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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蒙古人之西征与回教人在中国各地之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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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一二一八年,蒙古之盖世英雄成吉思汗开始西部亚细亚之远征。此在西亚诸回教国及中国回教,均为新时代之发端。在前者,为由繁华安乐转向于惨酷之悲运,在后者则为由萌芽时期转入于兴盛时间。东西相映,已为一奇特之对照;而尤奇特者,则为中国回教之发达正由于西亚回教国之残破。盖因西亚回教国残破之结果,遂有不可名数之回教人因被掳或降附,先后随蒙古人以东来。而蒙古人西征后,中西交通大辟,回教人之来中国经商或求仕者,其数亦不在少。此种大量的回教人之东来,及其东来后之种种活动及遭遇,实可使中国回教有新的发展。《多桑蒙古史》引回教著作家阿老丁(Alal?a1Din)评述此时期回教之遭遇日:
“此世之祸福并出神意,盖由一种深奥的睿智及一种严格
的公平之指挥,有以致之。最大之灾,若民族之离散,善人
之失意,恶人之得意等事,皆经此神意,断为必要者。神意
秘密,非人智之所能测度者也。然吾人可以观察其事之尽人
得见者,则在六百年之后(彝案;此指回纪六世纪以后),
一外国民族之侵略,完成我辈预言人(彝案:此指Muham-
mad说)之一种先觉,盖彼曾启示彼之宗教深人东、西两界也。神意曾利用一种外国军队之侵入,以扬《可兰》之军旗,
以燃其火炬,以耀信仰之日光,俾及回教馨香未达而Tekbir
(彝案:此言赞主之词)与Ezann(彝案:此言传呼礼拜之
词)未悦人耳之诸地。盖今在此种东方地域之中,已为回教
人民不少之移殖,或为河中与呼罗珊之俘虏,黎至其地为匠人
与收人者,或因签发而迁徙者。其自西方赴其地经商求财,
留居其地,建筑馆舍,而在偶像祠宇之侧设置礼拜堂与修道
院者,为数亦甚多焉”。(冯承钧译本给言)此所言应为当时之真情,非回教著述家之解嘲也。
蒙古西征以前,回教人之在中国者,虽间有赴内地贸易之事,但其集合及长期居留之中心,仍限于通商口岸。蒙古西征后,在宋之势力所控制之范围内,回教人之足迹虽仍限制于各港口,但蒙古地方则已有不少回教人之聚居。及元代宋,则回教人在中国各地均可自由居住,不复受何种限制矣。
《秋涧先生大全集》卷八八,为在都回回户不纳差税事状云:“今体察到本路(中都路)回回人户,自壬子年元籍,并中统四年续抄,计二千五百九十三户。”《元史?赡思传》称赡思“家真定”。又《怯烈传》称怯烈“世居太原”。又《忠义传》称纳速刺了“家大名”。《銮坡集》卷七《西域浦氏定姓碑文》称“哲立理时迁幽之宛平”。此元时回教人之在今北平、河北、山西境内者也。
赛典赤纳速刺了,于至元二十九年,以疾卒于陕西平章政事任内。其子孙之定居并老死于陕西者不少。滇中赛典赤后裔之宗谱中,每能举其陕西宗族坟墓所在。此元时回教人之在陕西境内者也。
《多桑蒙古史》三卷五章记元成宗从弟阿难答镇守唐兀云:??“阿难答幼受一回教徒之抚养,归依回教,信之颇笃,因传布回教于唐兀之地。所部士卒十五万人,闻从而信教者居其大半。”唐兀约当今之宁夏全境、甘肃北部及青海东北部。此元时回教人之在今宁夏、甘肃、青海境内者也。
《马可波罗行记》沙海昂本第五十章:“可失合儿(Kach-gar、Kashgar)昔是一国,今日隶属大汗。居民信仰摩柯末。”第五二章:“鸭儿看(Yarkend)乃是一州,广五日程,居民遵守摩河末教法。”第五三章:忽炭(Khatan)“属大汗,居民崇拜摩河末。”第五四章:培因(Pein)“居民崇拜摩河末。”第五五章:车尔成(Ciarcian、Tchertchen)“居民崇拜摩河末”。第五六章:罗不(LOp)“居民崇拜摩河末。”《多桑蒙古史》二卷五章:“蒙哥即位,(畏吾儿亦都护)撒连的(Solendi)方人朝朝贺,其国有偶像教之奴某,诉其亦都护欲尽杀别失八里(Bashbalik)及畏吾儿国之回教徒,拟乘其于金耀日集于礼拜寺时杀之。”此元时回教人之在今新疆者也。
元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上:“今回回皆以中原为家,江南尤多。”陶宗仪《辍耕录》卷二八:“杭州荐桥侧首有高楼八间,皆富贵回回所居。”戴良《高士传》称丁鹤年父职马禄丁“升武昌县达鲁花赤,有惠政。解官之日,父老为筑种德之堂,请日:吾县盖公之桐乡,愿留此,勿去武昌。公亦爱其俗异他处,遂家焉。”《明史?列女传》,丁鹤年姊月娥适芜湖葛长甫。许有壬《至正集》卷五三《西域使者哈只哈心碑》称“哈只(Hail)之孙凯霖葬其祖考批、考批、兄、嫂、弟、侄于安阳。”此元时回教之在今河南省及长江下游诸省者也。
《元诗选》癸之丁有伯笃鲁丁《浮云寺》诗,注云:“答失蛮(Danishmand)人,进士,至元三年任岭南广西道肃政廉访副使。”(彝按:原书未见,此据《元西域人华化考》引)。伯笃鲁丁之后人去“伯”字之单人存“白”。迄今桂林白姓犹为回教之大族。此元时回教人之在今广西者也。
刺失了(Rashis?a1Din)《史集》述元时之行省云:“第十省在今哈刺章,自成一国。省在押赤大城中,其居民尽回教徒。”(《多桑蒙古史》卷三附录一引。)哈刺章,义谓乌蛮,乃云南境内之一主要民族。此所谓哈刺章,当指元时之云南省全境而言。此元时回教人之在云南者也。
许有壬《西域使者哈只哈心碎》:“我元始征西北诸国,西域最先内附,故其国人柄用尤多。大贾擅水陆利,天下名城巨邑,必居其津要,专其膏腴。”王礼麟《原集》卷六《义冢记》:“惟我皇元,肇基龙朔,创业垂统之际,西域与有劳也。泊于世祖皇帝,四海为家,声教渐被,无此疆彼界;朔南名利之相往来,适千里者如在户庭,之万里者如出邻家。于是西域之仕于中朝,学于南夏,乐江湖而忘乡国者众矣。岁久家成,日暮途远,尚何屑屑首丘之义乎?”此均概指色目人而言,不限于回回,然回回在中国之普遍,要可由此而见。此不只非前代所未有,抑且非前代人所可想见也。
二、宋末及元时回教人之政治地位
宋末及元时回教人在中国之经济地位,仍甚重要。试观前节引《辍耕录》所谓“富贵回回”,许有壬所谓西域大贾“擅水陆利,天下名城巨邑,必居其津要,专其膏腴”,可见当时回教人在中国贸易之活跃,不特视前代毫无逊色,且因其散布区域之广,当视前代为更盛。《癸辛杂识续集》卷下:
“泉南有巨贾南蕃回回佛莲者,蒲氏之婿也。其家富甚,
凡发海舶八十艘。癸已岁(一二九三)姐。女少,无子。官
没其家赀,见存珍珠一百三十石,他物称是。”蒲氏为唐宋时回教商人常用之姓。佛莲是蒲氏之婿,当亦为一??回教人。彼以一人之力,而有海舶八十艘,珍珠一百三十石,则??当时回教商人之富厚可见一斑。惟佛莲外,当时回教巨商之传于后世者盖寡。此则因宋末及元时回教人在政治上之地位更超其经济地位而上之,回教富商之名盖多为回教显宦所掩也。
宋末,回教人在中国东南部者虽不必有明文规定其在政治上之优越地位,但回教人之政治地位,在事实上,应确与以前不同。此观于蒲寿庚在宋政府下之为显宦即可见之。是时,蒙古地方,回教人之地位虽不及蒙古人,但远在汉人之上。《多桑蒙古史》二卷二章述一故事:
“有汉地人在窝阔台元太宗前作影戏,影中有各国人;
其间有一老人,长髯,冠缠头巾,而其颈被系于马尾者。可
汗问此为何人。作戏者答日:‘是为蒙古士卒所系之回教俘
虏’。窝阔台即命停止演戏。命人取波斯及汉地之宝物,以
示作戏之汉人日:‘汝国之宝物,不足与他国比也。我国中
之回教富人至少各有汉地奴婢数人,而汉地贵人并无一人置
