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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以前的公文分类及行政指令等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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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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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7 13: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皇帝通过口头或文书下达制令,其形式有谕、旨、策、制、诏、诰、戒、朱批等,不同的形式适用于不同的政务,均具有绝对的权威。朝议有廷议和集议的区别。皇帝在殿堂听政,百官按例朝见,有事皇帝口头提出,有争议的当朝议论,谓之廷议。有些事皇帝不在朝会中提出,而“下其议”于一定范围的官员,如“九卿会议”、“王大臣会议”,然后再将意见上奏,谓之集议。举行廷议或集议,都是为了有利于皇帝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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