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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王以孝治天下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
孟子曰,事孰爲大。事親爲大。守孰爲大。守身爲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聞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未之聞也。孰不爲事。事親,事之本也。孰不爲守。守身,守之本也。【注】『孟子』離婁上之文。
樂正子春,下堂而傷其足。數月不出。猶有憂色。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不辱其身,可謂全矣。故君子頃歩而不敢忘孝也。【注】『禮記』祭義上之文。又,此文略載於『呂氏春秋』孝行覽、『大戴禮』曾子大孝篇。
曲禮曰,凡爲人子之禮,冬溫而夏凊,昏定而晨省。【注】『禮記』曲禮上之文。
出必告,反必面,所遊必有常,所習必有業,恆言不稱老。【注】『禮記』曲禮上之文。
禮記曰,父母在,不敢有其身,不敢私其财, 示民有上下也。【注】《礼记.坊记第三十》之文。
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注】《礼记.内则第十二》之文。
曾子曰,孝子之養老也,樂其心,不違其志,樂其耳目,安其寢處,以其飲食忠養之。是故父母之所愛亦愛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至於犬馬盡然,而况於人乎。【注】『禮記』内則之文。
内則曰,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諌。諌若不入,起敬起孝,說則復諌。【注】『禮記』内則之文。
曲禮曰,父母有疾,冠者不櫛,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復故。【注】『禮記』曲礼上之文。
君有疾,飲藥,臣先嘗之。親有疾,飲藥,子先嘗之。醫不三世,不服其藥。【注】『禮記』曲礼下之文。
内則曰,父母雖沒,將為善,思貽父母令名,必果。將為不善,思貽父母令名,必不果。【注】『禮記』内則之文。
曲禮曰,君子雖貧,不粥祭器;雖寒,不衣祭服;為宮室,不斬於邱木。【注】『禮記』曲礼下之文。
先祖坟墓所在,子孙务以护惜拜扫。今世之人乃有欺视祖灵,于先茔所在不分昭穆越次乱葬者,于人情实属不孝。无论所葬不得吉地,就令葬地甚好,既无天理何论地理。世未有根本坏而枝叶反得荣茂者也。凡我族人悉宜敬凛。
先贤子路夫子家贫,亲老,为亲百里负米;亲殁,南游从车,累茵而坐,列鼎而食。喟然叹曰,愿负米百里不可得也。
汝南薛包,少有至行,父娶後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號泣,不能去,至被驅撲,不得已,廬於捨外,旦入灑掃。父怒,又逐之,乃廬於里門,昏晨不廢。積歲餘,父母慚而還之。及父母亡,弟子求分財異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財,奴婢引其老者,曰:「與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廬取其荒頓者,曰:「吾少時所治,意所戀也。」器物取朽敗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數破其產,輒復賑給。【注】『資治通鑑/卷050』漢紀四十二之文。