有回教奴婢者。且汝应知成吉思汗法令:杀一回教徒者罚黄
金四十巴里失,而杀一汉人者,其偿值仅与一驴相等。然则
汝何故侮口教徒钦?”此可略见,当宋之末季,蒙古地方回、汉人地位之不同也。
元承宋后,色目人之地位在原则上,居于蒙古人及汉人之间;换言之,即其地位较蒙人为下,较汉人为高。回教人者,正色国人中之主要份子也。实际上,因蒙古人数目之过少及蒙古文化程度之低劣,回教人之政治地位,除若干极特别之情形外,每每与蒙古人享受同等之待遇。
元时,有专为回教人而设之官。据《元史?百官志》:
1.中书省左司郎中及右司郎中下,各设有回回书写一人。
2.中书省设有回回省掾十四人,左司九人,右司五人,回回令史一人,回四架阁库管勾一员,典史二人。
3.吏、户、礼、兵、刑、工各部,各有回回令史一人至六人不等;各部所属机关亦多置有回回令史,通常多为一人。
4.军政方面,有蒙古回回水军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一员,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一员。
5.江南诸道行御史台有回回掾史二人,陕西诸道御史台有回回椽史一人。
6.大司农司有回回掾史一人。
7.宣政院有四回掾史二人。
8.宣徽院有回回掾史二人。
9.中政院有回回掾史二人。
10.储政院有回回掾史二?。
11.大都留守司有回回令史一人。
12.太仆寺有回回令史一人。
13.上都留守司监有回回令史三人。
14.行中书省有回回令史,各省设员有差。凡此诸官,皆为处理回教人之事件或与回教人有关之事件而设者也。
元时有为回教学术而设之官。《元史?百官志》所记载者有四:
1.回回司天监:秩正四品,掌观象衍历。提点一员,司天监
三员,少监二员,监丞二员,品秩同上。知事一员,令史
二员,通事兼知印一人,奏差一人,属官教授一员,天文
科管勾一员,算历科管勾一员,三式科管勾一员,测验
科管勾一员,漏刻科管勾一员,阴阳人一十八人。
2.广惠司:秩正三品,掌修制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以疗诸
宿卫士及在京孤寒者。至元七年,始置提举二员。十七年,
增置提举一员。延枯六年,升正二品。七年,仍正五品。
至治二年,复为正三品。置卿四员?少卿丞各二员。后定置司卿四员,少卿二员,司丞二员,经历、知事、照
磨各一员。”
至元二十九年,于广惠司外,置大都上都回回药物院
二,秩从五品,掌回回药事。至治二年拨隶广惠司,定
置达鲁花赤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3.回回炮手军匠上万户府:至元十一年置炮手总管府。十
八年,始立为都元帅府,二十二年改为万户府。后定置
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
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镇抚二
员。
4.回回国子监学:延佑元年置,“以掌亦思替非官属(共五
员)归之。”“亦思替非”之正确的对音虽不可得,但总
系关于回回之语言文字也。此四种官所掌,皆可谓偏重于应用的回教学术也。
元时回教人在服官、科举、荫前叙、刑罚及私有兵马方面,均可较汉人享稍优之待遇。《元史?世祖纪》:“罢诸路女直、汉人为达鲁花赤者。回回、畏兀、乃蛮、唐兀仍旧。”又《成宗纪》:“各道廉访司必择蒙古人为使。或阙,则参以色目世官为之,其次参以色国汉人。”又《武宗纪》:“至大二年甲戌,以宿卫之士多见冗杂,遵旧制,存蒙古色目之有间阅者,余皆革去。”此回教人在眼官方面得享受之优遇也。《元史?选举志?科目》下;科举以蒙古色目人为一榜,汉人、南人为一榜,前者所试较后者为简易。“蒙古、色目人愿试汉人、南人科目,中选者,加一等注受。”此回教人在科举方面得享受之优遇也。又《选举志?栓法中》下:“诸色目人比汉人优一等荫叙”。《成宗纪》:“大德四年八月癸卯朔,更定荫叙格。正一品子为正五,从五品子为从九,中间正从以是为差。蒙古色国人特优一级。”此在荫叙方面,回教人得享受之优遇也。《顺帝纪》;元统二年三月了已诏:“蒙古、色国犯奸盗诈伪之罪者,隶宗正府。汉人、南人犯者属有司。”《刑法志?盗贼》下:“诸色国人犯盗免治”。此回教人在刑罚方面得享受之优遇也。《世祖纪》:至元二十三年六月戊申,“括诸路马。凡色目人有马者,三取其二。汉民悉人官。敢匿与互市者,罪之。”《刑法志?禁令》下,有“诸汉人持兵器者禁之”之令,但对色目人无此限制。此回教人在私有兵马方面得享受之优遇也。
以上,均为制度律令方面,回教人所享受之优遇。至于在实际政治活动上,则无论在元代之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回教人均有参与并扮演重要之角色。其在中央方面者,依《元史?宰相表》及《新元史?宰相年表》所列,其可信为回教人者,约如以下所列:
1.为右丞相者,有:阿散(Hassan)一人。
2.为左丞相者,有:
倒刺沙
别都鲁丁(Badral-Din)
咱喜鲁丁(zahr,a1Din)
计三人。
3.为平章政事者,有:
赛典赤赡思了(Sayyid?AZall?Sha。。al—Din)
赛合了
阿合马(Ahmud)
阿里(‘Ali)
麦术督了
赛典赤伯颜(Sayyd?A?jail?Bayan)
阿老瓦丁(Alal?al——Din)
法忽鲁丁(Fakhr?al—Din)
乌伯都刺(‘Ubaid?Allah)
彻里帖木儿
伯颜察儿
计十一人。
4.为右丞者,有:忽都不了一人。
5.为参知政事者,有:陕思了(Shams?alDin)一人。
以上在中央政府居宰执之位者,共十六人。此十六人中,颇有身历数职之人。如平章政事乌伯都刺,曾为左丞、右丞及参知政事;平章政事麦术督丁,曾为左丞及参知政事。以上所列,均系列其极位;其经历较低之官,虽职位重要,亦不再举也。至于地方政府之居要职者,依吴廷燮《无行省丞相平章政事年表》及《新元史?行省宰相年表》所举,其可辨为回教人者,如下所列:
1?为丞相者,有:
答失蛮(Danishmand,江浙)人名下之地方名,系指
其所在行省,后仿此。
合散(Hassan,辽阳)
沙的(Sad,陕西)
计三人。
2?为平章政事者,有:
阿散(Hassan,岭北)
阿散(Hassan,河南)
忽辛(Husain,江西,陕西)
沙不丁(江浙)
乌马儿(‘Umar,江浙)
阿老瓦丁(Alal?al-Din,江浙)
阿里(‘AI,江浙)
亦不刺金(lbrihim,江浙)
伯颜察儿(Bayan?Fentchen,江浙)
兀伯都剌(‘Ubaid?Allsh江浙,甘肃)
马合谋(Mahmud,江浙)
乌伯都刺(‘Ubaid?Allsh,江西)
马合睦(Mahmud,江西)
玛穆特(Mahmud,秦蜀)
赛典赤赡思丁(Sayyid?Ajall?Shams?alDin,秦
蜀,云南)
纳速刺丁(Nasi?alDin,陕西)
麦术丁(甘肃)
合散(Hassan,甘肃)
哈珊(Hassan,甘肃)
忽辛(Hasain,云南)
马忽思(Mas‘ud,云南)
彻里帖木儿(江浙,河南)
阿散(Hassan,辽阳)
计二十三人。
3?为左右丞者,有:
阿里(‘All,河南)
蒲寿庚(江西)
买住丁(江浙)
计三人。
4?为参知政事者,有:
阿老瓦丁(Alal?a1Dln,辽阳)
怯烈(云南)
你咱马丁(Nizm?alDin,河南,江北)
计三人。以上共计地方政府宰执三十二人。元有全国八十余年,而回教人在中央及地方任宰执者几五十人。彼时回教人之政治人才不可谓不盛.况此尚仅就s数书中可考者而育,实际上尚决不止此耶.
