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78|回复: 0

爱新觉罗后代以“捞人”为名骗钱 被判刑12年

[复制链接]

891

主题

7056

回帖

7948

积分

百家姓状元

积分
7948
发表于 2009-8-20 23: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爱新觉罗后代爱新觉罗·一聪,因以认识高干子弟,能帮助“捞人”为由,诈骗他人25万余元,而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他的未婚妻张超也因共同犯罪被判刑11年。  爱新觉罗·一聪今年36岁,出生于天津市。


2006年4月至12月间,爱新觉罗·一聪伙同张超以能够帮助在押人员程某减免刑罚为由,多次以走关系、买画送礼等名义骗取被害人姜某(程某之妻)钱款共计25.695万元。同年12月27日,程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刑罚,爱新觉罗·一聪、张超仍以走关系为名索要钱款。
2007年1月12日,爱新觉罗·一聪、张超被抓获归案。  程某介绍说,2006年3月31日,他因为涉嫌犯侵犯著作权罪被拘留,12月27日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当天回了家。到家其才知道家人帮着找关系捞人。可是,过了几天后,爱新觉罗·一聪还要钱,说是用来疏通关系,让其尽快被放出来。他们就感觉对方在骗人。  于是,在张超又打来电话时,程某冒充自己的家人接了电话,张超在电话里说:“程某的案子已经判实刑了。”程某问判了几年,张超说不知道,还让其叫律师转告程某不要错过上诉期,说他们已经找了上级法院的院长和庭长,安排好了。程某发现爱新觉罗·一聪和张超根本不知道案件进展情况,觉得上当受骗,于是报了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百家姓论坛

GMT+8, 2026-7-19 20:49 , Processed in 0.036510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