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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春秋] 写日记不如写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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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2 12: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其实我是一个向来不喜欢博客的人,主要因为我身边写博客的人,要么猥琐烦人,要么狂妄自大,要么自恋自卑,在博客上居然一个个生龙活虎、乖巧可人、体贴入微,看得人直想自残,牙打进肚里还是酸的。然后就对博客留下了较深的印象——无事生非的闲人日记,凭空鼓励了自说自话、自怨自艾、自愁自感情绪的滋长,完全不利于个人健康成长的正常发展轨迹。


不过博客也不算个坏东西,坏就坏在写的人太多了,无端端让人增长了厌恶的情绪,纯属冤枉。要说起来,什么又是让人健康成长的发展轨迹呢?我们家非常值得敬重的王老汉经常教育我们说,莫把青春当干柴烧。可是如果一直小心翼翼地捧着含着用头顶供着,青春的干柴在温度湿度能鉴度正好的蹉跎岁月中渐渐硬了潮了风化了,最后想来一把雄伟的干柴烈火都点不着,那又是何必,还不如碰到合适的时候赶紧烧了更好!

其实我还是一个向来不喜欢日记的人(当然不包括《BJ单身日记》)。首先,写日记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有事无事,每天都得写那么一点点。今天一时兴起事儿多吧,写下来就像流水帐。事儿少兴叹吧,干巴巴的,跟得了便秘似的,怎么写怎么不痛快;其次,什么样的人才会写日记呢?还是一样,要么猥琐烦人,要么狂妄自大,要么自恋自卑,凭空把自己在日记里捏造得跟人似的,拳拳壮志、忧国忧民、肝肠寸断,骗不了别人,起码先把自己给骗了,貌似生活一片大好阳光;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说是私密、隐私、个性、自我,其实日记写了半天,还是为了给别人看的。这个别人,未必是众人,但至少有一个除了自己以外比较有用的“别人”,冥冥之中值得憧憬。就好象古代人死了要弄墓葬,要有陪葬,想得再好,还是得子孙后代有人给他挖出来,做了文物才有价值。我想起我高中时写的那些东西,全是为了日后功成身退、搞定个把男人之后晃着躺椅在火炉边,细细咀嚼如此一个才情并茂、心细如发的似水女子是如何在如烟岁月中挥洒自己的点滴心智、日趋完美的。只可惜那时侯我日记水平太拙劣,前几年翻出来看,当时每一笔别有用心的小伏笔,现在还是一眼就看穿了那种极为做作的设计,一点美好的共鸣也没产生,还是没骗了自己。日记这个东西,自己又当裁判又踢球,天生就矛盾,没法客观,还是主观点好。

近日来吃得比较好,才情好似趵突泉“汩汩”地股股往外冒,挡也挡不住。哎呀,真是可惜了这乌泱乌泱的聪明才智,就这样滔滔江水往东流。可是又有什么更好的方式来记录我这段具有非凡价值的人生经历呢?想来想去,还是博客好一点吧!虽然我既不猥琐烦人,也不狂妄自大,更不自恋自卑,但在适当的时机、适当的地点、对适当的人、发适当的牢骚,也很适合像我这样拥有一等大智慧的人。再说了,家里的台机和本机都太不让人放心,说不定什么时候又来一次当机玩完,我哭都没地方哭去,存在网上比较保险。与其写日记留着让“个把有心人”看(唱:“等待,我随时随地在等待……”),还不如敞开了心扉让大家都看吧,不能成为文物,好歹也有成为文物的可能性,已就已就了。

看人家日记、博客的也是,一定要在适当的时机、适当的地点、看适当的人、发适当的评论,总之一切都要拿捏得当,自己才看得舒服,甭管写的人有没有价值,起码自己能看得有价值。这就跟是当个世人敬仰考古学家还是当个万众唾弃盗墓者,差别尽在一念之间。

昨天穷尽半夜的时间,嘿嘿,这里就算有点眉目了,就当试营业吧!

PS:关于技术问题,其它的大概基本会用了,只是前面那张个性照片怎么也搞不定,为什么我新换的怎么也覆盖不了之前的那张呢?其实我也挺喜欢之前那张哥特式的骷髅蜻蜓照,那是去年我去上海参加香奈尔发布会后一时间被四季酒店Queen
Size的豪华套房冲昏了头脑,无穷无尽自恋后的产物。不巧让受万民景仰的周老师看见,说尊容会直接影响点击率。掂量来去,还是来张粉底跟墙似的、最新拍摄的编辑照没入选的另一张代替,人嘛,还是中庸点好!

200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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