三、宋末及元代回教人之显宦
宋末及元代回教人之显宦,其行事足以耸动当时或德业足以传诸后世者,颇不乏人。今择其尤著者,录其生平概要于下。
一、蒲寿庚。其先西域人,父名蒲开宗。其祖豪富甲两广。《程史》所记“占城蒲氏”似即其家。开宗自广移泉。宋理宗时,寿庚固击海寇有功,授泉州提举市舶,继耀福建安抚沿海都制置使,仍兼旧职,擅蕃舶利者凡三十年。元既下临安,宋端宗入闽,图恢复,所赖于寿庚者正多。时元人亦已注意寿庚,遣使通款。盖元人虽长于陆战,而水师不及宋,寿庚老于海事,拥有海舶多,元得寿庚,可为助不少也。至元十三年十二月,寿庚降元,宋端宗途不得不由间移粤。此后二年,宋帝赴海而宋祀绝矣。元嘉寿庚功,授昭勇大将军,任问广大都督兵马招讨使。寻迁江西行省参知政事。至元十五年,进职左丞。子师文,为正奉大夫宣慰使左副都元帅兼福建道市舶提举;师武,为福建行省参知政事。日人桑原鸳藏著《元西域人提举市舶蒲寿庚之事迹》,考证寿庚之事甚详。近友人金德宝先生在泉州发现《蒲氏家谱》,谱中所记寿庚以前之事多近依托,但蒲氏之为回教人,则以此谱证之而益信。
二、扎八儿火者。《元史》本传,称扎八儿为“赛夷人”。又云:“赛夷,西域部之旅长也,因以为氏。”友人杨志玖先生谓:赛夷当即Sayyid之译音。其说是也。盖Sayyid一字不只音与(赛夷)合;其义为领袖,亦与所谓“旅长”者合;?一般回教人用此尊称穆罕默德之后裔,常以此称冠于人名之上,此亦与所谓“因以为氏”者合也。扎八儿早从成吉思汗于军中。汗为汪军所袭,仓率不为备,军大溃。汗被迫导怕,从行者仅十九人,扎八儿与焉。汪罕既灭,西域诸部亦平,汗使扎八儿使金,金不为礼而还。汗进师讨金,金恃居庸之塞,冶铁固关门,布铁蒺藜百余里,守以精锐,蒙古军不能前。扎八儿乃自间道,率军径趋南口,金鼓之声若自天下,金人犹睡未知也。关遂破。中都大震,金人迁汴。成吉思汗览中都山川形势,顾谓左右近臣日:朕之所以至此者,扎八儿之功为多。又谓扎八儿日:汝引弓射之,随箭所落,畀汝为己地。汗北归,留扎八儿与诸将守中都,授黄河以北铁门以南天下都达鲁花赤。扎八儿每战被重甲,舞趁朔陷阵,驰突如飞。尝乘禀驼以战,众莫能当。卒年一百一十六,赠推中佐节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追封凉国公,溢武定。子二;阿里罕,明里察。阿里罕,于宪宗伐蜀时,为天下质子兵马都元帅。阿里罕子哈只(Hail),官至湖南宣慰使。哈只子养安,陕西行省平章政事。明里察子亦不刺金(Ibrshim),陕西行省参知政事。
三,赛典赤赡思丁(Sayyidal?Ajall?Shams?al-Din)名乌马儿(‘Umar),不花刺(Bukhara)人,回教至圣穆罕默德之裔。元世祖即位时,为燕京抚宣使。中统二年,拜中书平章政事。至元元年,出为陕西五路西蜀四川行中书省平章政事。莅官三年,军民及粮由并有增益。诏赏银五千两。至元八年,大军围襄阳。有旨:各道进兵以牵制之。赡思丁率兵,水陆并进。至嘉定,获宋将二人;顺流纵筏,断其浮桥,获战舰二十八艘。寻命行省事于兴元,专给粮饷。十一年,世祖谓:“云南,朕尝亲临。比国委任失宜,致使远人不安,欲选谨厚者抚治之,无如卿者。”遂拜云南行省平章政事。在云南六年,立州县,设馆驿,兴水利,教播种,立婚姻丧葬之礼,开诵习经史之风。教化所被,宗王宾从,诸夷款附。。死之日,百姓巷哭,交趾王造使者十二人齐经,祭文有“生我育我,慈父慈母”之语。使者号泣震野。世祖思其功,诏云南省臣尽守赛典赤成规,不得辄改。大德元年,赠守仁佐运安远济美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咸阳王,谥忠惠。滇人念其德。立祠祀之,至民国始废。
赡思了子可考者五:长,纳速刺丁(Nasir?a1Din)。次,哈散(Hassan)。次忽辛(Husain)。次苫思了兀默里(Sha-ms?alDin‘Umar)。次,马速忽(Mas‘Ud)。
纳速刺丁,累官中奉大夫,云南诸路宣慰使都元帅。至元十四年,缅人来寇,纳速刺丁大败之。此一故事,马可波罗曾有记述,甚详细而生动也。至元十七年,授云南行中书省左丞,寻升右丞。二十一年,进荣禄大夫。云南俗尚鬼,相传掘土一尺,则死者旋踵。纳速刺了告诫之,使掘土者日以闻。于是筑堤防,建庐舍,皆无避忌。二十八年,拜陕西平章政事,受代去。云南人范金为像祀之,次年卒,赠推诚佐理协德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中书左丞相,追封延安王,溢宣靖。
纳速刺丁有子十二人。伯颜,中书平章政事。扎法儿(Dafa-r),荆湖宣慰使。忽先(Hussin),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沙的(Sad),云南行省左丞。阿常,大常礼仪院使。伯颜察儿,中书平章政事,佩金虎符,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中书左丞相奉元王,溢忠宪。乌马儿(‘Umar),累官福建行省平章政事,建泉州、兴化两郡学校,置学田;又筑兴化、莆田等县海塘为田,以赡贫民,阅人颂之。至治元年改江浙行省平章政事,领江浙等处财赋都总管府事。岁饥,出财赋府米十万石贱粜之,又自购米五百石食饥者。是年冬,京师亦岁浸,诏江浙行省每岁海运米二百三十万石,使春运五十八万,以四月至京师。一府愕然,日:凡海运以夏至为期;方春,东北风多,安能济事?乌马儿日:吾奉天子命,不放缓。即时开运。四月,海运万户府以状闻,运米五十五万石赴都仓讫,官民相庆。时江浙财赋府初立,乌马儿人觐,太皇太后劳而遗之。至是半岁之输增至三十三万锭,太皇太后赐织宝锦袄,以为宠赍。后率于官。
忽辛,至元十四年授兵部郎中。明年,出为河南等路宽慰司同知。河南多强盗,往往群聚山林,劫杀行路,官军数捕失利。忽辛以招安自任。遣土豪驰谕檄之。未几贼二人自来归。忽辛赐之冠巾,且谕之日:“汝昔为贼,今既自归,即良民矣。”俾侍左右,出人房阔无间。悉放还,令遍谕其党。数日后,招其为首者十辈来,身各六尺余,罗拜庭下,顾视异常。众悉惊怖失措。忽辛命吏籍其姓名为民,俾侍左右。夜则令卧户外,时呼而饮食之,各得其欢心。群盗闻之,相继款附。二十一年,授云南诸路转运使,累迁汴梁路总管。三十年,授两浙盐运使。大德元年,擢江东道宣慰使,改陕西行省御史中丞,又改云南行省右丞。时梁王松山以皇曾孙镇云南,忽辛条诸不便事白于梁王改之。王不可。忽辛与左丞刘正驰还京师。诏王依所奏施行,于是病民之政悉革。八年,改四川行省平章政事。明年,以母老谢职归养。又明年,正月卒。天历元年,赠守德宣惠敏政功臣上柱国雍国公,溢忠简。忽辛子二:伯杭,中庆路达鲁花赤;曲列,湖南道宣慰使。
综观赛典赤父子祖孙,一门显荣,盖与有元一代为终始。且世出良吏,为民沤颂,更属难能。其后裔,如赛姓,沙姓,纳姓,合姓,撒姓,闪姓,忽姓等,迄今为云南回教之大族。泉州了姓,亦赛典赤后
《元史》、《新元史》载赛典赤一门事迹,颇多异同。予别有《赛典赤赡思了考》及《赛思赤赡思了后裔考》。
四、怯烈。先为西域人,嗣居太原。怯烈由中书译史从平章政事赛典赤经略川陕。至元十二年,署云南行省幕官。赛典赤之款附诸夷,怯烈功为多。十五年,分省大理,以讨平缅人扰边之军,授行中书省左右司员外郎。嗣拜镇西缅麓川!等路宣抚司达鲁花赤,兼管军招抚使,擢正议大夫,企缅中行中书省事,佩金符。迁通奉大夫,云南行省参知政事;再进资善大夫云南行省左丞。大德四年,以疾卒。 怯烈,《元史》本传未明言其为回教人。然元时回教人名??‘怯烈’者不少,现虽不能得此名原文之对音,但其为一回教人名,似无可疑也。
五、阿合马(Ahmud)。细浑河畔之费纳客忒城人。初为察必皇后媵臣,给使宫廷。世祖爱其斡敏。中统三年,始命领中书左右部诸路都转运使,委以财赋之任。至元元年,超拜中书平章政事。此后,先后在中书省秉政十八年。所言,世祖无不从。帝求财货,辄有以应。由是擅权,专愎日以甚。任意处分一切高位,擅杀其认为与己为敌者。受其害者,为数日众。朝中官无大小,莫敢触其锋。妇女之美者,莫能避其欲。子二十五人,皆据要津。以贪疼黩而获资财无算。凡欲得位者,势须以重贿赂之。至元十九年,千户王著以计杀之。帝闻讯大怒,杀凶手,并赐重金治丧,命诸大臣送丧至葬所。嗣帝亦烛其奸,乃命发剖冢格戮尸。子侄皆伏诛。妻四十,妾四百,皆分赐他人。籍其家资,罢黜其党羽,凡汰其官省部者七百余人。《元史》、《新元史》俱有《阿合马传》,马可波罗亦记其事迹。
阿合马之所为,自非回教教条所许,然其为一著名之回教显宦,则亦系事实。阿合马之时代,约略与赛典赤同时,而二人之政治地位亦相埒。然一则垂不朽之德业,滇人怀念至今,一则逞豪势于一时,身遭横死,子侄蒙显戮。此亦一有趣之对照也。
六、答失蛮(Danishmand)。“答失蛮”为一波斯宇,乃回教人对有知识者之称,元时官府文字以之为回教经师之通名。知此所谓“答失蛮”,乃以一种通名而为一人之专名也。
答失蛮,哈刺鲁人。初袭父职为宝儿赤,世祖甚重之。时阿合马专政,答失蛮因极论其奸。帝怒日:无预汝事!则徐对日:臣世荷国恩,岂敢知而不言?后阿合马败,帝思其直,厚赐之,谕以后所知,仍尽言无隐。至元二十四年,从讨乃颜,有功,以蒙古女脱脱伦妻之。二十七年,复立尚书省,答失蛮上疏切谏。及桑哥伏诛,其言??悉中。成宗即位,以奉议大夫领供膳司事。车驾亲征海都,敕倍道兼??行。答失蛮虑后军不继,请俟大军至而后进。帝题之。寻擢司农丞,??进职为卿。成宗崩,答失蛮迎武宗于野马川。仁宗为皇太子时,??以答失蛮先朝旧臣,奏为中书参知政事,仍兼司农卿。仁宗即位,命金宣徽院事。同列以出纳不谨,陷于赃汗,答失蛮独不与焉。累迁宣徽院使,阶荣禄大夫。尝侍坐侑食,帝问先朝旧事,奏对称旨,赐玉带及海东白鹘,且命画工绘像于内廷。延枯四年卒,年六十。临卒,告其诸子日:“人之陨其世业者,必自食与侈始。汝曹戒之!”赠推诚宣力守正功臣太保金紫光禄大夫上柱国,追赠忠国公,溢忠亮。《新元史》有传。
