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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谷·之奇:(公元?~1288年待考),女真族,字士常;由马纪岭撒曷水徙家于滕州。著名元朝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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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5: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夹谷·之奇:(公元?~1288年待考),女真族,字士常;由马纪岭撒曷水徙家于滕州。著名元朝大臣。
夹谷·之奇少孤,舅杜氏携之至东平,因受业于康晔。授济宁教授,辟中书省掾。
元军南进伐宋王朝时,授行省左右司都事。时行省官与中书权臣有隙,特遣使核其财用,而之奇职文书,亦被按问。
张弘范率其属诣使者言:“夹谷都事素公清,若少有侵渔,弘范当与连坐。”
会御史台立,擢夹谷·之奇佥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司事,既而移佥江北淮东。
元至元十九年(公元1282年),召为吏部郎中,立陟降澄汰之法,著为令式。当岁大旱,有司议平谷价,以遏腾涌之患。夹谷·之奇言:“莫若省经费,辍土木之役,庶足召和气,弭灾变,而有丰稔之期。”
元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84年),迁左赞善大夫。时元裕宗为皇太子,每进见,必赐坐,顾遇甚优。
权臣有欲以均输法益国赋者,虑提刑按察司挠其事,请令与转运司并为一职,诏集群臣议之。夹谷·之奇言:“按察司者,控制诸路,发擿奸伏,责任匪轻。若使理财,则心劳事冗,将弥缝自救之不暇,又安能绳纠他人哉!并之弗便。”事遂寝。
又与谕德李谦条具时政十事,上之皇太子:一曰正心,二曰睦亲,三曰崇俭,四曰几谏,五曰戢兵,六曰亲贤,七曰革敝,八曰尚文,九曰定律,十曰正名。会皇太子薨,除翰林直学士,改吏部侍郎,遂拜侍御史。
元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夹谷·之奇丁母忧,以吏部尚书起复,屡请终制,不许。次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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