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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势力活动:一个必须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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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7 13: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宗族势力是以宗族宗派为基础而形成的对社会具有严重危害性的邪恶势力。近些年来,它在我国一些农村重新抬头和蔓延,对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治安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都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危害,这是一个必须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

  一、目前宗族势力活动的表现及特点
  宗族势力活动的存在和发展,是由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所决定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宗族势力活动又呈现出新特点。
  (一)目前宗族势力活动的表现
  1.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宗族情感为了自己的利益,煽动本宗族和他人以群体对抗形式时常与其他群众发生冲突,甚至出现较大规模的械斗,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使积怨日益加深。
  2.少数坏人为了实现个人的野心和目的,操纵一些人对基层组织或政权施加压力,胁迫围攻和殴打基层干部,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以满足自己的贪欲。
  3.公然对抗国家的政策法规,对执法机关的正确决定置之不理,对执行公务的人员实施围攻、谩骂、殴打,甚至扣作人质以示威胁,或软磨久托,不履行应承担的各项义务。
  4.聚众闹事,以集体上访为名,冲击乡及乡级以上党政机关。少数坏人当自己的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时,便秘密串联,煽风点火,聚众闹事,以集体上访为名,拦车挡道,冲击党政机关,甚至打砸抢,影响极为恶劣。
  (二)目前宗族势力活动的特点
  1.由隐蔽转向公开。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我国农业生产在较长时期内曾实行集体生产,统一经营,统一分配,农民在生活上对集体有较强的依赖性,宗族对其影响较小,故宗族势力是以隐性形态存在。改革开放后,农业生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散经营,集体对农民的约束力削弱,农民在生产和生活上对集体的依赖性降低,但对宗
族的依赖性有所增强。宗族势力便趁机抬头和发展,并由隐蔽转向公开,其危害性日益暴露。
  2.由自发转向有组织、有目标、持续性进行活动。宗族作为我国社会中特殊的群体,具有较强的内部凝聚、相互依赖和群体自我保护,与外抗争的意识。在集体生产条件下,集体的利益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人们关心集体的利益往往高于宗族的利益,宗族势力活动缺乏必要的基础。但目前,宗族情感往往被少数不法分子所利用,并逐步发展
成为有目标、有组织、持续进行的活动,形成以宗族宗派为基础的邪恶势力,不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宗族势力活动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我国是一个民族众多、宗教信仰比较复杂的国家,因而在一些地方,宗族问题、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宗族势力活动就有了较大的空间,逃避打击有了更多的屏障。少数坏人又常常隐藏于宗族群众之中,所以,此类问题处理起来就较为复杂和敏感。4.具有较大的破坏性。宗族势力煽动部分农民抗税、抗法,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当地无法得到贯彻落实,国家、地方、集体对农业的投入难以得到回报,使国家、集体蒙受很大的损失。它同一般犯罪活动有很大的不同,往往是参与人数多、持续时间长,影响比较久,破坏较严重。
  二、宗族势力活动的危害性
  宗族势力活动近些年来日益猖獗、危害日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构成直接威胁其一,宗族势力对抗基层政权,寻衅闹事,干扰其正常工作,对农村基层干部恶言攻击,横加指责,甚至拳脚相加。
  其二,有的自立机构、架空基层组织,我行我素,强迫农民听从他们的安排,甚至提出“取消村委会,不交提留不交税”的口号。
  其三,瓦解基层组织,对其成员胁迫,软硬兼施,使之班子陷于瘫痪,无法工作。由于宗族人多势众,加之少数坏人暗中捣乱,少数基层干部慑于威胁,不能坚持原则,致使领导班子内部难以协调一致。其四,自我封官,强行取代基层组织。以武力迫使基层干部让位,或者暗中活动操纵选举、采取又打又拉以迫使村民选举他们为干部。
  (二)对农村社会稳定构成了很大威胁第一,宗族势力挑拨离间干群关系。他们捕风捉影,捏造谎言,煽动群众对干部的不满。并不断制造事端,破坏群众之间的团结。
  第二,宗族势力危害一方。宗族中少数坏人结伙行窃、抢劫、侮辱妇女、残害人身、明火执仗,强取豪夺,导致当地治安状况恶化。
  第三,蔑视法规政策。煽动人们暴力抗法,与执行公务的人员对抗,致使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因受宗族势力庇护而难以受到应有的惩处。
  (三)对农村工作和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危害其一,宗族势力的活动,影响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人们不能安居乐业,农业生产遭到干扰,甚至出现毁坏农业设施、庄稼、果树等现象。
  其二,集体经济被瓦解,公有财产被侵占,公共设施遭破坏。他们强行承包集体企业或设施,财富流入个人腰包,集体却要为此承担沉重的债务。
  其三,正常的农村工作无法开展。主要表现为:各项合同难签订,种植计划难安排,作物布局难调整,提留款项难收缴,集体事业难发展,公益活动难进行,计划生育难落实。
  其四,农村改革受阻碍,群众积极性受挫伤,资源难以合理配置。深化农村改革,其目的在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加速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但宗族势力只考虑自身利益,对党和国家制定的改革政策和措施,采取反对和抵制的态度,使农业改革无法深入发展下去。
  (四)对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造成了严重冲击1.旧的封建宗族观念沉渣泛起。少数人以续家谱、攀宗亲、“拜把子”等活动拉帮结派,为自己的不法行为营造更大的庇护屏障。
  2.封建迷信活动愈演愈烈。近些年来,有的地方,族规族约、封建礼仪旧规又登堂入室,修祠建庙规模越来越大,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这不仅加大了农民群众的负担,而且也毒化了人们的思想和心灵。
  3.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遭受严重破坏。他们拨弄是非,歪曲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巧言许愿,误导舆论,蒙骗群众。