子,买奴,河南行省中书平章政事,以翰林学士承旨荣禄大夫致仕。忻都,上都留守兼本路都总管府达鲁花赤。怯来,同知宣徽院事。
七、倒刺沙。“倒刺沙”三字,不识其所从泽,但其为元时回教人惯用之名,则无可疑。今所言之倒刺沙,系一回教人,亦无疑问。《新元史》有传,称之为西域人。初事泰定帝于潜邸,深见亲信。泰定帝即位,拜中书平章政事,进为中书左丞相。旋改御史大夫。复由御史大夫拜左丞相,加开府仪同三司平章军国重事。泰定帝二年,右丞相旭迈杰率,倒刺沙遂以左丞相当国,帝宠任之。倒刺沙受顾命,立皇太子阿速吉八。值燕帖木儿之乱,倒剌沙兵败身死。
八、赡思(Shames[al-Din])。字得之,其先大食国人。内附后,家真定。父斡直,始从儒先生问学。轻财重义,不干性进。赡思生九岁,日记经传至千言。比弱冠,以所业就正于大学者王思廉之门。由是博极群籍,汪洋茂衍,见诸践履,皆笃实之学。其年虽少,已为乡邦所推重。泰定三年,以遗逸大征至上都,眷遇优握。时以倒刺沙当政,以养亲辞归。天历三年,诏为应奉翰林文字,预修《经世大典》。以议论不合,辞去。至顺四年,除国子博士。丁内艰,不赴。后至元二年,拜陕西行台监察御史,即上封事十条:日法祖宗,揽权纲,敦宗室,礼勋旧,借名器,开言路,复科举,罢数军,一刑章,宽禁网。此皆当时群臣所不敢言者。侍御史赵承庆叹日:御史言及此,天下福也!戚里有执政陕西行省者,恣为非道。赡思发其罪而按之,辄弃职夜遁。及分巡云南,按省里之不法者,其人即解印以去,远藩为之震惊。三年,除金浙西肃政廉访司事,即按问都转运盐使、海运都万户、行宣政院等官赃罪,浙右郡县无敢为贪墨者。四年,改金浙东肃政廉访司事,以病免归。赡思历官台宪,所至以理冤泽物为己任,平反大辟之狱先后甚众,然未尝故出人罪,以市私恩。十一年,卒于家,年七十四。赠嘉议大夫礼部尚书,上轻车都尉,追封恒山郡侯,溢文孝。《元史》有传。
此八人外,《元史》中专传回教人者尚有数处,但均不及上述八人之显也。
四、元代回教人之西学
元代不少绩学之士,或深于西学,或深于华学,均能有所表现于当世,兹先就西学方面言之。
元回教人之西学,严格言之,多为应用技术,而学理方面者甚少。其一,为天文历算学。其二,为药物学。其三,为造炮学。其四,为语言文字学。
元时回教人天文历算之学之被相当重视,可于本章第二节所举之回回司天监一机关见之。此一机关,据《元史?百官志》,至元八年置,称司天台,秩从四品。十七年,改为行监。皇庆元年改为监,秩正四品。延佑元年,升三品。二年,命秘书卿提调监事。四年,复改为正四品。但《爱薛传》称:“中统四年,命掌西域星历、医药二司。”则在设司天台前,已有西域星历司之设置矣. 元回教人之任职司天台最早者,为礼马刺丁(Jamel?alDin)《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八年七月壬戍朔:“设回回司天台官属,以札马刺了为提点”。可见天台初设时,札马刺了即受职也。札马刺丁提点司天台之前四年,即至元四年曾制为西域仪象七种及万年历一种。《元史?历志?序》日:“至元四年,西域札马鲁(刺)了撰进《万年历》,世祖稍颁行之。十三年平宋,遂诏前中书左丞许衡、太子赞善王恂、都水少监郭守敬改治新历。”又《世祖本纪》、至元八年秋七日了巴朔“禁私鬻回国历。”《历志》所谓《万年历》,与《本纪》所谓《回回历》,当系一物。“禁私鬻《回回历》”者,盖当至元八年至十三年间《万年历》由政府颁行,不准私造也。《万年历》之法,《元史》不载,并谓吨万年历》不复传。”《新元史?历志》则谓“札马鲁丁之《万年历》,实即明人所用之《回回历》。”又谓“世祖至元四年,西域人扎马鲁丁用回回法撰《万年历》。……其法为默特纳国(Madina)王马哈麻(Muhammad)所造。历元起西城阿刺必年,即隋开皇己未。不置闰月,以三百六十五日为一岁,岁十二官,宫有闯日。凡百二十八年,宫闰三十一日。以三百五十四日为一周,周十二月,月有闯日。凡三十年,月闰十一日,历千九百四十一年,宫月日辰再会。此其立法之大概也。”《新元史》所说,盖即据明人所用之口口历以说札马鲁丁之历。
《新元史》何所据而断定二历一致,殊为一疑问也。至于札马鲁丁所造之西域仪象,《元史?天文志》有一简单之说明。其原名及其译名如下:
1.“咱秃哈刺吉,汉言浑天仪也。”??.
2.-“咱秃朔八台,汉言测验周天星涿之器也。”
3.“鲁哈麻亦渺四只,汉言咎影堂。”
4.“鲁哈麻亦木思塔余,汉言冬夏至分咎影堂。”
5,“苦来亦撒麻,汉言浑天图也。” 6.“苦来办阿儿子,汉言地理志也。”
7.“兀速都儿刺不定,汉言昼夜时刻之器也。”卫礼著《北京之蒙古天文仪器》(A。Wylie,Tho?mong。IAstro-nomlcallnstmments?In?PeKing,ChlneseResearchesPars?3?P.16)称札马鲁丁为波斯天文学家,称此七种仪器为波斯仪器。但卫氏对此七种仪器之名称并未能作波斯文之还原,对七种仪器之构造亦未能加以解释。此困仍待于专家之研究也。札马鲁丁之后,回教人之任职回回司天台或司天监者,无考。
回回药物学在元代之被重视,观上文第二节广惠司之设,亦可见之。广惠司《元史?百官志》虽称“至元七年始置提举二员”,然本司之正式组织始成立于至元十年。《世祖本纪》,至元十年正月乙卯朔“改回回爱薛所立京师医药院名广惠司”,可证也。爱薛,《本纪》虽称之为回回,然近人之考证颇有信其为也里可温者。若然,则广惠司之任职者不必为回教人,而所谓回国药物学亦不必限于回教人所有之药物知识。不过回教人之药物知识或其传来之药物知识,盖应居一重要地位。
回教人之以药物学名者,吾人所知仅答里麻一人。答里麻,盖亦为Danishmand之对音。《元史》本传云:“高昌人。大德十一年,授御药院达鲁花赤,迁回回药物院。”御药院与广惠司,不知是否为同一组织。回回药物院,于大德间为一独立机关,上都、大都各一所,至治间始改隶广惠司。答里麻两任药物之官,其长于此道可知。
回回造炮学,可考者,为一种能用机械发石之炮术。元时回教人之以造炮名者,有阿老瓦丁(Alal?a1Din)及亦思马因??(Is?m?a‘if)二人,均为世其职者。《元史?方技传》云:
“阿老瓦丁,回国人,西域木发里人也。至元八年,世
祖遣使征炮匠于宗王阿不哥。王以阿老丁、亦思马因应诏。
二人举家驰驿至京师,给以京舍。首造大炮,竖于五门前。
帝命试之,各赐衣段。十一年,国兵渡江,平章阿里海牙遣
使,求炮手匠,命阿老丁往。破潭州、静江等郡,悉赖其力。
十五年,授宣武将军管军总管。十七年陛见,赐钞五千贯。
十八年,命屯田于南京。二十二年,枢秘院奉旨,改元帅府
为回回炮手军匠上万户府,以阿老瓦丁为副万户。大德四年
告老。子富谋只,袭万户。皇庆元年,卒。子马哈马沙袭。
“亦思马因,回回人,西域旭烈人也,善造炮。至元八
年,与阿老瓦了至京师。十年从国兵攻襄阳未下。亦思马恩,
相地势,置炮于城东南隅,重一百五十斤。机发庐震天地,
所击无不摧毁,入地六尺。宋安抚吕文焕惧,以城降。既而
以功赐银二百五十两,命为回回炮手总管,佩虎符。十一年,
以疾卒。子布伯袭职。
“时国兵渡江,宋兵陈于南岸,拥舟师迎战。布伯于北
岸竖炮以击之,舟悉沉没。后每战用之,皆有功。十八年,
佩三珠虎符,加镇国上将军回回炮手都元帅,明年改军匠万
户府万户,迁刑部尚书。以弟亦不刺金为万户,佩元帅虎
符,官广威将军。布伯俄进通奉大夫、浙东道宣慰使,赐钞
二万五千贯,俾养老焉。子哈散,荫授昭信校尉高邮府同
知。致和元年八月,枢密院檄亦不刺金所部军匠至京师,赐
钞二千五百贯、金绮四端,与马哈马沙造炮。天历二年,以
疾卒。子亚古袭。”
《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九年下”,称亦思马因所造巨石炮“用力省而所击甚速。”马可波罗亦记有攻襄阳之石炮,但谓马可波罗及其父叔所造,与中国记载不同。波罗于此,似不免有掠美之嫌也。
至元回教人所传习之西方语言文字,至少当有二种:日阿刺伯文,日波斯文。阿刺伯文为回教人习教义时所必修。元时回教人既追于中国,当时阿刺伯文之传习必相当之盛。元代回教石刻之留于今者,大体上皆以阿刺伯文书写,可见其传习情形之一斑。至波斯语文,则在当时之回教人中或更为通行,因当时回教人之来自波斯者为数甚多也。今日中国回教人普通语言中所使用之若干事物名称均为波斯语,经师所诵之经典以波斯语经典占三分之一。吾人如追求其源来,除归之于元代外,似无更适合之解释也。
此外,有所谓亦思替非文字,即回回国子监学所讲习之文字。《元史?选举志?学校项》下云:
“世祖至元二十六年夏五月,尚书省臣言:。‘亦思替非
文字,宜适于用。今翰林院益福的哈鲁丁(Iftihar?alDin)
能通其字学,迄授以学士之职。凡公卿大夫与夫富民之子,
皆依汉人人学之制,日肄习之。’帝可其妻。是岁八月,始
置回回国子学。至仁宗延佑元年四月,复置回回国子监,设监
官。以其文字便于关防,取会数目,令依旧制,笃意领教。
泰定二年春闰正月,以近岁公卿大夫子弟与夫凡民之子,人
学者众。其学官及生员,五十余人。已给饮膳者,二十七人。
助教一人,生员二十四人,凛膳并令给之。学之建置在于国
都。凡百司庶府所设译史,皆从本学取以充焉。”
此略可见亦思替非文字,在元代系作关防会计之用。传习此种文字最盛时,一校之中,教师生员达五十一人。生员之出路,系充各中央机关、各地方政府之翻译人才。窃以当时回教人在中国之多,如亦思替非文字系流行回教人中之阿刺伯文或波斯文,政府并不需要为造此种翻译人才而专设学校。且亦思替非文字之所以便于关防,盖即因少人诵习之故。而至元二十六年尚书省谓??“亦思替非文字宜施于用,翰林院益福的哈鲁丁能通其字学,乞授以学士之职。”此似亦谓通其字学者之难得也。亦思替非,今竟不能得其适当之对音,不知亦思替非文字究系何种文字也。
五?元代回教人之华学
???
