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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名增多难煞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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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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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4 11:4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企业重名增多难煞工商部门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会遇上名字与别人雷同或相似带来的不便和尴尬。其实,不惟个人如此,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更多的企业也碰上了字号“重名”的困扰。
  记者日前在云南保山市采访时了解到,注册企业字号雷同或相似,已成为当地工商部门在为企业登记时的难题。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绝大多数商家都喜欢取吉利讨彩的名字,因此,诸如“华”、“泰”、“丰”这样寓意生意兴隆的字,在企业名称中出现的频率最高。仅在保山市隆阳区范围内,企业名称中带“华”字的就有54户,带“泰”字的有11户,带“丰”字的有18户。
  由于各商家取名时都带有很强的主观随意性,导致作为企业名称核心内容的字号中的个别字频繁出现,不仅容易引发名称侵权官司,给工商部门登记录入工作和社会各界查阅企业档案带来不便,更重要的是不利于企业之间开展业务和通讯信息往来。保山市隆阳区工商局注册股股长杨自生举例说,像“某市华宇公司”和“某市华裕公司”,字音很相近,在和外界进行业务交往或通讯往来时难免会产生误解,对企业的发展很不利。此外,当一个企业有了发展,它的名称在市场上产生了知名度时,与这个企业名称相似的其他企业就会借变更经营范围之机搭便车,用偷换名字的方法达到借船出海的目的。这种现象更值得引起工商部门和众多商家的注意。
  工商部门从事企业登记工作的有关人士认为,好的企业名称不仅是企业自身的代号,而且还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和初级品牌。因此,企业名称用字规范已经成为重要的问题。要改变目前企业名称不规范的被动局面,首先是企业要树立合法规范的“名称”观念,增强“字号”或者“店名”意识,在取名时多一点“新颖性”少一些“雷同性”。 龙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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