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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夏选彬的诗(民法和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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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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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1 18: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法和你在一起  从你出生那天起,  我就和你结下了不解之缘。  甚至你还在娘胎的时候,  我就开始负起我的责任。  我像你的父母,  又是你的良师益友。  我总是耐心教育你,  要你从小就知道,作为自然人,  你和他人一样平等、自由,  你的人格受到人们的尊重,  你的隐私和名誉我会保护。  我谆谆告戒你,  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在和别人打交道时,  一定要诚实守信。  商店里的糖果和玩具,  不要以为可以不付对价地拿走。  除非你过生日那天,  哪位好心的叔叔送给你。  在你很小的时候,  我是不能让你和人进行交易的。  等你到了一定年龄,  我还是会限制你的行为,  直到你成年我才完全放心。  我这样做全是为你好,  你长大后也会理解和赞同的。  不过当你长大了,  我还是会伴随着你,  像一位忠实的朋友,  为你的劳动有所收获而高兴,  并保证你财产的安全,  人身权利的实现。  当然,如果你不听我的劝告,  处处招惹是非,侵犯别人的权利,  那么我必会剥夺你的不当得利,  使他人被侵犯的权利得到恢复的。  我从不歧视谁,也从不奉承谁,  我区分动产和不动产交易的不同,  不是申明不同财产所有人的尊卑,  而是为了所有权被更好地确保。  在乞丐的讨饭碗和你的私家车上,  我对你们的保护一样热心、公道。  在正义的天平两端,  我是从来不抱偏见的。  我保护富人的财产,  也保护穷人的财产,  我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  也保护自然人个体的财产。  在我的领域里活动的任何主体,  都是完全平等的,  因而他们的权利,  也会得到平等的对待。  我总是尽职尽责地从事我的工作,  从不越俎代庖,插手公权事务。  我从不夸耀自己,  大叫私权神圣,  我知道我并非万能,  私权并非一切,  我很要紧,但也很普通,  你不必为我贴上这个标签。  我尽己所能保障你的自由,  除非很有必要,  我是不会轻易禁止你的行为的。  所以我没有明确说不许你做的事,  你就放心去做吧。  为了你更好地实现你的意志,  我抬高声音对你说“合同自由”。  只要你们订约时,  不冒犯公序良俗,  不要来欺诈胁迫,  我都会促成你们的愿望。  我无时无刻不在为你着想,  希望你尊重他人,  也得到他人的尊重。  希望你行为坦诚、信守契约,  使你和他人都各得所需。  希望你拥有最大限度的自由,  而又不侵犯他人的权利。  为了你的成功和幸福,  我愿从生到死一刻不停地守护着你,  这就是我——恪尽职守的民法!  2007.1.8晚于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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