元代回教人之华学,陈垣先生《元西域人华化考》搜罗甚详。今依陈书所述,略加附益,录其七人如下:
一、赡思?赡思为元代显宦,已见第三节,然赡思不止为一显宦,且为一学人。《元史》本传称其“邃于理学,尤深于《易》。至于天文、地理、钟律、算术、水利,旁及外国之书,皆究极之。家贫,食粥或不继,其考订经传常自乐也。所著述,有《四书阙疑》,《五经思问》,《奇偶阴阳消息图》,《帝王心法》,《老庄精诣》,《镇阳风土记}),《续东阳志》,《重订河防通议》,《西国图经》,《西域异人传》,《金哀宗纪》,《正大诸臣列传》,《审听要诀》及《文集》三十卷。”此可见赡思学力之深,兴趣之博,及著述之富。惜所著述,散失殆尽,仅《重订河防通议》有辑自《永乐大典》之本。《守山阁丛书》收此本而题日“沙克什撰”,几不辨其为何人矣。
陈垣先生于《常山贞石志》中发现赡思文五篇:
1.《加号大成诏书碑阴记》_(至治三年五月,获鹿,见《常
山贞石志》十九)。
2.《哈珊神道碑》(至顺三年十二月,栾城,见《常山贞
石志》甘一)。
3.《善众寺创设方丈记》(元统三年二月,栾城,见《常
山贞石志》甘一)。
4.(寺钞主通照大师碑》(至正六年八月,正定,见
《常山贞石志》甘二)。
5.《龙兴寺主持佛光弘教大师碑》(至正六年八月,正定,
见《常山贞石志》甘二)。第一篇为关于儒家者,第二篇为关于回教者,末三篇为关于佛教者。陈先生赞之日:“赡思诚九流三教,无所不通者也。真可谓异人矣!”
《哈珊神道碑》,故张相文先生藏有拓本,为赡思八分书。陈先生谓其“体势波磔,用力极深”,则赡思固又能书者也。
二、萨都刺?萨都刺字天锡。桢《西湖竹枝集》称之为??“答失蛮氏”。则萨固一回教人也。萨氏为元代大诗人,著有《雁门集》。毛晋跋之曰:“天锡以北方之裔,而入中华,日弄柔翰,遂成南国名家。今其诗诸体具备,磊落激昂,不猎前人一字。米山云:看是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余于天锡亦云。”顾嗣立《元诗选?萨都刺小传》云:“有元之兴,西北子弟尽为模经。涵养极深,异才并出。云石、海涯、马伯庸以绮丽清新之派振起于前,而天锡继之。清而不佻,丽而不缛,真能于袁、赵、虞、杨之外,别开生面者也。于是雅正卿、达兼善、遒易之、余廷心请人,各逞才华,标奇竞秀,亦可谓极一时之盛云。”(以上二则,据《华化考》引。)此略可见萨都刺对于诗之造诣,及其在诗坛上之地位。萨之诗集,《雁门集》有毛晋跋之本,不易得。今四部丛刊有《萨天锡诗集》本,凡三卷。
《书史会要》称萨氏“官至淮西廉访司经历。有诗名,善楷书。”而故宫博物院旧藏有《严陵钓台图》及《梅雀》各一轴。此则萨氏以诗人而能书能画者也。
三、丁鹤年?鹤年父职马禄丁(Jamal?alDin),祖苫思丁(Shams?alDin),曾祖阿老丁(Alal?a1Din)。以其曾、祖、父之名观之,鹤年之为回教人,确然无疑。鹤年姓丁,盖取其父若曾祖名之末音以为姓也。鹤年,元末人,生三十三岁而元亡,至明永乐末年卒,年九十矣。鹤年性笃孝,母死后,盐酪不入口者五年。元亡后,高蹈不仕,时贤称之。乌斯道《丁孝子传》(《春草斋集》卷一),戴良《高士传》以九灵山房集》十九),《明史?文苑传》并详其生平。 鹤年为元季诗坛巨子。戴良《鹤年吟藁?序》日:“鹤年古体歌行,皆清丽可喜,而注意之深,用工之至,尤在于五七言律。其措辞命意多出杜子美,而音节格调则又兼得我朝诸闷老之所长。其人人之深,感人之妙,有非它诗人所可及。”其为时所推重如此。鹤年诗集今传世者有二本。一题《丁孝子诗集》,凡三卷,有艺海珠尘本。一题《丁鹤年集》,凡四卷,有琳琅秘室丛书本。二本互有详略,应并观也。
鹤年诗集中,与僧侣酬唱之诗颇多。琳琅秘室丛书本之第三卷,且以《方外集》标名。陈垣先生曾举《明史》“晚学浮屠法”之语,并就鹤年诗,检其所与游之僧人,得三十人,以为鹤年入佛之证。同时,陈先生并以鹤年之学佛,不过借逃禅以苟全性命,又以为鹤年于佛“儒染既深,讵无所获?艺海本有《赠秋月长老》一首为琳琅本所无,其意境亦为全集所未有,当系晚年参禅有得之言。”然《明史》所谓“晚习浮屠法”,《清波小志》引《杭州府志》则作“晚习天方法”。天方法,正回教也。至鹤年《赠秋月长老》一诗,’其词云:
秋月既虚明,禅心亦清净。
心月两无亏,炯然大圆镜。
流光烛万物,万物成鲜莹。
倒影入千江,千江悉辉映。
情尘苟不归,倏忽迷真性。
所以学道人,于此分凡圣。
视身等虚空,无得亦无证。
伟哉寒山翁,与汝安心竟。此团近于禅,然尤近回教“一本万殊”及“制欲反真”之说,是并非禅家所得而私有也。《明史》谓方国珍据浙东,最忌色国人,鹤年转徙逃匿。回教人本为色目人中之主要份子,而其饮食习惯;尤显然为人所注目。鹤年既以学禅为名,则可以素食不荤,与回教之饮食戒律既可无所抵触,并可以藉此以掩饰其饮食习惯之特点。此盖鹤年所以“逃禅”之最大原因也。
鹤年并通诗、书、礼三经,为大儒周怀孝所重。鹤年之笃孝及其忠心故国,盖于回教教义之外,更受儒家思想影响所致也。
鹤年有兄二,日古雅谟丁,字元德,日爱理沙(‘ISh),字元中,并能诗。今鹤年诗集后附有二人诗各数首。又有姊月娥,诵儒书,能通奥义。鹤年幼时读书,皆月娥口授。《明史?列女传》有传。
四、伯笃鲁丁?伯笃鲁丁,宁至道。有时并于“至道”上冠“鲁”字为姓。西域人,至治辛西乙科进士。后至元二年,至道以浙东肃政廉访副使廉问温、处二州,兴复青田石门洞书院。柳贯撰《新修石门洞书院记》以记其事,并举其教诸生之词日:“书院据穹林雪瀑之胜,既新美矣。尔曹游歌于是,有义理之融液,无粉华之辍胡,执业而兴,充义而得,得之在我,求之在人,是惟圣师成物之仁,而亦宪臣励学之意。”玩其词意,伯笃鲁丁固亦邃于儒学者也。
伯笃鲁丁有诗名。戴良《鹤年集?序》列为西域十二诗人之一。《元诗选》癸之了,选其《浮云寺》诗一首,惟“伯笃鲁丁”误作“伯笃曾丁。”《山居新话》亦录其诗二首。
《元诗选})谓伯笃鲁丁于至元三年任岭南广西道廉访副使。此后,其家似即定居广西。今桂林白姓,均其育也。
五、买闻?王逢《梧溪集》卷四有《赠买阎教授》诗。序云;
“买阎,字兼善,西域人。元初,祖哈只(hijj)仕江
南,遂家上虞。父亦不刺金(Ibrahim)力资兼善学,以礼
经领至正壬寅多贡。纥擢尹和靖书院山长。礼部尚书李公尚迥
言之朝,敕授嘉兴儒学教授。会政属淮阃,屏山幽钧遐。今春
访予最闲园,风雨花落,离索满目。观其志尚孤卓,殆忘世???
