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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读偶记之《颜氏家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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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0 11:3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门生古今】
  
   门生这个词,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含义。
   在汉代,它指学生的学生,即再传弟子。那时,学生称弟子。
   在六朝时,门生一般指在权贵家中做杂役、听使唤的人,但又和家仆有所区别,类似门客一类的人。
   到了唐以后,随着科举制度的完善,座主、门生的身份开始固定下来,门生这个词才有了弟子、学生的今义。
   清人顾炎武《日知录》和赵翼《陔馀丛考》对门生一词考察最详。
   除门生外,又有门人、门子等词。这三个词原先有着共同的词义:即都指门客。后来,门子多用来指把门的人。
   《水浒传》中鲁智深醉打山门一节,最先阻挡鲁智深进入山门的,就是看门的两个门子。
  不过,在《红楼梦》中给贾雨村大讲“护官符”的门子,似乎还是指杂役、门客、听差之类的人。因为雨村审案时,这个葫芦庙内小沙弥出身的门子就站在一旁,他显然不是看门的人。

   衙门中的门子,是个固定职业。《金瓶梅》中西门庆有个专管书房、收礼及拿花园钥匙的小厮,原先就是衙门中的门子。
  县衙中的门子,是干什么事的呢?《醒世姻缘传》中说,升堂的时候,门子要敲云板。由此看来,两班杂役分立左右,那敲云板的门子,恐怕就得站在正堂老爷的身旁了。也正因如此,在葫芦僧乱断葫芦案时,那门子才能在一旁向贾雨村使眼色。

  
  
 
  
  【“齐人”的风险】
  
   《孟子》说“齐人有一妻一妾”——后世因此把家有妻妾、其乐融融称作“齐人之富”。
  不过,若就《孟子》中的齐人来说,他其实并没享什么艳福,当他的妻子跟踪发现他总去坟地上讨东西吃时,就和妾在庭中一边哭一边数落他:“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

  齐人被妻妾羞辱后,结局如何,《孟子》没说,但想来不致有生命危险。齐人本来脸皮就厚,又是个没什么出息的人,估计自知理亏,陪陪笑脸也就罢了。

  《颜氏家训》记载了南朝梁代一个尽享齐人之福的家伙——他可就没这么幸运了。“梁孝元世,有中书舍人,治家失度,而过严刻,妻妾遂共货刺客,伺醉而杀之。”(治家第五)

  此人平时在家里过于跋扈和严厉,使本来应该互相敌对、争风吃醋的妻、妾结成统一战线,结果她们共同出资,买了个黑道杀手,把自己的“良人”给干掉了。

  看来,想当“齐人”也是要冒风险的,首先得有些银钱,能够维持家庭运转;其次得治家有术,否则,“齐人之福”,很容易转化为“齐人之祸”。

   遭罹齐人之祸的,历史上大有人在,虽贵为天子,也不得免。
  东晋孝武帝司马昌明,有次和年近三十的张贵人戏言:“依你的年龄,该当废掉了!”谁知一句调笑的言语,却拨动了张贵人敏感、紧张的神经。晚间,她将自己的皇帝“良人”灌醉,要了他的性命。

  相比倒霉的晋武帝,另一个皇帝要走运得多。明世宗嘉靖皇帝朱厚熜,平素荒淫无道,对宫人多加折磨,终于引发“壬寅宫变”。宫女扬金英等十余人,在嘉靖二十一年(1542)十月二十日的晚间,差点将朱厚熜勒死。从事后的处罚看,嘉靖的端妃曹氏也卷入其中,如果此事属实,那也和梁代“齐人”的妻妾买刺客杀死丈夫的举动类似,只是可怜的宫女们不像训练有素的杀手那么专业而已。

   《韩非子》曰:“福兮,祸之所伏。”诚哉斯言!
  
 
  
  【事亲至孝的古人】
  
   父母去世后,为人子者如何表达怀念哀思?古人的一些做法,今天看起来,似乎有些“疯狂”。
  《颜氏家训》记载了几种行为:有人因父亲喝醉身亡,终身不饮酒;有人因母亲被火烧死,终身不吃烤肉;有人因父亲被杀而终身不用刀,甚至在厨房中也只用手掐摘蔬菜。

   凡此种种,情可哀悯,但《颜氏家训》问道:如果先人吃饭时被噎死,那么孝子也要绝食而亡吗?
  不过,因母丧而自残致死的,亦有人在。清诗人江逢辰,惠州人,曾入张之洞幕。其人事母至孝,母亡后,他“蔬食益颓,冬不裘,夏不帐,哭无时,夜不睡”,终致不起。

  



  
  【楷法与楷书】
  
   楷书,即楷体字;楷法,指作楷书的方法。
  以上只是现今通常意义上的理解。中国字有四大书体,真草隶篆,真书又叫正书,也即楷书。但是,若在唐以前,所谓真书、正书和楷书,并不是今天的正楷,而是隶书。

  《颜氏家训》“慕闲第七”提到梁代荆州有个叫丁觇的,写得一手好字:“殊工草隶”。但是,他在当地却得不到重视,时人“耻令子弟以为楷法”。

  这里的“楷法”,不可以今意来解释。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颜氏家训》(颜福玲等注)在注解这句话时,就弄错了,把“以为楷法”说成是“向他学习楷书”。