王祥至孝,继母朱氏遇之不道,祥愈恭谨,朱氏子览年数岁,每见祥被笞,辄涕泣抱其母。母一非礼使祥,览辄与俱。及长娶妻母虐使祥妻,览妻亦趋之,母为少止。祥渐有时誉,母深嫉之,密使鸩祥,览经起取酒,祥不与,母夺而反之。后母赐祥馔,览辄先尝,母惧遂止。后徐州刺史吕虔檄为别驾,委以州事,政化大行。【注】据『資治通鑑/卷077』魏纪九之文,删节而成。
李光进与光颜友善,光颜先娶,其母委以家事。母卒后,先进乃娶,光颜使其妻奉管龠,籍财物,归于其姒。光进反之曰:“新妇逮事先姑,先姑命主家事,不可易也。”因相持而泣。【注】据『資治通鑑/卷239』唐纪五十五之文。
司马温公与其兄伯康友善,伯康年将八十。公奉之如严父。保之如婴儿。每食少顷。必问曰。得无饥乎。少寒。必抚其背曰。衣得无薄乎。【注】据『太上感应篇』友悌之文。
隋吏部尚书牛宏弟弼,好酒而酗,尝因醉射杀弘驾车牛。弘还宅,其妻迎谓曰:“叔射杀牛。”弘无所怪问,直答云:“作脯。”坐定,其妻又曰:“叔忽射杀牛,大是异事!”弘曰:“已知之矣。”颜色自若,读书不辍。【注】据『資治通鑑/卷181』隋纪五之文,删节而成。
昔尧睦九族,周重懿亲。唐张公艺九世同居,道在能忍。江州陈氏七百口共食,畜犬百余,共一牢食,一犬不至,诸犬不食。此非存心大公格化岂能至是乎。【注】江州义门陈氏事见『新五代史』。
江浦郑氏十世不易灶,上问其家长郑濂治家所以长久之道,对曰,守家法不听妇人言而已。【注】郑濂明史事见『明史』列传第一百八十四孝义
范文正公曰,吾之宗族与我虽有远近亲疏,然以吾祖宗视之,皆其一本所发也。人果以祖宗之心为心,自不容薄待夫宗族也。【注】据范文正『太子中舍致仕范府君墓志铭』之文意发挥而成。
语云,丑极是自家人好,好极是外人。昔鲁成公朝晋而归,欲背晋适楚,季文子谏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公乃止。世有背亲向疏以为得计者,良由不加省察故也。【注】季文子谏事见『左传·成公四年』。
宗族切勿参商,无事相亲相爱,有事相助相扶,理固然也。如有悖理太甚者,忍之不得宜凭族中公直之人理处,万不可兴讼,致伤天和。礼曰:人道亲亲,亲亲仁也。诗曰,兄弟阋于墙外,外御其侮。亲亲之谊,安可不讲也。
一族之中,尊卑长幼之礼务须时加讲究。
孔子为万世师表,其处乡党之时尚恂恂然,尽子弟之职不敢以贤智先人。礼曰,傲不可长。春秋传曰,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是谓六逆。去顺效逆祸莫大焉。
曾子曰,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注】『论语·颜渊』之文。
朋友列五伦之中,合志营道,善则相劝,过则相规,诚不可少者也。若徒以酒食相征逐,则无益而有损矣。礼曰,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如醴。人其学为君子可也。
家语云,与善人交 ,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潜与之化矣。【注】此『孔子家语』之文。
黄宪世贫贱,父为牛医。年十四。同郡戴良,才高倨傲,而见宪未尝不正容,及归,罔然若有失也。其母问曰:“汝复从牛医儿来邪?”对曰:“良不见叔度,自以为无不及;既睹其人,则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固难得而测矣。”陈蕃、周举尝相谓曰:“时月之间不见黄生,则鄙吝之萌复存乎心矣。”【注】据『資治通鑑/卷050』汉纪四十二之文。
管宁少时与华歆为友,尝与歆共锄菜,见地有金,宁挥锄不顾,歆捉而掷之,人以是知其优劣。【注】据『資治通鑑/卷060』汉纪五十二之文。
魏玄同素与裴炎善,时人以其终始不渝,谓之耐久朋。【注】据『資治通鑑/卷204』唐纪二十之文。
许谋曰,吾非有大过人者,惟为学之功无间断耳。