之荐变,身之益贫也。”诗云:
“喁却西域士,乡蔫十年前。
陇亩心中越,山河枕上燕。
尊同漂梗地,门扫落花天。
慕杀柴桑老,诗题甲子篇。”
此可略见买间之生平及其风致。所谓“甲子篇”者,或系其诗集之名钦?
六、马九皋《书史会要补遗》:“马九皋,回纥人,以篆书名,太平路总管。”《道国学古录》卷二八有《寄三行守马九皋》诗,此九皋曾任三衢守,又任太平路总管,而能篆者也。所谓“回纥”,依元人之习惯,其意义与所谓“回回”者等。
篆之外,九皋甚工于曲。《太平乐府》收有丸皋之曲如下:
1.《塞鸿秋》二阕,见卷一。
2.《蟾宫曲》七阕,见卷一。
3.《庆东原》六阕,见卷二。
4.《阳春曲》六阕,见卷四。
5.《山坡羊》七阕,见卷四。以上共二十八阕。在此二十八闽中,九皋所表现的一贯的特殊作风,在于情逸而旷远,此涵养子《词品》(见《元曲选》)所以以“松阴呜鹤”拟之也。
七、高克恭?克恭宇彦敬,号房山,官至刑部尚书。朱德润《存复斋集》卷十《题高彦敬房山图》云:“高侯回纥长髯客,唾洒冰纨作秋色”,知克恭为回教人。《图绘宝鉴》卷五称其“善山水,始学二米,后学董源、李成。墨竹学黄华,大有思致。怪石喷浪,滩头水口,烘琐泼染,作者鲜及。”此见克恭之善书山水及墨竹。
陈恒先生论克恭在画上之成就,并论及其诗云:“元时画家有大名,能与赵孟俯抗行者,惟高克恭。克恭兼有诗名。《元文类选》西域人诗五家,马祖常外,选高克恭诗比二家特多。《辍耕录》(二六)《诗画题三绝》一条云,高文简公一日与客游西湖,见素屏洁雅,乘兴书奇石古木。数日后,文敏公为补丛竹,虞文靖公题诗其上。有‘国朝名笔谁第一,尚书醉后妙无敌,赵公自是真天人,独与尚书情最亲。’等旬,此图遂成三绝。以高配赵,正与书家之以懋懋配赵者相同。元朝书画,推赵独步。然与赵颉顽者,书画皆西域人,亦足见元西域人天资学力并不让汉人也。董其昌对于以高配赵之说,初颇怀疑,后乃翕服。试观《画旨》所述,前后持论不同。《画旨》云:‘元季四大家,以黄公望为冠,而王蒙、倪瓒、吴仲圭与之对垒。此数公评画,以高彦敬配赵文敏,恐非偶也。’而其后云:‘高彦敬尚书载吾(?)凇上海志。元末避兵,子孙世居海上。余曾祖母,尚书之云孙女也。余好为山水小景,似亦有因。胜国名手,以赵吴兴为神品,而云林以欧波房山所称许者,或有异同,此路未见房山真迹耳。余得《大桃村图》,乃高尚书真迹,烟云淡荡,格韵俱超,果非子久、山樵所能梦见也。’又云:‘赵集贤画为元人冠冕,独推重高彦敬,如后生事名家;而倪迁黄子久画,云‘虽不能梦见房山,特有笔意,’则高尚书之品几与吴兴埒矣。’初则日‘高与赵恐非耦’,再则日‘未见房山真迹耳’,三则日‘高之品几与吴兴埒矣’。终更推为古今一人,日:‘诗至少陵,书至鲁公,画至二米,古今之变,天下之能事毕矣。独高彦敬兼有众长,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所谓游刃余地,运斤成风,古今一人而已’。今将高克恭画之见于元人题咏者,略举其目如下:
《桑落洲望庐山图》 《仿老米云山图》
《山图村》 《秋山过雨图》
《墨竹图》 《云山双鹤图》
《云林烟瘴图》 《越山图》
《夜山图》 《秋山暮霭图》
《青山白云图》 《沧州石林图》
《烟岭云林图》 《山村隐居图》
《春云晓霭图》 《黑竹坡石图》
《越山春晓图》
其尤习见者,为《夜山图》及《秋山暮霭图》二帧。当时有名诗人,题泳殆遍。盲诗人侯克中亦有二绝句。《夜山图》云:‘幽人清夜思高闲,误落龙眠笔研间,万仞峰峦千里月,广寒宫里看三山。’《越山春晓图》云:‘满目烟岚满意春,江山如画画如真;岩岩万壑千峰秀,可惜中间无一人。’见侯克中所著《良斋诗集》(卷十),所谓无目者且知其姣也。今故宫博物馆所藏高克恭画,为吾所见者,尚十余轴。虽真伪一时莫辨,然已震而惊之矣。邓文原《巴西集》(卷下)有《尚书高公行状》,述克恭生平行谊至详,称其‘画墨竹妙处不减文湖洲。画山水初学米氏父子,后乃用李成、董元巨法,造诣精绝。公卒后,购公遗墨者,一细?百千缗,其为时见重如此。’其画纯中国法,且为米氏父子以来之变法,与带有匠气之界画泅然不同。其为诗亦不尚钩棘,自得天趣。柳贯《待制集》(十八)《题姚子敬书高彦敬绝句》诗后有云:‘高公画入能品,故其诗神超韶胜,如王摩洁在辋川庄,李伯时泊皖口舟中,思与境会脱口成章,自有一种奇秀之气。’胡应麟《诗薮外编(六)》云:‘宋以前诗文书画,人各自名,即有兼长,不过一二。胜国则文士鲜不能诗,诗流靡不工书,且时旁及绘事,亦前代所无也。’高克恭即诗画兼长之一人。”此见克恭在画上成就之大,而其诗亦有不可及者。近中国艺术国际展览会开会于伦敦,中国政府选有克恭《雨山图》及??《林蛮烟雨图》参加展览会。见《伦敦中国艺术国际展览会出品图说》第三册68、69。
八、亦黑迭儿了(Ikhhiyar?a1Din)世祖时人。《元史?世祖本纪》:中统四年三月,亦黑迭儿了请修琼花岛,不从;至元元年二月修琼花岛。琼花岛,今北平之北海也。亦黑迭儿了为建筑家,故有修琼花岛之请、世祖先虽不从其请,然后来竟用其言。今之北海虽不必为元世祖时琼花岛之规模,然北海之若于部份或仍为亦黑迭儿了所设计之旧也。北海为北平之著名胜迹,谈北平名胜者对于亦黑迭儿丁,宜不能忘。
欧阳玄《圭斋集》卷九《马合马沙碑记》有也黑送儿之事迹。也黑迭儿者,当即亦黑送儿丁之省译。碑云:
??“也黑迭儿系出西域,唐为大食国人。世祖即柞,命董
茶迭儿局。茶迭儿局者,国言庐帐之名也。至元三年定都于
燕,八年领茶迭儿局、诸色人匠总管府达鲁化赤,兼领监宫
殿。属以大业甫定,国势方张,宫室城邑非巨丽宏深,无以
雄视八表。也黑迭儿受任劳溢,夙夜不逞,心讲目算,指授
肽麾,成有成画。太史练日,各卿抡材,魏阙端门,正朝路
寝,便殿掖廷,承明之署,受售之祠,宿卫之舍,衣食器御,
百执事臣之后,以及池塘苑囿游观之所,崇楼阿阁,缦庑飞
檐,具以法。岁十二月,有旨,命光禄大夫安肃张公柔,工
部尚书段天佑,暨也黑迭儿同行工部,修筑宫城。乃具畚镭,
乃树桢干,伐石运甓,缩版覆篑,兆人子来;厥基阜崇,厥
地矩方,其直引绳,其坚凝金。又大称旨。自是宠遇日隆,
而筋力老矣。”
此则亦黑迭儿了请修琼花岛之后数年,且负责设计并监督燕都之宫宝城邑。此亦黑送儿丁在中国建筑史上之地位且益于不朽。今??北平庄严富丽之宫殿城郭之驰名于世界史者,亦黑迭儿丁之功实??多。明、清时对于北平宫城虽亦屡兴工程,但亦不过增损元时之??旧而已。
中国回教之兴盛时期
以上五节所述,自表面上言之,均为关于回教人之事而非关于回教本身之事。然一个宗教之存在,并非因其教义之存在而存在,实因其拥有若干信徒而存在。回教为一具备社会组织之宗教,其信徒在一般社会之地位更在在与其宗教之地位相关。吾人试观以上所述,宋末及元初国教人在中国各地之普遍,其在政治地位上之优越,及其中政治人才、学术人才之盛,则当时回教之能普遍于各地及其受一般社会之重视,盖无疑问。此种现象不只前一时期所无,且为元亡迄今所无。吾人因此而称此时期为中国国教之兴盛时期,决非过论也。今更就此时期中之若干重要现象,为以前各节所不及者,条举如下。此类史实,似若琐屑,而其重要或更过于以前所述者焉。
第一,元时回教在中国似尚无固定之名称。延佑问,杭州建礼拜寺,称“真教寺”。至正间,吴鉴作《清净寺记》,有“清教”之称。“清教”、“真教”之名,当为后来明人称回教为??“清真教”之所由坊,但决非元代所通用之称呼。依常识推测,元时既通称回教人为回回,则“回教”或“回国教”之名,在当时应已通行。但就今日所见到之元典籍而言,则未见此二名称之著录也。
第二,元时之回教人,实以自西域来之回教人为主体。其间,尤以阿伯人与波斯人居最大多数,此细读多桑及霍尔握斯(Horworth)之书而可知者。因此,元人所称之回回,实不仅宗教的意义,且有十足之民族的(National)意义。元代之诏令文告,如不以“色目人”与蒙古人、汉人对举放,即以回回与蒙古人、汉人并举,或以回回、畏兀、乃蛮、唐兀与契丹、汉人对举,此见元人心目中,回回实与蒙古、畏兀、乃蛮、唐兀、契丹、汉人等,均各为一个民族。其所以各为一个民族之原因,不仅在其种族上之不同,而尤在其文化上之不同也。是时之所谓回回,既系包举阿刺伯人、波斯人及若干其他种族之回教人而言。而犹共隶于一名称之下者,除因此各种族间之血缘关系其与别种族间之血缘关系接近外,实即因其文化相同之故。换言之,即因其有共同之信仰及共同之生活方式,而能自成一集团也。在此一点上,元时之回教人虽然并不异于唐宋,但二者之间则又有一极重要之区别,即唐宋时之外来回教人并不自认为中国人,而元时之外来回教人定居中国后不久,即自认为中国人是也。
