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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母堂”得罪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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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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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5 12:3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多月以前本想就这个事儿说两句,但媒体报了之后没什么下文,我便也偃旗息鼓。这几天媒体旧事重提,甚至连CCTV也未能免俗,而且教育部的官员都出来以正视听:此种办学方式属违法,应予以取缔。“孟母堂”一时成了教育界的反面典型!

我就纳了闷了:孟母堂怎么了?它有什么不对?它得罪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从这一条看,“孟母堂”实在说不出哪里违法,如果说那里的孩子接受的不是“义务”教育,那所有的贵族学校都应该取消!更何况我们的公办学校真的都“义务”了吗?谁又能说“孟母堂”教育环境不够好?孩子接受的教育无法保证质量?教育部的指示的基本原因是这些孩子没有在公办学校接受教育,但《义务教育法》哪一条规定孩子接受教育非得在公办学校?

我们的公办教育确实能够对这些草根教育模式指手画脚,因为他们有足够的师资和硬件,但不要忘了,这些也仅仅是大城市的学校,全国的学校都足以对这种草根模式说三道四吗?肯定不是!

从普及义务教育这个意义上说,《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的官员们的工作主攻方向是农村。大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早就有条件也实际上基本普及了基础教育,无论政府是否提供所有的教育经费,但是,这里说的仅仅是基础教育,我要强调的是:义务教育!——整整二十年过去了,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中国远远没有普及“义务”教育,政府没有依法为全国的义务教育提供经费,其后果就是《义务教育法》颁布20年后,一些老少边穷地区农村的基础教育状况甚至比个别的非洲穷国还要恶劣,中小学教育没有得到普及,教学硬件极其落后,师资力量极其薄弱,教师待遇无法保证,很多老少边穷地区正在培养新一代的基础文盲!



于是我不得不想,我们的官员凭什么在那里大放厥词?你们满屁股的大粪还没揩干净,说人家脏,你有资格吗?先办好你的份内事,再出来吆五喝六,比现在站在那里摇头晃脑讨人喜欢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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