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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上海新出现的私塾“孟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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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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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5 12: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10日,媒体报道上海出现“全国第一家全日制私塾”———孟母堂,这种教育方式以读经为主,已有12个孩子参加。

实际上,孟母堂并非“全国首家”,在湖南、厦门、广州等地均有类似的全日制私塾,而其背后均有读经机构推动。但因为全日制的教育方式并未取得合法身份,目前各家私塾均以低调行事。孟母堂的负责人也承认,这家“私塾”的曝光是个意外。

“孟母堂”私塾不但违反了办学许可条例,也违反《义务教育法》,办学堂的人难逃法律责任。

  首先,开办私塾未经正式审批,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该学堂举办者应到所在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经审批、登记获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办学。

  其次,该学堂的教育教学内容违反《义务教育法》中规定的“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课程设置一味按照办学者的个人想法,难免有失偏颇。

  对学生进行的个性化教育内容必须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提出的培养目标,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的认知规律以及身心发展特征。该私塾用传统文化教育完全取代现行的课程结构是本末倒置的行为。

  “孟母堂”擅自向学生家长收取费用,也属于违规收费。在该学堂就读一年的学费上万元,虽然办学者称小班上课成本高,举办者不赚钱,但未经审核的学费标准明显违规。孩子读私塾家长难免责

  不但办学者有责任,将孩子送进“孟母堂”的家长也不能免责。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

  家长有责任和义务把适龄子女送到经国家批准的教育机构接受义务教育,如果反之属于违法行为。不要因为一时偏激的想法耽误孩子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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