第三,元时之回教人中,除自阿刺伯、波斯等地来者外,应有不少之汉人、唐兀人及蒙古人参加。《世界侵略者传》称述元时回教人在东方者之众,云:“偶像教徒之儿童沦为回教徒奴婢,曾在其教中养育成人者;偶像教徒之自愿改从回教者;复次,成吉斯汗有数王曾改信吾人之宗教而为其臣卒士民所效法者,皆其类焉。”此所谓偶像教徒,应即以汉人占主要之成份。所谓成吉斯汗系之数王改信回教而为其臣民所效法,不止在西域者为然,在中国本部者亦有之。本章第一节曾述及镇守唐兀之阿难答,笃情回教,其所部士卒十五万,因而信教者居其大半。阿难答固一蒙古宗王,而其所部十五万人中当有多量之蒙古人、唐兀人及汉人也。拉施特《史集》并谓:“阿难答熟知《可兰经》,善写阿刺壁文字。其臣诉之于皇帝铁木耳,言宗王阿难答终日在礼拜寺中诵《可兰经》,命蒙古儿童行割礼,宣传回教于军中。铁木耳造使二人往说其皈依佛教,阿难答不从。帝召之至,面渝之,亦无效,乃拘禁之。其后未久,太后阔阔真以为阿难答在唐兀之地,颇得人心,铜之恐致民怒,言于帝,释之还镇。”(多桑书三卷六章引),此则当时蒙古亲王中,不止有人教之人,且有入教后而信仰坚贞如斯者也。
此种新入教之人是否亦被称为“回回”;此一问题惜无明文可以助吾人解决之。然《元史》卷一三,至元二十年八月“定拟军官格例。以河西、回回、畏吾儿等,依各官品,充万户府达鲁花赤,同蒙古人,女直、契丹同汉人。若女直、契丹生西北,不通汉语者,同蒙古人。女直生长汉地,同汉人。”如此例可以类推,则蒙古、唐兀、汉人之信回教者,或可视同“回回”乎?至人教既久,而信仰及生活方式均与“老回回”日同,与教外人日异,则虽有人欲于“老回回”与新信教者之间加以区别,使后日仍保留其旧所隶属的民族之地位,盖亦不可得矣。此实回教之特性使然,不足为异;此种情形决不能以别种性质单纯之宗教拟之也。
第四,元时波斯人在中国回教中之势力,似较阿刺伯人为大。元时官府文书称回教教长,通用波斯名称“答失蛮”,即其一证。今日回教人中所通用的,与宗教有密切关系之语言,如称教师为Akhund,称礼拜为之Namaz,称晨礼为Bamdad,称午礼日Pashin,称哺礼日mur,称昏礼日Sham,称夕礼曰Khuftan,称上帝日?Khudan,以及每次礼拜开端时之陈词,均为波斯文。苟追求其所始,舍元代外,亦无更适合之时期。此其故,波斯人较大食人先附,一也;波斯人因距中国近,来中国者较多,二也。
第五,元时回教似已有派别上之分别。吾人读蒙古史,见旭烈兀西征时,有不少十叶派人在其军中,鼓励其对哈里发之征伐。此派人既能在旭烈兀之军中,即未尝不能至中国各地从事各种活动。且十叶派之根据地素在波斯,以当时波斯人来中国者之多,其间宁无十叶派人在内耶?至于与十叶派相对之逊尼派,元时当亦有之。今日吾人所见元代撰作之《清净寺记》及《重建怀圣寺记》,其中毫无十叶派之痕迹,盖即逊尼派所有之寺院。然元时虽可〔能〕有此两派并存,但绝未见其有何激烈之对立,一如两派在西亚细亚之所为也。今日中国回教人最大多数,均自谓为逊尼。但在所谓逊尼人中敬仰阿里(AIZ)胜于不别(AbUBakr)、乌马尔(‘Umar)、奥恩蛮(‘Uthman),敬仰法图默(Fatimat)胜于赫底澈(Khadljat),则不能不谓尚有十叶派痕迹之遗留。至此两派之融洽,是否在元代已经开始,则不可知。私意以为,元代有开始此种融合之可能,但无从证实予说也。
第六,元时回教有中央设立之哈的(Kadi)。哈的者,义为法官,掌回教教律者也。《元史》卷二四,至大四年四月“罢回回哈的司属。”同卷,皇庆元年十二月,“敕回回哈的如旧祈福。凡词讼悉归有司,仍拘还先降敕书。”又卷三三致和元年八月:“罢回回掌教哈的所。”卷一○二《刑法志》:“诸哈的大师止今掌教念经,回回人应有刑名、户婚、钱粮、词讼,并从有司问之。”以此数条合观,则(1)哈的当有一独立机关,名为“回回掌教哈的所”;哈的以下,当有司属。(2)哈的所曾一置于至大四年以前,而罢于至大四年四月;再置于皇庆元年十二月,罢于致和元年八月。(3)哈的所于初置时,似于为国祈福外,并过问回回教之词讼;及再置时,则只准析福并掌教念经,不准过问词讼。故皇庆元年再置哈的所时,特明令“词讼悉归有司。”而《刑法志》所记,当亦系皇庆元年以后之规定。至皇庆元年敕所谓“仍拘还先降敕书”,似即初置哈的所时之敕书,敕书中或有准许哈的过问回回词讼之语。如此敕书系指至大四年罢哈的所之敕书,此不当言“仍扣还先降敕书”也。此种以回教法官掌理回教人之词讼之办法,亦唐宋时所有;不过彼时仅限于通商口岸之侨民,此则统括所有中国境内之口教人矣。
至哈的之为国祈福事,《世界侵略者传》记云:“六五○年,回教斋节日,蒙哥所之诸回教徒集于皇帝之斡耳朵前,盛礼贺庆此节。先是忽毡城人大法官札马鲁丁“马合木(Jamal?alDinMahmud)主持祈祷,为皇帝祝寿。蒙哥命其重祷数次,遂以金银及贵重布帛数车赐之。并于此日大赦,遣使至各地,命尽释狱中诸囚。”(多桑书二卷六章引)此可见蒙古汗重视哈的祈福之一例。此实为明清时回教人“祝延圣寿”说之所由起,而明清之时若干礼拜寺均假此名而兴建或幸存也。
第七,宋末在蒙古地方,及元时在中国全境,回教教师曾享受赋税上之优遇。多桑书卷一,章十,称成吉思汗时,“各宗派之教师贫民以及其他学者,悉皆豁兔赋役。”又二卷五章:“蒙哥追认成吉思汗、窝阔台两代豁免基督教、回教、偶像教教师赋税之敕诏。”各教教师之免除赋税,盖为成吉思汗以下各帝之传统政策,回教教师因亦得受优待也。《元典章》中关于此事之记载曾屡屡见。
第八,元时礼拜寺之设置,应远视唐宋为普遍。是时礼拜寺之可考者,有以下数处:
1.泉州清净寺,至正间金阿里重修。吴鉴有《清净寺记》记
其事,见《闽书》。
2.广州怀圣寺,至正间僧家讷元卿重修。郭嘉有《重建怀圣
寺记》记其事。
3.杭州真教寺,延佑间大师阿老丁(Alal???a1Din)所建,
见《西湖游览志》卷十八人伊本自图泰(Ibn?Batuttath)
游记》亦记杭州寺,称其为奥思蛮?伊本阿法(‘Utnman
ibn?Affan)所建。回教人全名往往甚长,奥思蛮与阿老
丁,或为一名一号,不必为两人也。
4.昆明礼拜寺,共二所,至元间赛典赤赡思丁所建。见明李
元阳《云南通志》。
5.哈刺和林礼拜寺二所,成吉思汗时所修。见《卢不鲁克
(Rubruk)游记》。
以上共七寺。此七寺不过为现在可考者耳,以当时回教人聚处各地者之多,事实上所建之寺,恐不只百倍于此也。 是时礼拜寺之组织可考者:
1.有教长,《重建怀圣寺记》称之日“主持”,《清净寺记》?称之日“摄思廉夏”(Shaih?allslam)。
2.有传呼礼拜者,见《伊本白图泰游记》。
3.有执掌事务者,《清净寺记》称之日“没塔完里”。元代礼拜。寺之组织,与今日中国所通行者,殆大致相同。
综上述九端暨本章以前之五节而言,此一时期回教之所以异于前一时期者,特征有三:
1.以前之回教本身,中国政府不惟视为化外,且似全不明了
其性质之重要。今则回教与世界现存之各大宗教同受皇帝
之重视,其教师亦与他教之教师同受政府之优遇。此其
2.以前在中国之回教人均自居于外国人之地位。今则大批外
来之回教人均逐渐自认为中国人,并且有为中国重要官
吏,研究中国文化,介绍西方学术,而卓然不可及者。此
其二。
3.以前之回教人,仅定居于各通商口岸;此后,仅能于得到
主管机关之许可后,往来于各重要都市。今则回教人不止
遍于中国各地,且在若干地方,于来自外国之回教人外,
并有不少之汉人、蒙古人、唐兀人及畏兀儿人之信教。此
其三。两时期间有此三者之不同,此唐宋时期之所以仅能为中国回教之萌芽时期,而宋末及元代则为兴盛时期也。此外,“回回”之具备宗教的及民族的两重意义,虽不必为此时期之新的现象,但因是时回教人得在内地杂居,其表现此双重意义之机会及程度,恐亦不兔较前一时期为多耳。
最后,予须于此补述此一时期中所预示中国回教未来之命运者四事如下:第一、回教之博大精神已于是时呈露。回教教义虽自有其独到之系统与创见,但对于各宗教之创导者均遵之为先知,对于世界上各种正当之知识均鼓励其信徒之探索。本时期之回教人中,有治儒学,习中国书画,学中国诗文及中国建筑者,均为此种精神之表现。此种精神,可保证将来之中国回教必不至与中国固有文化发生基本之冲突,而回教之尊真理,尊领袖,爱国家,爱父母,爱同类,以及诚敬朴俭之训,均可望其于相当机缘中与中国之传统的儒家思想相得益彰.