   丁觇明明擅长的草书和隶书,为什么偏偏向他学习楷书呢?原来,文中的“以为楷法”,是以他为学书的楷模、典范、榜样的意思。
   《梁书》王志传说王志其人“善草隶,当时以为楷法。”此处楷法,也不作楷书解。
  官方采用的书体为“正”或“真”,此书体的标准、优美写法为“楷”,即可被当作学习楷模的书体。所谓楷书,原是某一时代的标准书体,它随时代所尚书体的不同而别有寓意。唐张彦远在《法书要录》中明确指出,所谓八分书,“本谓之楷书。”八分书即今之隶书。

   《颜氏家训》“杂艺第十九”:“真草书迹,微须留意。”此处的“真”,也指隶书。
  今天可以这样理解:汉后唐前,以隶书为标准书体,那么隶书就是“楷书”;唐以后,以真书作为标准书体,楷书一词所指,就不再是隶书了。

  

【东家】


《颜氏家训》慕贤第七:“鲁人谓孔子为东家丘。”

此处,《颜氏家训》讲述的是一个古今共存的世情:“世人多蔽,贵耳贱目,重遥轻近。”人们从来都是相信听说的、身外的事,而不看重眼见的、身边的事,这就是“重遥轻近”,也即是外来的和尚好念经。

当初,鲁国人就对家门口的孔丘不怎么重视,不仅不认为他学识渊博,不视他作圣人,反而随随便便地叫他“东家丘”。

东家,就是邻家的意思,普通寻常,低头不见抬头见,不怎么希罕。
其实,倒霉的孔子,又何止在鲁国受到怠慢呢?梁沈约《辩圣论》说:“当仲尼在世之时,世人不言为圣人也……或以东家丘,或以为丧家犬。”


不仅被当作“东家丘”,还一度被看作“丧家犬”呢,真是斯文扫地。

东家=邻家,自先秦以来,语意固定。

《孟子》“告子下”有个十分有趣的比喻:“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由此亦可见,自古以来,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淮南子》“说山训”中有一个不孝之子:“东家母死,其子哭之不哀。西家子见之,归谓其母曰:社何爱速死,吾必悲哭社。”这个家伙看见东邻之子遭丧母之痛但哭得并不怎么悲切,就跑回家对他妈妈道:你现在要是死了,我一定哭得比他伤心!


梁武帝萧衍有首著名的《河中之水歌》:“人生富贵何所望,恨不早嫁东家王。”诗中说莫愁姑娘嫁得如意郎君,大富大贵,但心中仍有些须遗憾:她一直暗恋的,是邻家的王昌。


“东家王”是个优秀的小伙子,“东家女”也十分贤惠。《孔雀东南飞》中,焦仲卿的母亲对苦闷的儿子说:“东家有贤女,自名秦罗敷。可怜体无比,阿母为汝求。”


上述的“东家”,是泛称,但在口语中,“东家”有时也有特指,即做东的人,也就是东道或东道主。
古人面南而居,以左为东,所谓“江左”者,即江东之地也。在招待客人时,主人坐在东边,是为东道主,故后世云请客小聚曰“做东”。《红楼梦》第四十九回述李纨叫小丫头请人赏雪做诗,湘云十分热心,问道:“快商议作诗!我听听是谁的东家?”


但在《红楼梦》第二回中,冷子兴向贾雨村讲述贾府家史:“你贵东家林公之夫人,即荣府中赦、政二公之胞妹,在家时名唤贾敏。”这里的“东家”,就不再是“东道主”的意思了,而是今日口语中的“雇主”。


由“东道主”到“雇主”,“东家”一词也能看出语意上的流转——做东的人,自然是出钱的,地主请长工干活,老板请员工上班,都要有所付出,自然就成了“东家”。




【人鬼情未了】


楚辞有“招魂”一章,传说为宋玉所作,目的是招屈原之魂归来。
旧俗相传,将客死异乡之人的生前衣物挂在家乡故宅的屋顶,就可以将远方的幽魂招来,实现落叶归根。

若人在自家去世,则死后鬼魂会择日自动回来探望一次旧居,这就是回煞,也称作归煞、归杀。具体回煞的日期,有一套复杂的算法,是根据死去之人的年龄、性别及死去时辰由专业人士推算出来的。

鬼魂回煞的时候,家人出于恐惧心理一般都要躲避,或请驱鬼之士在屋瓦上画些符咒,以图驱除、压制鬼怪。

《颜氏家训》对回煞之日“子孙逃窜,莫肯在家”的情形颇不以为然,认为“凡如此比,不近有情,乃儒雅之罪人,弹议所当加也。”——亲人的鬼魂回家,理当迎接,不应逃避或施以符咒。


注解《颜氏家训》的清人卢文弨说:“北人逃煞,南人接煞。余在江宁,其俗不知有煞。”卢是杭州人,他这么说,不知是否把江宁(今南京)归入了北地。但是,“北人逃煞,南人接煞”的旧俗,沈三白的《浮生六记》可为之佐证。


《浮生六记》中说,扬州旧俗是要逃煞的,以致屋中空无一人而被小偷光顾。不过,沈三白并没有回避,而是进行了接煞。回煞之时,屋中的烛火忽明忽暗,似乎芸娘的鬼魂真的光顾了。


接煞前的准备工作其实也很简单,按沈三白的叙述,只要将死者的旧衣物放在床上、旧鞋子放在床下就可以了。

沈三白并非颜之推笔下的“儒雅之罪人”,芸娘的鬼魂回煞之日,他没有逃窜躲避,也没请道士画符作咒,而是留在屋中希望再见到死去的妻子,尽管他的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的,有点害怕。


《甲行日注》的作者叶绍袁在女儿去世后,也曾想方设法打听女儿在彼界的消息,后来终于在梦中与女儿相会。人世亲情,毕竟阴阳难以阻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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