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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氏三兄弟事件再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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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0 15: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淮晨报
在涡阳为非作歹十余年,令涡阳人谈及色变的袁氏三兄弟黑社会团伙,自2001年被省公安厅专案组摧毁后,逐步在涡阳销声匿迹。日前,涡阳县法院开庭对该团伙又一中层领导组织者邓爱民作出一审判决,以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袁非、袁林、袁勇(均已判刑)三兄弟依仗袁勇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以打架斗殴、逞强好斗很快出名。一些有犯罪劣迹、无业的闲杂人员逐渐汇集到袁氏三兄弟周围。为了便于统治及顾及自己的仕途,袁氏三兄弟便扶植同样以凶勇斗狠出名的汪建坤(已判刑),通过汪建坤组织和操纵王海涛、汪强、丁红光、何文(均已判刑)、邓爱民等十余人,通过分层次管理,让他们分头纠集近百名人员,逐渐发展成为结构比较紧密、人员众多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该组织在组织违法活动时,由袁氏三兄弟和汪建坤直接或间接领导,以手机、电话、传呼机为联络手段,各自组织其下属人员,有组织地聚集在一起,依仗人多势众,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控制涡阳县的客运市场、插手经济纠纷,并借机进行敲诈勒索,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同时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秩序和治安秩序。


1999年11月份至2000年8月份,邓爱民见团伙里的其他人纷纷插手客运市场,控制线路收取保护费,也不甘落后,便召集手下弟兄,采取恐吓、威胁、滋事等手段,向营运涡阳至义门客运线路的车主邓某某、赵某、袁某某等人索取保护费。在遭到邓某某等人的拒绝后,邓爱民找到当地交通运管部门进行查扣车辆,迫于对方的压力,邓某某等人除了请客吃饭外,又先后交给邓某某现金约5000元。


2000年3月29日,涡阳县某私立中学因建校用地的费用问题,与朱楼村村民发生纠纷,村民不断到工地争吵、闹事,阻止学校施工,工程迟迟不能如期施工。为了在开学之前完工,不至于影响教学,该校负责教务的副校长康某某通过熟人关系找到袁非,请袁非给予非法保护,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袁非指使汪建坤安排王海涛、丁红光、邓爱民等人召集几十人,赶到该私立中学威胁到工地阻止施工的村民,采取胁迫等手段分别找到不同意的村民,迫使他们同意袁非的调解意见。后该校工程得以顺利进行。


2000年5月22日,营运涡阳至哈尔滨长途线路客车的车主殷某某,见马某某买车跟自己跑同一线路,影响自己的生意,非常生气。为了阻止马某某跑同一线路,就找到王海涛、汪强、邓爱民等人为其提供非法保护。王海涛等人立即召集手下弟兄郭某、王某某等100余人,赶到马店集街上,围堵马某某家人进行滋事、示威,得知情况后,马某某托人找到袁勇,袁勇安排汪建坤出面解决此事,汪建坤当即赶赴马店,指令邓爱民等人带领手下弟兄撤走。事后,殷某某除请客、吃饭外,又给了他们一部分钱物。


2000年夏天,某建筑公司工头岳某某在承建涡阳县烟草公司商住楼工程时,与王土楼村民发生争执,工程无法施工,为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岳某某通过朋友找到袁非,请求袁非出面帮助解决,在商谈好条件后,袁非指使汪建坤带领王海涛、丁红光、邓爱民等人及他们召集的几十个弟兄来到工地,威胁、辱骂阻止施工的村民,然后袁非出面调解双方的纠纷,迫使村民接受袁非有失公平的调解协议,使得岳某某的建筑工程顺利完工,事后袁非拿出2000元钱交给汪建坤,让他给参与滋事者进行分配。


法院审理认为,邓爱民的上述行为分别涉嫌参加黑社会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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