张载少喜谈兵,范仲淹谓之曰,儒者自有名教可乐,何事于兵。因劝之读中庸。载读其书,犹以为未足,又访诸释老,累年究极其说,知无所得,反而求之六经。与程颢、程颐论道学之要,自信曰,吾道自是何事傍求。于是尽弃异学醇如也。【注】据『宋史』张载传之文。
陶侃曰,老、庄浮华,非先王之法言,不益实用。君子当正其威仪,何有蓬头跣足,自谓宏达耶!【注】据『資治通鑑/卷093』晋纪十五之文
陶侃常语人曰:“大禹圣人,乃惜寸阴;至于众人,当惜分阴,岂可但逸游荒醉!生无益于时,死无闻于后,是自弃也!”【注】据『資治通鑑/卷093』晋纪十五之文
李方子尝言:“吾于学问虽未能周尽,然幸于大本有见处,此心常觉泰然,不为物欲所溃尔”【注】据『宋史·李方子传』之文。
葛邲尝曰嘗曰:“十二時中,莫欺自己。”【注】据『宋史』卷385葛邲传之文。
李燔尝曰:“凡人不必待仕宦有位为职事,方为功业,但随力到处有以及物,即功业矣。”【注】据『宋史』卷430道学四之李燔传之文。
张洽自少用力于敬,故以“主一”名斋。平居不异常人,至义所当为,则勇不可夺。【注】据『宋史』卷430道学四之张洽传之文。
卫玠,美风神,善清谈;常以为人有不及,可以情恕,非意相干,可以理遣,故终身不见喜愠之色据『資治通鑑/卷088』晋纪十之文
吕蒙正,参知政事,蒙正初入朝堂,有朝士指之曰:“此子亦参政耶?”蒙正佯为不闻而过之。同列不能平,诘其姓名。蒙正遽止之曰:“若一知其姓名,则终身不能忘,不若毋知之为愈也。”时皆服其量。 【注】据『宋史』吕蒙正传之文。
娄师德宽厚清慎,犯而不校。其弟除徐州刺史,将行,师德谓曰:“吾弟兄荣宠过盛,人所疾也,将何以自免?”弟曰:“自今虽有人唾某面,某拭之而已,庶不为兄忧。”师德愀然曰:“此所以为吾忧也!人唾汝面,怒汝也;汝拭之,乃逆其意,所以重其怒。夫唾,不拭自干,当笑而受之。”【注】据『資治通鑑/卷205』唐纪二十一之文。
纯仁性夷易宽简,不以声色加人,谊之所在,则挺然不少屈。尝曰:“吾平生所学,得之忠恕二字,一生用不尽。以至立朝事君,接待僚友,亲睦宗族,未尝须臾离此也。”每戒子弟曰:“人虽至愚,责人则明;虽有聪明,恕己则昏。苟能以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不患不至圣贤地位也。”注】据『宋史』范纯仁传之文。
羊琇、王恺、石崇三人皆富于财,竞以奢侈相高。傅咸上书曰:“先王之治天下,食肉衣帛,皆有其制。窃谓奢侈之费,甚于天灾。” 【注】据『資治通鑑/卷081』晋纪三之文
世人多刻薄待人,而自用则不知俭,以为可以夸耀于人,不知富贵贫贱亦何常之有,苟造孽既多善行未积,一旦而子孙不肖,贫且无行,徒惹世人唾骂也。
疏广谓疏受曰:“吾闻‘知足不辱,知止不殆。’今仕宦至二千石,官成名立,如此不去,惧有后悔。”请老。上皆许之,加赐黄金二十斤,皇太子赠以五十斤。归乡里,日令其家卖金共具,请族人、故旧、宾客,与相娱乐。或劝广以其金为子孙颇立产业者,广曰:“吾岂老悖不念子孙哉!顾自有旧田庐,令子孙勤力其中,足以共衣食,与凡人齐。今复增益之以为赢馀,但教子孙怠堕耳。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且夫富者众之怨也,吾既无以教化子孙,不欲益其过而生怨。”【注】据『資治通鑑/卷025』汉纪十七之文。
后汉王密暮夜怀金十斤以遗杨震。曰:“暮夜无知者。”震曰:“天知,地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者!”密愧而出。【注】据『資治通鑑/卷049』汉纪四十一之文
人生以廉耻为重,富贵功名皆身外物也。先哲云,廉耻事大,死生事小。又曰,有愧心而生不如无愧心而死。若行为苟且,廉耻不顾,殆不思之甚者也。
居家之道第一要内外界限严谨,女子十岁以上不可使出中门,男子十岁以上不可使入中门。外面妇人虽至亲不可令其常来行走,恐说是谈非,致一家不和。又防止为奸盗之媒也。
