经筹委会委员推荐(本会正式成立后由常务理事会的常务理事推荐),填写会员登记表,报本会筹委会批准(本会正式成立后由常务理事会批准)。

会议对本会的章程草案进行了初步的修改。并对机构设置等事宜进行了专门的讨论。本日到会的人员及石青赉、石瑞景(因事未到会)为石氏宗亲会筹委会成员,负责本会的筹备工作,具体分工待下次会议予以确定。本会拟设立秘书处(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会务、文字纪录、文件收发、档案管理等;信息资源部,具体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发布及相关来宜;外联公关部,负责外交、联络等工作;文化学术研究部,负责文化研究,编辑工作;会员管理部,负责会员发展、登记管理等工作;网络管理部,负责网页的设计制作,日常管理等工作;财务部,负责财物收支管理,账务处理等事项。具体如何设置,要进一步探讨,待深思熟虑后确定。


2007年10月28日(根据记录整理)


附四:武威堂粤西最大明代庄园被发现


按:在石氏文化渊源研究会成立之际,看到这样一个好消息,真使人为之兴奋。本会如果有条件的话拟将对此进行进一步研究,文中提到汀州,是当年的武平属于汀州府管辖,应该指的是中堡。(以下资料为石家有初步整理)。

据考证,武威堂创建人石上珩,其先祖源于甘肃武威郡,后裔南迁福建、再至广东。明崇祯庚午(1630年),石上珩科中副魁,任琼山府学州后,择地扶溪村创建武威堂,以彰显功名;因其祖辈宗源地在武威郡,故名武威堂。

经几代后人不断扩建,至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武威堂基本形成现存占地面积6020平方米,建筑面积4680平方米的规模。

武威堂呈“三格”、“四形”。“三格”:一为风水格。武威堂背靠当地皇帝、白鹤二山,面临大水塘,构成了天、地、建筑物三体为八卦的卦象,“三”乾(天)卦,构建天地人和合之风格,楼前的圆形池塘为“太极”,整体建筑体现了人和自然的和谐,属依山临流之格;二为仕官格。整体建筑与大水塘组成“官”
字形,每间堂屋为“主”字构造,前门楼造型如“官印”,主堂屋天井如印台,后楼造型如“官帽”;三为文武格。以前楼为文笔,以水塘为墨池,取蘸墨挥毫之意。堂屋前西北角原设有烟楼(已毁),堂屋前面防护围墙布有枪眼洞,厢房为“兵营式”,并设有“值守”前楼,突显“文武风威”。“四形”:即“堂中堂、巷中巷,门中门,屋中屋”,环环相扣,处处相通,成为堂屋构造的奇观。


在扶溪村世世代代生活的村民似乎未曾真正了解过武威堂的价值。它的最近一次修葺在1941年,由于60多年来没有再进行修葺,堂屋已显得破旧,部分建筑已毁坏。堂内一些珍贵罕见的明代浮雕石墩,村民用作了座椅,图案已受到不同程度的磨损。一些珍贵的对联、牌匾等,村民用来做家具,而一些明清时代的家具则被村民低价变卖。

武威堂悬挂着中国科举文化的影子,又张扬着保卫祖国的民族精神。

在武威堂信步行看,可以看到其多处门首、横梁之上张挂着匾额,分别是“副魁”“贡元”“贡元”“进士”匾。细看,方知匾为明朝末代崇祯年间(公元1628———1644年)此处石姓人中的石上珩父子四人科考中式而获广西巡抚或广西提督给题的(元朝末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怀集县属在广西)。这是一种文化表证、一个功名荣耀。考中国科举制式自中世纪形成基本制度后抵明清时代而发展至顶峰。科举制是一个文化学习、功名进取的梯级制,由县试、省试(乡试)、会试(礼部试)而殿试,各试中式名称则秀才、举人、贡士而进士。其第一名曰魁元、解元、会元和状元。通常说“三元及第”指乡、会、殿三试均夺第一名。武威堂所悬匾“副魁”指秀才试第二名(也有称为“亚魁”),“贡元”是指参加当时或县或府以上送人才到国子监(系其时国家的最高学府)读书而举行的考试取得头名也。因这是地方贡献给朝廷、皇帝的可以造就的人才,而取贡献之“贡”意,所以顺理将这些生员称为贡生,其中考试获第一名的被称为贡元。贡生,是无受禄名分的。“进士”匾之立,当与获得“进士”功名相联系。但以所存历代怀集县志(旧县志)以至广西、梧州的旧通志、旧府志检考,怀集地方有赵宋皇佑年间(公元1049———1054年)的林绎、林绚兄弟同科进士。明清两朝有怀城陈禄、永固植饶兰和佛灯黄维清三人是进士,无扶溪石氏进士之载。不过,旧时代也有人以读了书有了一定的文化,特别是有了生员资格或有了秀才名号,自可以晋身士林,按现代说属于知识分子了。武威堂所悬“进士”匾为何意,待考。而从武威堂所悬挂匾制立的年头为崇祯年间去联系扶溪石氏始祖石才发,在元末明初由福建汀州植入怀集,数之已悠悠两百余年,经过如此长时间方始有其读书人读出名堂,可以想象其文化追求不懈,教育培才不易,如果按其石氏历代重武思考,
这当中有由重武转文向文武两重再而为文当常重、武可时习的转换过程。旧时代武威堂读书出了名堂的人是有所作为的,其中的石上珩作为明朝万历(公元1573———1620年)的贡生,曾任海南的琼山学训,做个训导教师,又享受宋时官贬海南的坡翁的文章流风,自是难得。


信步移看武威堂,在其前主堂墙眉之上,还看到这样一些词句:“国家至上”“民族至上”“军事第一”“胜利第一”及“本堂落成,适逢中日战争四周年,当中无以为誌,故特录此以共勉”。这是武威堂前主堂改造工程竣工于1941年,其时正中华民族遭受日本侵略者铁蹄蹂躏最深重之际,亦正全国共举,全民一志坚决抗击日本侵略者而救亡图存之日,武威堂人能以如此文字记写,如此民族精神宣传,如此抗日鼓动,从中既见了武威堂人的气概,也见了怀集人的意志,更显了中华人的赤子雄心。这墙眉之字,值今以更高认识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自可用以宣传,同时也当将之列为县级乃至市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百家姓论坛

GMT+8, 2026-7-13 05:03 , Processed in 0.037913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