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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产权私有 清代重臣吴棠故居成了出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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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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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7 13: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晚清重臣、时任四川总督的吴棠,晚年一直生活在故乡滁州,滁州至今还保存着他的故居。2006年4月,滁州市人民政府将其列为滁州市重点文物加以保护。然而时至今日,吴棠故居那二进的清代大宅仍被数户当地居民分割占用着,有的房屋甚至被房主对外出租。由于年久失修,故居内的部分院墙已坍塌、房檐断裂并正遭受着白蚁的侵蚀。究其原因,正是该古宅部分产权因历史遗留问题已属私有,当地文物部门保护遭遇“盲区”。

位于滁州市南谯北路的吴棠故居是一栋典型的晚清建筑风格的大宅院。透过目前只留存于世的二进房屋,依稀可以分辨当年深院大宅的气度。可记者发现紧邻南院墙的后门楼已坍塌,而主屋屋顶也多处断裂,墙体内的木柱裸露在外,墙砖历经一百多年风雨大都已焚蚀,沿院内四周铺设的一米多长的青石板大都断裂,但仍光滑润泽。在紧邻的另二进四合院内,院内仍基本保持着原貌,但大都已破败不堪,院内还散落着遗留下来的古树和石鼓等物件。在此租住的一位高三学生告诉记者,他知道这是吴棠的故居,这里房主大都不居住在这里,现在居住在这里的都是外来租房的。

滁州市文物管理所所长朱振文告诉记者,2005年吴棠故居在琅琊区政协的寻找下终于被重新发现。2006年4月,吴棠故居就被列入滁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吴棠故居一直得不到妥善保护。原因之一就是有的房子在房改后,已属于私人财产,想收回这部分房子政府不出钱,执法起来就有相当大的难度,房子保护与维修就成了一句空话。

目前滁州市政府已划拨维修款19万元,但“总不能拿着国家的钱给私人修房子吧,再说这点钱只是杯水车薪。”朱振文无奈地说,这笔专用款只能先用于白蚁的防治,待市里拿出妥善的保护措施后,再进行进一步地修葺保护与扩建。

吴棠简介

吴棠(1813-1876),字仲宣,号棣华,出生于滁州明光三界镇。道光十五年(1835年)考中举人,历任清河等地知县、淮徐道员、江宁布政使兼漕运总督、江苏巡抚、两广总督(未任)、闽浙总督、四川总督兼成都大将军。

病逝于滁州的吴棠,一生勤政为民、实心任事、尊师重教、清正廉明,其人其事其功业名声就如同历史长河中的一颗耀眼明珠。吴棠由平民到封圻,为官三十余年,历任封疆大吏十六年,是清代皖东唯一的封疆大臣,安徽清史上屈指可数的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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