  4.科技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受到干扰破坏。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农民的素质,而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在教育,发展教育必须有足够的投入。但由于宗族势力活动的干扰,农业生产受影响,农民收入减少,负担加重,对教育投入就必然减少。
  三、采取积极对策,严厉打击宗族势力
  宗族势力同党和政府是离心离德的,与农村基层政权是根本对立的。它企图称霸一方,成为不接受党和政府领导,不接受法律约束的独立王国,危害社会,危害群众,必须采取相应对策,严厉打击和遏制。
  (一)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
  宗族势力的消与长,强与弱,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是打击和遏制宗族势力活动的关键。因此,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第一,要加强党对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作出具体部署,采取过硬措施,坚决整顿软、懒、瘫、散的农村基层领导班子,使之达到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制度健全、作风过硬,廉洁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严格选拔基层干部,将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威信高,懂经济,会管理,有信心有能力带领群众致富的人选入领导班子。同时,要适当考虑宗族在当地相对人口较多的因素,将拥护我们党的方针政策、具有正义感、处事公道、能热心为群众服务且在宗族中具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的人吸收进入领导班子。
  第三,要不断提高基层政权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提高他们执行方针政策的水平,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第四,要帮助农村基层干部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探索新时期做好农村工作的基本规律,要有新思路,寻求新途径和新办法,努力搞好群众团结,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人心。
  (二)要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在宗族人口相对集中的农村,我们必须把宗族势力的破坏活动与一些群众对基层干部的不当行为不满而自发形成的过激行为严格加以区别。前者属于对抗性矛盾,是极少数现象。后者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这是大量的,应分别进行处理。
  (三)对部分农民的抗法行为,要慎重处理
  对此类事件,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决不能草率处置,防止事态扩大,矛盾激化。要以正面教育为主,并区别情况,因人施教:
  1.对煽动闹事,聚众抗法的不法分子,给予揭露、孤立打击,毫不手软。同时在依法给予惩处的前提下,不搞一棍子打死(除罪大恶极者外),只要洗心革面,痛改前非,仍给予出路。
  2.对参与闹事的部分群众,只要承认错误,则可既往不咎。重在谋求觉醒后的反省,反省后的自强。
  3.对在宗族中有一定影响力、辨别力、处事客观公正的代表人物要重点做好争取工作,使之积极配合和协助我们做好其他群众的工作,以帮助认清事件的实质及其危害性。
  4.对绝大多数安分守己,有正义感的群众,要紧紧依靠和团结,形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氛围,使不法分子难有立足之地。
  5.对当地村组干部,要着力解决思想疲软、意志消沉问题,帮助查找不足,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使其振作精神,当好群众的带头人。
  (四)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共同致富
  要大力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深化改革,促进农业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走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帮助广大农民走共同致富的道路。
  (五)对农民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目前,对农民主要是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民主法制教育,使他们认清封建宗族意识的危害,明真理,辨是非,树正气,压歪风,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做守法公民。
  (六)大力发展农村教育科学文化事业
  在农村,必须把治穷与治愚相结合,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尊重知识与人才、崇尚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以推动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
  (七)搞好农村的综合治理
  社会稳定是事业发展的前提,农业要发展,就必须创造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因此,要深入发动群众,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并防患于未然,努力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八)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民的伟大实践,是农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途径和形式。我们必须坚持这一制度,并使之进一步完善。真正实现村民的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九)大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要以提高村民素质为目标,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村镇等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广大农村形成良好的民风。
  (十)要加快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和社会保障事业
  目前,农村公益事业和社会保障事业还十分落后,大力发展这些事业,切实帮助农民在生产和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减轻他们的负担,是我们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的重要责任。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这些事业健康顺利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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