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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姓取名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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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22: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下兴起的双姓取名热正在给我们的传统观念带来强有力的冲击。双姓是民俗进步的体现,标志着女性地位的提升,能有效解决姓名重复问题,同时也与法律制度发展相适应。可以预计,双姓取名将成为新趋势。

  民俗进步的体现
  彭一万(闽南文化研究会会长)
  在《条例》出台之前,已经有父母给孩子起名时采用双姓,这并非向西方学习,而是由于中国社会的发展逐渐形成的。
  人类的姓产生于母系社会,到了父系社会被特别看重,成为父系血缘的标志。从有甲骨文记载以来,国人的姓氏就是随父姓。它揭示血缘关系和家族关系。
  中国人传统上注重传宗接代,希望子孙繁衍、光宗耀祖。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一个家庭的“香火”传承,便是以姓氏继承的方式表示。姓氏涉及血缘、家族、名望、传承,是国人极为看重的。
  但在历史演变中,姓并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据说黄帝姓姬,炎帝姓姜,但黄帝炎帝很可能并无其人,其姓是后人附会的。在人类的繁衍生息中,一直有新姓产生,也有姓衰微消失。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子女采用父母双姓起名,首先是社会转型、女性地位提高的缘故。在现代社会,以往父权、夫权至上的模式被逐渐打破,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深入人心,父母希望子女的姓名体现双方的血缘关系,体现夫妻平等,于是出现双姓起名。这充分表明了文化上开放的姿态,是民俗进步的表现,它使家庭成员关系更为和谐,符合更多人内心需求。
  在当前一个家庭普遍只生一个孩子的情况下,采用父母双方姓氏可以解决闽南人传统观念中“传宗接代”问题,在姓氏的结合中包含着对家族香火的延续,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不过,双姓风刚刚刮起,从文化民俗上而言,它可能改变我国传统的姓名文化,引发争议,甚至引起一些民俗传统与西方文化、东洋文化之争。
  双姓在短期内不会马上成为主流,人们对它应采取趋利避害、因人而异的态度,也就是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为并非所有的父姓+母姓都完美,父母在取名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双姓的音与义,尤其别忘了用闽南语念一念是否妥当,避免造成日后的尴尬。比如丈夫姓胡,妻子姓黎,孩子若以父母双姓取名就不太合适。
  双姓还可能使人的名字变得越来越脱离传统习惯,比如更长、更怪,叫起来可能会不太方便,因此,今后取名要充分考虑语言、民俗、文学等各方面因素。由此也可以预计,起名学将成为一门选学课程。
  此外,双姓还面临着另一个问题:起双姓的孩子长大后,他的后代怎么取名?但我想,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俗的进步,这个问题也将得到解决。


  标志女性地位提升
  阎立峰(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姓氏一般具有两种功能,其一,维系家族共同体的情感功能,其二,改善社会管理的工具功能。从这一意义上讲,我对双姓的推广持乐观态度。
  首先,现代社会的标志是女性地位提升,以及家庭模式从几代同堂的扩展家庭向由父母和儿女组成的核心家庭转变,这些都使人们比较容易接受父母双姓。在当下一对父母只生一个孩子的生育背景下,使用双姓更能照顾到双方家庭的情感需求。
  其次,目前重名现象越来越严重,甚至已经波及到户籍管理、邮电通讯、储蓄、社保等各行各业。据说叫“张华”的,全市就有几千个!可以想象,这几千个张华在生活中将遭遇种种不便。而双姓最具积极意义之处在于,将贡献更多的姓氏,避免“张王李赵”等大姓人口高重名率的问题,由此降低社会管理的成本,体现个性化,也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乃至社交带来更多方便。
  但姓名文化是一个既广泛又复杂的课题,它涉及到语言学、历史学、社会学、易学等诸多领域,特别是中国姓名文化,其历史积淀之深厚,人文内涵之丰富,表现形式之多样,已引起世界各国姓名文化学者的广泛关注。
  目前看来,双姓的惟一障碍来自语言学层面,因为两个独立的姓氏搭配成一个新姓氏,必然存在着得体与否、上口与否等问题。这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过程,需要时间来获得公众认可。


  与法律制度发展相适应
  杨坚(福建兴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单系继嗣的社会,女姓没有继承权,表现在姓氏,便是子女均随父姓的习惯。
  而现行民法实行的是双系继嗣体系,即一个人同时成为夫妻双方继嗣者,从而规定了男女平等的权利与义务。由此可见,允许双姓,是与法律制度的发展相适应的。
  姓名权是公民基本的人身权利,是自然人对作为其人格要素之一的姓名的有关利益的排他支配权,具有专属性、不可转让性。公民的姓名在其出生后即记入户籍登记簿,姓名一经户籍机关登记,即为公民的一项重要的不可侵犯的人身权利,具有法律上的严肃意义。
  从法律角度来说,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目前我国公民起名有相当大的自由度,但也因此出现了一些社会问题,所以《条例》试图首次在法律层面上对公民起名进行明确的规范,这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解决姓名重复问题,《条例》也首次明确提出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这部草案一旦成为法规颁布实施,意味着人们决定和变更自己的姓名将不能仅凭个人喜好随意确定,还必须符合《条例》中的规范。因此这部草案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也是必然的。

  延伸阅读
  起名规范字、姓名字数
  都有规可依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对起名的规范字、姓名的更改,以及姓名的字数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
  《条例》规定,对于公民取名用字,应当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具体说来,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2、违背民族风俗的;3、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  
  考虑到我国姓名所用字数中,单姓的通常为二至三个汉字、复姓或者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多为三至四个汉字,《条例》规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两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不得含有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自造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符号;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为防止滥用姓名权,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条例》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
  双姓取名花样多
  父姓加母姓,再加上1-2个辅助字,给取名形成了广阔的空间。以下两种方式可做参考:
  ★父姓+母姓+辅助字,如朱林芳、徐陈雨露、葛王永捷、陈苏鑫鑫、苏张诗晴 、王陈宇祺、刘林晨阳、黄叶青青、白杨子轩等。
  ★父姓+母姓+辈谱字+辅助字,如陈方永淳(母姓方,永为辈谱字,淳为辅助字),刘张元龙(母姓张,元为辈谱字,龙为辅助字)。
  现在也有不少人在双姓的基础上加以发挥,效果也不错,请看以下两种方式:
  ★父姓+第一个辅助字+母姓(+第二个辅助字),如郑启方闻(父姓郑,母姓方,启与闻为辅助字)、丁爱林(父姓丁,母姓林,爱为辅助字)等。
  ★父姓+母姓的谐音字+1-2个辅助字,如王祝永康、任飞放翼(其中祝是朱姓的谐音字,飞字是费姓谐音字)。
  以上父姓与母姓均可根据读音和字义来调换顺序。
  他山之石
  海口:双姓开始崭露
  近日记者在走访海口各办证中心时发现,新生儿户口登记的姓名中,双姓已经为人们所熟悉。刘阳德翰、郑梁欣子、冯韩昱铭,你听说过这些名字吗?这些名字都是父姓、母姓连在一起的,既有创意又满足了爸爸妈妈的共同归属感,所以深受喜爱。 
  本版文图/语石 漫画/靖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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