曲礼曰,男女不雜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櫛,不親授。嫂叔不通問,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於梱,內言不出於梱。【注】『禮記』曲禮上之文。
内則曰,男子入内,不啸不指,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夜行 以烛,无烛则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注】『禮記』内则第十二之文。
内則曰,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注】『禮記』内则第十二之文。
易曰,慢藏诲盗,冶容诲淫。【注】『周易·系辞上』之文。
窦氏燕山治家严谨,家庭之礼肃于朝廷,内外之防严于宫禁。
朱文公治家格言有曰,奴仆勿用俊美,妻妾切忌艳妆。
人情:逸则思淫,劳则思善。族中子弟聪明愚鲁顾难一等,然务必各习其业,读书为上,农次之,工商又次之,贫贱有业不至饥寒,富贵有业不流匪僻。凡子弟耽酒色好博弈,饰衣服乘车马以致荒淫无度者,非必其本不肖也。多由无业以消日懒惰放恣宴安鸩毒,遂走入荒淫一路去了。故执业不可或废也。
传家务以忠厚为主,不惟留有余地步,亦所以培养吾之仁心。先哲云子弟凡事能吃小亏便是好消息。近世世风刻薄每做一事务必占尽地步,不知人人皆学此尚复成何世界。孟子曰,闻柳下惠之风者,鄙夫宽,薄夫敦。有持家之责者,宜何择焉。
马援兄子嚴、敦並喜譏議,通輕俠,援前在交趾,還書誡之曰:「吾欲汝曹聞人過失,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聞,口不可得言也。好論議人長短,妄是非政法,此吾所大惡也,寧死,不願聞子孫有此行也。龍伯高敦厚周慎,口無擇言,謙約節儉,廉公有威,吾愛之重之,願汝曹效之。杜季良豪俠好義,憂人之憂,樂人之樂,父喪致客,數郡畢至,吾愛之重之,不願汝曹效也。效伯高不得,猶為謹敕之士,所謂『刻鵠不成尚類鶩』者也;效季良不得,陷為天下輕薄子,所謂『畫虎不成反類狗』者也。」【注】据『資治通鑑/卷044』漢紀三十六之文
王昶为人谨厚,名其兄子曰默,曰沈,名其子曰浑,曰深,为书戒之曰:“吾以四者为名,欲使汝曹顾名思义,不敢违越也。夫物速成则疾亡,晚就而善终,朝华之草,夕而零落,松柏之茂,隆寒不衰,是以君子戒于阙党也。夫能屈以为伸,让以为得,弱以为强,鲜不遂矣。夫毁誉者,爱恶之原而祸福之机也。……人或毁己,当退而求之于身。若己有可毁之行,则彼言当矣;若己无可毁之行,则彼言妄矣。当则无怨于彼,妄则无害于身,又何反报焉!谚曰:‘救寒莫如重裘,止谤莫如自修。’斯言善矣!”【注】据『資治通鑑/卷073』魏纪五之文 原作王相,误。
子弟能亲近正士,自然德业日进,举止端方,受益不小;若与淫佚之友相交,则出入戏场茶馆,往来于柳巷花街,矢口绝无礼义之言,浪游尽是轻佻之行。年少之人立脚不定,每有固此而流为败类者。语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故邪僻宜远也。
童蒙训曰近世故家,惟晁氏因以道申戒,子弟皆有法度,群居相處,呼外姓尊長,必曰某姓第幾叔若兄,諸姑尊姑之夫,必曰某姓姑夫,某姓尊姑夫,未嘗敢呼字也。其言父黨交遊,必曰某姓幾丈,亦未嘗敢呼字也。當時故家舊族皆不能及。
异姓之子不得乱宗,春秋书,莒人灭鄫。圣书煌煌。族中有不幸垂老而无子者,许于亲房中抚子为嗣,次及疏族,又次及远族,若不遵此虽扶有子不入宗谱。
同姓为婚,周有厉禁。古人买妾不知姓则卜之。盖因既为一姓虽支属疏远,谊皆出于一本,于此成婚,渎伦甚矣。凡我族人悉宜谨之。至男女聘字,但论人家贤否,勿徒论家资之丰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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