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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 企业重名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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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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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4 11: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碰到自己的名字与别人雷同带来的不方便和尴尬。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些企业也遇到这种现象。笔者在莆田荔城区工商局采访时了解到,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很数企业都喜欢取“华”、“吉”、“盛”这样寓意生意兴隆的名称。仅在荔城区,企业名称中带“华”字的就有166户,带“吉”字的233户。   2007年8月23日,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濑厝村的卢华华想在城厢华林工业园区创办一家电子企业,取了个注册名“华峰”,可是在登记的时候因为和数据库里面的原有企业名称重名遇阻。后来卢华华又先后起了10多个名字,均和已经注册的企业名称重名,导致自己的企业迟迟不能注册。后来,在城厢区工商局注册管理股股长吴礼敏的建议下,卢华华给自己的企业取了4个字的名称“盛大华峰”。这才注册成功。   笔者了解到,注册企业的名称基本雷同或极其相似,已经成为工商部门在为企业登记时遇到的一个新的问题,工商部门建议企业在取名时多一点创意、少一点雷同。   据荔城区工商局注册管理股欧丽英介绍,企业的名称一般包含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基本特点以及组织形式等等要素。从2000年开始,莆田市企业登记全部实现全市联网,截至目前,莆田市工商局企业登记“数据库”里已有近1万户企业,这还不包括数量更为庞大的个体工商户。如果新的企业要进行登记,名称就不能与数据库内的同行业企业的名称相同或相似。   在此,荔城区工商局注册管理股提醒企业主们,作为企业字号名额核心内容个别字频繁地出现,不仅容易引发字号名称侵权官司,也给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在登记录入和查阅档案时带来诸多不便,更不利于同行业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而且一个好的名称不但是企业的代号,更是企业的难以估量的无形资产和初级品牌。新登记的企业要树立起合法规范的字号名称观念,在取名的时候多一点创意、少一点雷同,三字、五字名称均可以考虑,不必拘泥于二个字的名字。(欧丽英 蔡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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