第二、回教之特立精神亦于是时呈露。回教虽对于各宗教及各种正当之知识表示一种博大的精神,但对本教之基本信仰及生活之基本方式须保持其特立的尊严,不得动摇。基本信仰之最重要者,为对安刺(Allah)之信仰。基本的生活方式之最重要者,为饮食之方式,而尤注重于宰牲。《史集》记忽必烈时事云:
“《可兰经》有云:‘凡崇拜数神者,杀之。’基督教
徒曾在帝前引此语。帝闻之召都城之回教博士至,而询其为
首者,彼等圣经中是否有此语?诸人不能否认,对日:有之。
忽必烈日:‘汝曹以《可兰经》授自上帝钦?’其人对日:
‘吾曹未尝致疑也。’可汗又日:‘上帝既命汝曹杀异教之人,
何以汝曹不从其命?’对日:‘时未至,吾曹尚未能为之。’
帝怒日:‘然则我能杀汝也。’遂命立将其人处死。”(多
桑书三卷四章引)
按《古兰》所训杀多神教徒之事,原意本不如此基督教徒所谓。《古兰》第二篇第一九○至一九四各节云:“为主正道,与犯汝辈者战,勿先攻彼辈以堕罪过。主不喜太过者也。遇侵夺汝辈者,立即杀之,驱逐彼辈,还汝辈之居;偶像崇拜之诱惑,固较杀戮为更可悲也。在圣寺之前,彼辈如不犯汝,汝勿与之战;但如犯汝,可杀之于其地。此为偶像崇拜者之酬报。但彼辈如停止其行为,主固能恕而能慈。故与彼辈战,必使之不信偶像,归主正道;彼辈停止其迷信,则勿与之抗矣。禁目相抵,禁事亦相抵,施暴虐于汝辈亦报以所施之暴虐;汝辈畏主,惟知主佑而惕厉者也。”此当即该基督教徒所本;其言虽似,而意义相差实远。回教博士于成吉思汗之问,不能据经文详释,其陋已甚。然回教博士于成吉思汗之问,讵不知其意云何,但仍能自本所信,冒死奉答,此则回教之特立精神保持于此回教博士,而使之于非常时仍不背弃其基本信仰者也。《史集》又记忽必烈时事云:
“有回教商人来自忽里(Curls)及乞儿吉思之地,贡
白鹘及白爪红镯喙之鹰。帝示优待,赐以御食。其人拒不食。
忽必烈询其故。对曰:杀牲未遵其教法,其肉不洁,故不食。
帝惠,益以左右佛教徒及基督教徒之进谗言,遂重申成吉斯
汗法令,禁止用断喉之法杀羊,违者死,籍其家以赏首告之
人。”(多桑书三卷四章引)
夫禁用断喉法杀羊之令,成吉思汗时既经颁布矣,此回教商人竟不知之。是其视威震世界之大汗之法令已不如其教律之重。然此犹可谓忽必烈时去成吉思已久,成吉思所颁布之法令或已不实行也。至如多桑书二卷二章所记:
“窝阔台即位之后,即禁止用断喉法杀诸供食之牲畜,
应遵蒙古俗及成吉思汗法令,破腹杀之。此禁与回教徒之教
戎相违。盖回教徒只能食断喉牲畜之肉也。有一回教人购一
羊,引之至家。有钦察人见之,蹑其后,登其屋以侦之。见
其人将断羊喉,即跃下捕之,往见蒙古工。”则此回教人所为,显然于法令墨椹沈尚新之时,为遵守教法而不顾及其将罹大辟,此元时回教人生活之基本方式不易动摇者也。以上两种现象实昭示未来的中国回教命运之两方面:一方面可见回教人将于未来之任何危险波涛中将保持其宗教之独立的尊严;另一方面则此种特立独异之信念与行为,均将不兔为专制政权下之异教的统治者所恶也. 第三、元时回教在社会上之地位虽有赖于当时回教官吏及文士之推进者不少,以及一般回教人虽对于宗教之信念及行为均大抵可信其为忠诚,但在回教官吏及文士中,其宗教信仰之惰弛,似亦为难于掩饰之事实。如陈垣先生《元西域人华化考?礼俗篇》所举,即有不少贵显之回教人,背弃其丧葬之大礼而改效汉人棺过椁之俗,模仿祠祭祷之风,苟为哗众取宠。此见官吏与文士,为本身之当前利益或享受,不惜违犯其宗教上之禁忌及同教大众之意志,于回教人中亦所不兔,而于元之回教兴盛期内已开其端。此在未来之中国回教史上,意义之重要将日益增加。
第四、回汉间之关系,在是时未见有何大规模之冲突,但不愉快之现象已属难兔。盖是时回汉之政治地位即不相同,则回人对汉人具有优越感,汉人对回人存有歧视心,自属人情之常。至国教官吏中,政绩良好者如赡思丁,汉民虽知爱戴,但爱屋及乌之心不易推广。若政绩恶劣如阿合马,则汉民于愤恨本官之外,迁怒本官同类之心最所恒有。此亦最足酿造回汉间之不快。《马可波罗行纪》第八四章,记王著、陈箸谋杀阿合马事云:
“王箸、陈箸同谋以后,遂以其谋通知国中之契丹要人。
诸人皆赞成其谋,并转告其他不少城市友人定期举事,以信
火为号。见信火起,凡有须之人悉屠杀之。盖契丹人当然无
须,仅鞑靼人、回教徒及基督教徒有须也。”
此即为愤恨一人,并迁怒及其同类之一例。此所杀虽不只为回教人,然此事实因一回教人(阿合马)而起,而在当时之汉人心目中,亦实视回教人与蒙古人、基督教人均为外来之同类之人也。此外,回人与汉人,因生活习惯之不同,亦难免有互相嘲笑之事。《辍耕录》有《嘲回回》云:
“杭州荐桥侧首,有高楼八间,俗谓八间楼,皆富贵回
回所居。一日娶妇,其昏礼绝与中国殊。虽伯叔姊妹有所不
顾。(按此正回教婚姻法所禁,此言诬也。)街巷之人肩摩,
踵接,成来窥视,至有攀搌檐阁窗噗牖者,踏翻楼屋,宾主婿妇
成死。此亦一大怪事也。郡人王梅谷戏作《下火文》云:
“宾主满堂欢,阎里迎门看;洞房忽崩摧,喜乐成祸
患。压落瓦碎兮,倒落泥沙;别都钉折兮木屑飞扬。玉山摧
坦腹之郎,金谷坠落花之相。难以乘龙兮魄散魂消,不能跨
凤兮筋断骨折。毡丝脱兮尘土昏.头袖碎兮珠翠黯。压倒象
鼻塌,不见猫睛亮。呜呼!守白头未及一朝,赏黄花却在半
晌,移厨聚景园中,歇马飞来峰上。阿刺(Allsh)一声绝
无闻,哀哉树倒胡孙散。
“阿老瓦(Alal?a1Din),倒刺沙,别都丁(Badr
a1Din)木楔非,皆回回小名,故借言及之。象鼻、猫睛,
其貌。毡丝、头袖,其服色也。阿刺,其语也。聚景园,回
回丛冢在焉。飞来峰,猿猴往来之处。”
新婚横死,为何等惨事,而此极其嘲笑轻薄之能事,其影响于回汉间之感情为何如哉?凡此均可昭示将来之回汉关系有成为一严重问题之可能。此研究兴盛时期之回教史事者所不可忽也。
以上四种现象,在此时期之全般现象中并不重要。其所以重要者,仍在其昭示未来的中国回教命运之端倪。一三六八年,明代元兴,中国回教之政治地位随中国之政局而丕变。于是中国国教史转入第三个时期,而上述四者均将由预示之征兆发展为新时代之重要史迹矣。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云南嵩明杨林旧稿
—载白寿彝编著《参考资料》,1948年,文通书局
印行。?
作者:李兴华?冯今源?类别:《中国伊斯兰教史参考资料选编》(1911-1949)?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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